ru;l jo65j/ wrote:其它戶在外等了三年~...(恕刪) 1.王家為什麼要被畫進來.是之前是同一批建商蓋的嗎?還是建商想畫誰.誰就是得一起都更?建商應該有告知.王家不同意.所以變成多數決.所以公權力介入......拆屋2.忘了去開會要求把郭元益拉進來.如此可以不過門檻3.所以不懂法律.真會被玩死
其實重點在於:王家是自己一整棟的,土地產權獨立。依照都更法,多數同意,因該是指公寓式,多人持分的情形下,多數決(因為共同持分非獨立產權,這才叫釘子戶)王家人土地產權獨立,卻被建商政府已都更法強制執行???根本搶劫!!!其中最重要的問題在於:圈地的規據?感覺建商愛圈哪就圈哪圈到符合的%數跟面積就強制執行(官商勾結)為什麼不能不要畫到王家地?不是有其他地方沒有都更保留(因為沒有王家那兩塊地,都耕面積不符合建商要蓋15樓以上大樓的空間比。)這才是重點!~沒有王家那兩塊,15樓高的大樓就沒辦法動工。因此都更法根本是個屁,他完全沒有想到王家人是產權獨立,非公寓共同持分的所以這根本是搶劫。還硬灌釘子戶的名稱。就因為是獨立產權才會有這問題,如果王家人是公寓式,共同持分的情況下,多數決強制拆除是沒問題的,問題在於王家人,土地房屋產權是獨立的。
gishileh wrote:這篇文章 如果不滿意...(恕刪) 您說得適合用在貪婪的釘子戶 或是整棟公寓大廈獨剩的幾戶釘子建議您先詳細了解事情原委包含(建商早先預售) (發信主義) (王家擁有土地權房屋權)在來做客觀評論,會比較恰當因為您的言詞跟(為了台灣好,反正拆得不是我家) 無異
政府沒有違法...但是縱容財團.建商玩法 來欺壓百姓賺取暴利.這才是這次事件,大家在乎的地方.說甚麼公平正義... 看來只是口號!68財帛 wrote:只有300人抗爭的事有甚麼值得討論的如果政府真的違法,在野黨豈不可以發動三萬人去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