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ru;l jo65j/ wrote:
其它戶在外等了三年~...(恕刪)


1.王家為什麼要被畫進來.是之前是同一批建商蓋的嗎?還是建商想畫誰.誰就是得一起都更?建商應該有告知.王家不同意.所以變成多數決.所以公權力介入......拆屋
2.忘了去開會要求把郭元益拉進來.如此可以不過門檻
3.所以不懂法律.真會被玩死
這個政府只剩下劫貧濟富的能力,台灣老百姓太可憐了。
其實重點在於:
王家是自己一整棟的,土地產權獨立。
依照都更法,多數同意,因該是指公寓式,
多人持分的情形下,多數決(因為共同持分非獨立產權,這才叫釘子戶)
王家人土地產權獨立,卻被建商政府已都更法強制執行???根本搶劫!!!
其中最重要的問題在於:
圈地的規據?感覺建商愛圈哪就圈哪圈到符合的%數跟面積就強制執行(官商勾結)
為什麼不能不要畫到王家地?不是有其他地方沒有都更保留(因為沒有王家那兩塊地,都耕面積不符合建商要蓋15樓以上大樓的空間比。)這才是重點!~沒有王家那兩塊,15樓高的大樓就沒辦法動工。
因此都更法根本是個屁,他完全沒有想到王家人是產權獨立,非公寓共同持分的
所以這根本是搶劫。
還硬灌釘子戶的名稱。
就因為是獨立產權才會有這問題,如果王家人是公寓式,共同持分的情況下,
多數決強制拆除是沒問題的,問題在於王家人,土地房屋產權是獨立的。
看看好市長說"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有時要犧牲少數人的權益"那嘴臉...
說這種話的人,絕不會是被犧牲的少數人
當有一天你成為"被犧牲的少數人"時,你就會知道
國家保護的是"國家"而不是"人民"

68財帛 wrote:
只有300人抗爭的事...(恕刪)



300人就不值得討論喔

你還真民主
gishileh wrote:
這篇文章 如果不滿意...(恕刪)

您說得適合用在貪婪的釘子戶 或是整棟公寓大廈獨剩的幾戶釘子

建議您先詳細了解事情原委
包含(建商早先預售) (發信主義) (王家擁有土地權房屋權)

在來做客觀評論,會比較恰當

因為您的言詞跟(為了台灣好,反正拆得不是我家) 無異
技嘉 5670 512 HM 1G , 210 512 TC 1G 這種混淆消費者、不老實的廠商,我唾棄你 2010/09/28
把舊房子全都拆了,都把他蓋豪宅就是美嗎?

違建先拆才是美吧,連拆都不敢拆,只會圖利財團
123456789999999999
政府沒有違法...

但是縱容財團.建商玩法 來欺壓百姓賺取暴利.這才是這次事件,大家在乎的地方.

說甚麼公平正義... 看來只是口號!


68財帛 wrote:

只有300人抗爭的事有甚麼值得討論的

如果政府真的違法,在野黨豈不可以發動三萬人去抗爭。

gishileh wrote:
這篇文章 如果不滿意...(恕刪)


都更不如心更 心地美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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