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也懶得回了...反正袋地條款沒有因為這件事被廢..也表示修法的人腦袋還算清楚...不然真的又回到遠古時期.袋地最好處理了...圍起來..一千萬的地逼你一百萬賣..不要就算了...袋地地主被建商欺負得死死的..那真得是欲哭無淚.....
ccicjason wrote:對不起,只要是合法就...(恕刪) 終於有少數文章可以留下來啦恭喜你, 你有進步了現在文林苑就是在等待王家的點頭啦法律是有強盜的定義但是其他地方也有強盜的定義自己去翻翻字典吧王家的地建商要用就要爭取王家的同意不然就要排除王家當然囉, 王家都更容積獎勵請勿使用哩
住公寓大樓,可以想裝個鐵窗就可以隨便裝嗎?不行!我買大樓地下停車位,想在停車位放我的腳踏車, 機車, 冰箱, 雜物,可以嗎?不行!為什麼不行!房子是我的,我想怎樣裝飾應該是我的事。停車位是我買的,想放啥,旁人管得著嗎!很抱歉,就是有法律規範。政府不是強盜有好幾年的時間,王家如果不同意都更,請在都更計畫核定前提出。事實是王家在所有的法律訴訟全敗,就請不要再操弄民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