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 wrote:
bar先生,請深入研...(恕刪)
人家店面做生意做的好好的,為何要為了樂楊犧牲自己,變成大樓的純住戶?
本來買賣有一方不爽就會破局,難道要每個人都像聖人一樣犧牲自己,這才叫完美世界嘛?那為何不是建商或仲介?
kuoyuan1 wrote:
人家店面做生意做的好好的,為何要為了樂楊犧牲自己,變成大樓的純住戶?
本來買賣有一方不爽就會破局,難道要每個人都像聖人一樣犧牲自己,這才叫完美世界嘛?那為何不是建商或仲介?...(恕刪)
kuoyuan1 wrote:
人家店面做生意做的好...(恕刪)
Erichuangtw1980 wrote:
在台北,很多區域的遮...(恕刪)
紀 wrote:
您好大我好怕阿!! 請問您說我的立場有問題啊! 有何問題呢? 請說清楚好嗎? 不要亂扣帽子!
原來在房地產這邊仲介就是該死就是不能講話嗎? 照您這樣說,汽車維修由糾紛,不能找同業的人來評理.
醫療有糾紛,也要找個不是醫療背景的來做公斷,更好笑的是,法律有糾紛,怎可以上法院去呢!都是立場有問題的人嗎?
啥叫做就事論事,可能您不知道!啥叫做尊重專業,我更感受不到. 我有說樂揚多好嗎?我從頭到尾就堅持一個論點,我支持自辦都更,您懂這四個字嗎?需不需要再回國小學這四個字怎麼念呢?需不需要去問人這四個字是啥意思呢?
如果程序不正義,不要想要訴求最終的公義,因為到底是事情有問題,還是人有問題,還很難講的啦!
過去在01上面,發生過多少次,表面看似不公平的事件,實際上是個人有問題,卻打著公平正義的大旗去追求自己私人的利益.
馬自達版的烤漆事件,裝潢版的裝潢爭議案件,還有前陣子的松山區某議員停車位事件,上述的這些案件,從被害人口中描述的是多麼的惡劣與可憐阿!但是最後深入討論研究,才發現那些人在程序上根本不公正,就有問題了,只是用片面的說詞來誤導輿論,進而迫使對方接受自己的條件,滿足自己的私慾.到底是可憐還是可惡阿!
就事論事,不要是非不明.縱使都更條例有瑕疵有不足的地方,我都能接受都能認同,但是針對文林苑這案件上,我是同情與支持36戶的人,我不是支持建商,但肯定是完全不能認同王家在過程中到底是故意還是過失放棄自己應有的權利,但最後等到大局已定,卻又極力主張自己的權利.坐在火車上等到火車上都開了,才想要叫整台車為你停下來,讓你下車.不可能的啦!
請問BAR兄與GALDIATOR,當初在文林苑沒被拆前,早就有人在01上討論此議題了,當是我就已經加入討論了,也在質疑RAZZLE他的動機了,試問您在哪裡呢? 您這麼積極發言,有何目的呢?怕真相大白後,輿論扭轉對當事人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