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並不這樣認為呢?今天主體不見得只是建商,若是住戶們自辦都更或是Bar先生追求的公辦都更,試問有辦法全都滿意嗎?若一戶原本也願意參與,進行到一半因為抽籤結果不滿意就退出,還有辦法都更,能成事嗎?
但假使一開始立場就很堅定的透天屋主,啥都不想,以不變應萬變。我會認同並支持他的決定。
這也是我不能認同王家的主因,沒人這樣玩的,程序不對。

kuoyuan1 wrote:
妳說得沒錯,就是協調...(恕刪)


錯,王耀德自己承認他媽媽覺得一樓店面一定是他們的,他還特別強調他們從來都沒有和建商談這件事,從來沒有談噢。(若是有談,不知都更這個說法不就破功了嗎?)
有趣的是,王家的說法是建商居然還特地打電話告訴他們"一樓賣完了。"
真有意思啊,建商為何不特地告訴他們高層邊間景觀戶賣完了呢?!

都更法不完備,可沒人可以強迫王家用存證信函等可以留下證據的各種方式說"不",開美髮店的知道寄存證信函,王家諸位社會人士外加兩位大學碩士不知道?
王家可以說服鄰居退出都更,他努力了嗎?
王家可以承購臨地國有地改變自己是袋地畸零地的法律事實,他做了嗎?
都更法不是沒有提供辦法,不是沒有給你說不的時間,申請送件到審查通過將近一年,知道建商已經送件的王家做甚麼去了?把自己建築系碩士當裝飾品都不問問他意見嗎?虧這位碩士還承認一開始談都更時他已經知道都更法有強迫的性質呢。

要退出,是簽約前還是簽約後?
簽約前不肯,請堅決說不。
都更法牽涉的人多事多,當王家不參加在法律上會讓他人無法都更時,請問是遵循王家意願,還是鄰居說了算??雙方都是當事人,雙方權益都應該顧及;當雙方意見僵持不下時,請問是不是應該看法律怎麼說,難不成讓王家和鄰居打一架,比誰的拳頭硬?
簽約後退出?搞笑嗎?!商業簽約後反悔,就等著吃違約賠償官司吧。

豆子小珍珠 wrote:
錯,王耀德自己承認他...(恕刪)


所以要儘快修法完善 要不然不同意戶只會更多 那還談什麼都更

公辦都更雖然也難 至少可以避免被建商玩弄
紀 wrote:
我並不這樣認為呢?今...(恕刪)

這樣本來就可以退出阿!
今天建築體的設計權在建商,若是做不到,可以在早期協商時明說,不用像半哄半騙的誘人家上當。

就像樂揚董事長95/6/6口頭提出要給王家兩間透天一樣(書面文件當天就收回了),這都是會讓人誤解的手法。也是建商、仲介最喜歡打的模糊戰。

所以除非有白紙黑字確認權利分配的同意書,否則都更詐騙的狀況永遠無法杜絕。
K兄,法律的設計不是只有給建商專用,因此該規範的也不能有特例。

不管都更或是合建受限於建蔽率的影響,一定會有快要一半的一樓住戶不能分到原來的一樓,這應該是常識,不要跟我說建築碩士說不知道,在開玩笑嗎?也因此會抽籤決定誰能擁有,沒抽到的其實他土地貢獻的產值也沒有減少,他換到樓上也能換比較多的坪數。

如果說地主先說我參與都更的條件是要那些要求,沒有的話我退出。白紙黑字寫下來,後來未符合預期來退出還情有可原。但用謊言來包裝貪婪,不值得同情。

我們可以談都更相關法律如何更好,但就是不能拿王家案例說都更不好。
王家的案例就我的解讀就是玩法玩過頭,玩21點玩到暴掉的錯誤示範。大家該引以為戒。

紀 wrote:
K兄,法律的設計不是...(恕刪)

法律的設計無法十全十美,這點大家都承認。
但都更法實在太過模糊,可以操作的空間太大。政府又無相對應的審核制度。再加上像樂揚這種政商關係優良的建商太多,一般老百姓根本無力對抗"建商+政府"這種組合。

我相信樂揚知道不可能每個人都可以分到一樓,那為何當初開出可以分一樓的條件給褚家?所謂都更第一品牌,就是以這種手段達成的?
大部分人同意參加都更案,是因為建商答應給相當的條件。照你所說,日後這些條件達不到,民眾自認倒楣?不該退出?

王家+褚家的例子,只是更進一步證明,"政商關係+都更惡法"真的可以依法為所欲為。

kuoyuan1 wrote:
王家+褚家的例子,只是更進一步證明,"政商關係+都更惡法"真的可以依法為所欲為。...(恕刪)



文林苑的都更,王家和建商的糾葛,法律是判建商勝訴,

至於對王家是不是絕對的公平見仁見智, 不過王家當初如果在都更申請期間,有任何的公開表示反對,

那麼在訴訟時,就不會那麼的被動...

不過現在王家和建商已經建有共識,大家樂觀其成吧.



以結果看,褚家看到的資料不多,無法判斷是非?

不過如果 台北市 43處海砂無都還因為拒遷戶而無法都更,你的“依法為所欲為”,的第論點,還是不夠充分。
政商關係??
哼哼
嗤之以鼻

合照代表什麼嗎
公開場合的合照根本沒有意義
你想跟誰照都可以
花錢就好
不懂??
去問心北市x業會

至於顧問
那個人家也解釋過了
是有時間差的

完全沒有根據的"合理質疑"
我也很會阿
都在說建商跟郭家很好
又說郭家勢力好大
那王家居然弄一群蝦兵蟹將
就擋住了市政府+建商+法院+郭家
那王家背後的勢力大概可以把馬英九搞下台吧

Erichuangtw1980 wrote:
文林苑的都更,王家和...(恕刪)


如果勝訴是絕對那為什麼還無法繼續 如果2億陳情書不算那還有什麼能算數

你口口聲聲有共識卻又拿不到任何證明 樂觀在哪裡

海砂屋問題在政府給的條件太差 如果是你會想要嗎

我沒有胸部 wrote:
政商關係??哼哼嗤之...(恕刪)


沒有關係? 當初是哪個董事長擔任台北市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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