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再次檢視 此次王家都更案

dirtypoint wrote:
剛去查市地重畫,嗯如...(恕刪)


人家都放大絕,否定一切法律,您還努力在找法條,太辛苦了..


互相提供空地,共同持有路地,獨立路權等都是巷道來源,
以前建築法可能夠不嚴謹,
加上時空變遷(例如:捷運等)造成王家在地籍上形成沒出路的地方,
802私人地走免錢,804國有地佔用當路走.
只是文林苑這件事引出王家這個問題,

王家在土地上有機會解套,卻沒有做.拖了三年.

民主法治國家才能拖三年,專制國家早拆了.

樂揚太貪心,縱使法律程序都對,
地的問題還沒解決就賣屋,
落人口實,下不了台.
發生這種事,只是苦了36戶..




Passenger wrote:
請問第一條有哪一篇報...(恕刪)



是可以劃出, 但是得簽切結書同意將來蓋不了屋子...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和王家在營建署都更輔導會議中,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6429

我們同意營建署都市更新組組長陳興隆今日做出的三點會議結論:

(一) 關於同宗基地是否可排除士林王家之可行性疑慮,可透過王家簽署切結書,同意未來無法自成都市更新單元獲得解套,請北市府與實施者做慎重考量。

(二) 公共利益應以環境改善、而非單棟建物更新獲利為先。此宗基地未開闢計畫道路之現況,應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第53條,請北市府釐清並協調實施者,確保當地住戶、未來新入住戶之交通安全與消防安全。

(三) 關於實施者涉嫌呈報不實資訊,恐違反與北市府簽訂之都市更新切結書,台北市政府應針對各計畫書圖內容不實之各項疑點進行逐點釐


王家沒有簽切結書同意將來蓋不了屋子吧.

jimmyh543 wrote:
是可以劃出, 但是得...(恕刪)


所以王家是做了哪件事來切割?
44th wrote :
jimmyh543 wrote:
是可以劃出, 但是得...(恕刪)
所以王家是做了哪件事來切割?...(恕刪)

王家選擇什麼都不做??
法條真那麼好用的話,
新竹金山銀山新違建怎麼敢囂張地越蓋越扯呢?
法條其實只不過是屁對啊,
我沒有亂講啦
樓上的您怨氣似乎很深,不爽的話你就別再這裡打嘴砲了,解決不了事情的。您就花時間打電話去檢舉啊。不然你也可以跑去找市長陳情啊!不要當思想的巨人、行動的侏儒呢!
法條怎麼不好用 要是沒有法律規範 那違章建築鄰居路人可不可以自己去拆

小乖乖333 wrote:
法條真那麼好用的話,...(恕刪)

法條好用是好用在只要你能把不合法的事情合法化,接下來就隨你做。
所以如果你要是覺得法條不好用,你該先想的是如何把法條變得好用...

看到新聞
文林苑案內政部檢討出爐: 北巿府未違法 都更應更嚴謹

那內政部部長 的居住 不正義 是莊孝維 嗎?
當時鋒頭上麻...又搞不清楚狀況...先敷衍一下大家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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