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dymanSG wrote:對我來說,變更設計最...(恕刪) 我不知道你是否有看懂我的內容,不過我想假如到目前你都看不懂,那再解釋也是白說。只提醒一句,風險不只來自於同意戶或預購戶,北市府的態度是最大的風險。
handymanSG wrote:樂揚當然不想變更設計,因為它不想有所損失,但是你不覺得奇怪? 為什麼建商一定要賺很多錢才是正理?王家開價個兩億五億就十惡不赦?...(恕刪) 建商的利潤雖有市場機制,但是在都更就該節制,而且,羊毛出在羊身上,王家多要錢,誰負擔呢?
kuoyuan1 wrote:我不知道你是否有看懂...(恕刪) 市府的態度當然重要,特別是在變更設計以及建照展延上我的重點是,市府,建商,王家,同意戶,他們的態度在文林苑案中都很重要的可是如果忽略了購買戶對建商態度的影響力,那對建商行為的解讀或揣測就會有很大的誤差如果我是購買戶,我絕對不會輕易的讓建商變更設計,導致我的土地持分改變,利益受損如果建商在沒有我的同意之前變更設計,在能力許可的情形下,我一定會去控告建商刻意違約,要求變更設計的申請審核暫停,直到訴訟結束這是建商在提出變更設計前,必須要考量的重點
handymanSG wrote:如果我是購買戶,我絕對不會輕易的讓建商變更設計,導致我的土地持分改變,利益受損 你可以就合約內容去提告,控告樂揚建設違約!但是,你不能越祖代庖,去直接要求市政府不得同意樂揚變更設計!你沒有那個權利! 因為同意戶根本與都更案沒有權利義務關係,你還沒到手的房子,是都更案成案後,完成後,你才可能取得的財產!請問你有什麼資格直接去指揮都更案進行?我若是樂揚,如果真的硬上不可,我也只能乖乖排除,讓預購戶依約賠償而已!出來混,總得還的! 這不就是所謂的商業風險嗎?甚至你也不能拿這理由,去逼市府或王家就範,誰管你啊? 無論市府或王家,誰與預售戶間,有權利義務關係? 就像E大師老拿台北市政府當擋箭牌想硬幹,你也一樣,想拿預售戶利益當擋箭牌硬上,這是不可能的! 當然,我知道你一定不認為如此,沒關係,你就去請樂揚試嘛! 也許段老闆又打算拿大刀追殺你了!還是你跟某E大師一樣,滿腦建商思想,建商利益唯一? 只要違背建商的利益,通通不接受不可行?
Erichuangtw1980 wrote:建商的利潤雖有市場機...(恕刪) E大師,誰逼你買? 這個傢伙太可惡了,我要幫你去抗議! 我要的是真正的正義,不是像文林苑同意戶那種貪利!你請市政府出來告訴大家: 是我台北市政府逼樂揚建設買下王家!市政府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王家排除於文林苑外!(我怎覺得把"市政府"換成"樂揚建設",會比較符合事實? )那麼,從此以後,大家不會再過問樂揚任何事!你有沒本事請市府出來公開講給全國聽?
handymanSG wrote:在能力許可的情形下,我一定會去控告建商刻意違約,要求變更設計的申請審核暫停,直到訴訟結束 就讓它告吧!頂多賠訂金兩倍解約而已。解約過程很快的。以目前的紅單泛濫及市價上漲情形,說不定這樣建商更有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