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2億5億陳情書真相(2013/01/12更新)


ZZZ ing wrote:
你可以就合約內容去提告,控告樂揚建設違約!

但是,你不能越祖代庖,去直接要求市政府不得同意樂揚變更設計!


你到底是在哪裡看到我說“購買戶可以去直接要求市政府不得同意樂揚變更設計!”

從頭到尾我都是說,在考慮變更設計的時候,要考慮跟購買戶之間的訴訟以及賠償問題
實在不知道我哪裡說的不夠清楚

kuoyuan1 wrote:
就讓它告吧!頂多賠訂金兩倍解約而已。解約過程很快的。

以目前的紅單泛濫及市價上漲情形,說不定這樣建商更有賺頭。


我覺得沒有那麼簡單,如果我是購買戶,我會要求額外的賠償
建商無法履約的原因又不是“不可抗力”。王家早就提出價碼,只要建商同意,就可以興建了
而且現在的房價比購買時高出不少,用你所說的賠償金,購買戶無法再同區域購買到類似的房子
我是購買戶,一定告到底的,讓變更設計無法立即被審核
至於額外的賠償,就看法院的判決

你所說的解約過程很快,我覺得太樂觀了
而且,如果建商可以這麼容易任意解約,那在房價上漲的時期,這樣的情形就會常常發生了

ZZZ ing wrote:
我要的是真正的正義,不是像文林苑同意戶那種貪利!...(恕刪)


如果同意戶在都更前知道王家是不要加入都更,不是為了價值爭議,

那麼說同意戶貪利有理,

可是王家要退出都更是在都更案通過後,而且要5億,


今天台北的房價高,希望打房,

可是你卻贊成王家喊高價,


畸零地卡都更的後果,
--》成功,拿到高價,房價更高。
--》失敗,都更案掛了,玉石俱焚,城市廢墟。
handymanSG wrote:
我覺得沒有那麼簡單,...(恕刪)

那是你覺得,房屋買賣違約賠兩倍訂金早就不是新聞,而是常識。

只是這些預購戶會解約嗎?
以市價漲了20+W,接近五成的狀況來看,接受容積改變,拿回一點點賠償金才是王道。
真的排除王家,就算控告也無法不變更設計,依民法和定行契約卻只有多賠利息錢,無法取得額外賠償。
建商當然用賠小錢解決。

你要告我是不反對啦!值得一試。反正文林苑已創下許多先例,再添一樁也不錯。
Erichuangtw1980 wrote:
畸零地卡都更的後果,
--》成功,拿到高價,房價更高。
--》失敗,都更案掛了,玉石俱焚,城市廢墟。

你有何證據證明王家真的拿五億後,文林苑的實售價可以提高?不是說都賣完了?難道這也是建商放的假消息?

這和報復性上漲一樣,都是房仲業的嘴砲。

若強拆這麼重要,台灣其他的都更成功案件怎麼來的?台灣應該早就變成廢墟了。

Erichuangtw1980 wrote:
如果同意戶在都更前知...(恕刪)


王家喊10億也是他們自由 問題是樂揚無法提供相對報酬

所以用一堆網軍到處批判王家 結果只是讓大家看到建商是如何惡劣欺負人民

Erichuangtw1980 wrote:
如果同意戶在都更前知道王家是不要加入都更,不是為了價值爭議,

那麼說同意戶貪利有理,


這就好笑了,不知道可以當理由?

是你要人家財產,你不知道人家倒底要不要?

搶了以後被反咬一口,說自己可憐?

問題是,即便到現在,要修改設計排除王家,依然可行,同意戶自己也表示是自己不願的!

那麼,現在狀況要怪誰?


講白點,大家都是明白人,樂揚建設方面自始至終都打算硬上

何來真的"不知道"? 就算真的,王家沒有神隱,也一直住在那裡,

你竟然沒去徵求其真正意見? 都更不外兩個選擇,要或不要,

不要的選項當然包括條件談不攏不幹! 不是嗎?


道理不是只有你在講才通! 你不是上帝,不然文林苑早開工了!

樂揚建設就是沒得到人家同意硬上,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handymanSG wrote:
你到底是在哪裡看到我...(恕刪)


考慮?

那是樂揚的事! 當情勢比人強時,

你只能兩者選其一! 賠錢或撐著,但以後你可能賠更大?

不然你看整年都過了,文林苑動工沒有?


同意戶/預售戶只要拿出合約,逼樂揚履約就可以,其他,不必多談!




kuoyuan1 wrote:
真的排除王家,就算控告也無法不變更設計,依民法和定行契約卻只有多賠利息錢,無法取得額外賠償。


如果真的像你想得這麼簡單,這世界上哪裡來的那麼多訴訟?
如果真的都是照法律的規定,那文林苑又怎麼到現在還蓋不起來?王家又怎麼還可以抗爭?

跟你爭辯這個無意義,要等到樂揚真的變更設計,住戶真的提告,才能證實對錯
你要這麼想,是你的自由,我也沒有要改變你的看法,你開心就好

handymanSG wrote:
如果真的像你想得這麼...(恕刪)


你沒發現這裡面最大的關鍵是什麼嗎?

就是你用什麼力量逼文林苑照原設計進行!

法院不可能這麼判決,因為都更的核定權在台北市政府之手!

只有它的上級主管如內政部可以指導,監察院及議會可以監督!


你別把法院想得太偉大,這是建商派"一致"的通病!

就算是王家文林苑案的敗訴,也只是法院暫時拒絕王家以司法救濟手段排除於都更外!

不是法院有權對台北市政府下指導棋,逼迫台北市政府去搞好好拆!


當然你一定又要不認可這狀況,那也無妨,我們談最現實的問題,

現在要繼續來硬的好好拆,其實非常非常簡單! 一句話:

有人出來揹黑鍋,當然是夠份量揹得起的人。 內政部長就可以! 台北市長也可以!

如果有人出來揹,王家不會在那裡超過24小時!

當然,建商派們,包括閣下最熱愛的司法部門要出來揹,倒也可能有用,

來吧!!!! 等哪個法官出來告訴大家,文林苑不拆,就是對法治的污辱,他要辭職自焚抗議,

也真的跑去市府前自焚了,我相信文林苑案就可能繼續來硬的!!!


但如果沒有呢? 老兄? 你是誰? E大師又是誰?

憑幾個網路上連面都不敢露的人,市府就得聽你話去好好拆,那真的就奇到極點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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