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消防通道又變成很重要了既然消防通道很重要那當初王家派怎又說消防完全沒問題誰來解釋一下一個有拓寬道路一個沒有拓寬道路反而有拓寬叫有問題沒拓寬就沒問題這中間總有個人是硬凹吧邏輯怎麼看都很怪就像大家都說違建拆掉就好問題承重牆施力壁拆掉那種房子怎麼住人沒人願意講清楚而消防安全跟公益有沒有關係明眼人都知到其實是有關係的畸零地排除與建商是否能有權力任意排除在都更範圍他人土地及後續會產生的後果以上這些同樣挺王派的人沒有人願意正視就為了讓反都更挺王家明正言順亂講兼說謊到底的確以上這些東西都不能當作王家一定要參加都更的理由但如果一件對的事情用錯誤的手段來讓他合理化對的也是會變成錯的
如果就你們提供的錯誤資料看消防,很難判斷消防有沒有問題。關於消防問題,在進一步討論之前,請問,1. 營建署發函的“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 ”的性質是什麼?法規,指導原則?2. 關於消防法規,台北是有沒有自己的規定?台北市規劃消防通道,是由誰指定,依照那個法規,寬度是多少,寬度如何量測?》》你們可能把一般道路和消防通道搞混了.3. 消防救災空間的定義和道路的定義,你們也搞混了。我先不貼出答案,你們上網找資料看看,再找對人問問看,就會知道你們把道路,消防通道,消防救災空間全都當道路在講,錯的離譜另外,你們所謂的消防局的報導,記者其實報導的內容就是懶人包的內容,對話的內容也是懶人包的說法,文中還有王家沒有收到信件等錯誤資訊,文中指路寬 3.2米, 那是王廣樹先生量文林橋到文林苑工地圍籬的距離,事實道路是3.7米,加上人行道是8米,
我沒有胸部 wrote:還要吵消防的問題啊?...(恕刪) kkmr、Idnes偏偏就不要讓事情一清二楚、水落石出,偏偏就是不要正視事情的關鍵,這樣才能混水摸魚啊。真的一番兩瞪眼弄清楚,有些人就不能怪東怪西就是不怪自己沒把事情弄清楚。肥貓宅男承辦人也許忙、也許怠惰、也許忽略了......既然你沒有,你去檢舉啊Erichuangtw1980我在另一棟樓就說過消防通道的通道這兩個字是有其含義的,通道可以包含很多內容,且通道中的計畫道路是政府需要負責的。但是,攤手;有些人就是故意要忽視才能心虛的跟你辯駁。PS:法律用字是很講究的,我相信E先生你懂。
Erichuangtw1980 wrote:如果就你們提供的錯誤...(恕刪) 誰跟你討論文林苑那一段。大家在討論的是郭元益博物館前那一段,也就是巷道入口處。路寬就是3.17米,不足現行4米的規定。順便回樓上,當初會制定這個數字,是因為大囍市大火。你自己去回顧當初大囍市為何消防車無法及時進入火場,就知道加計人行道是個事後的補救方案。
Erichuangtw1980 wrote:如果就你們提供的錯誤...(恕刪) 真可笑!人家講得不管真假,或有沒疏誤,至少非常具體,告訴你為什麼不行!這也是消防局的說法,你竟然這都想推翻? 那你提出你的數據!例如m大說文林苑南面不臨路,你說他說謊! 你照出條四米大道來有圖有真相!這才有說服力!你現在一路說懶人包不可信,但事實上並不是任何事都不可信,別忘記有些發言可是官員或相關承辦單位直接表達的,甚至是記者親自去問的,像文林苑巷口通行之事,去年水果報記者就去問出來了! 你是要說記者亂寫? 還是消防局亂講?你別想在這方面能打出成績,很簡單! 你看消防局跟都更處那邊推來推去,就知道沒人敢真正負責,敢真正背書了! 嚴格來說,他們只是揹上級政策的黑鍋而已!更別說328之後,連市長都跑得比快的!真的鬧開鬧大,誰要死啊?我說過,要讓文林苑過關,簡單! 但以後大家比照辦理,就好笑了!人行道都可以當平面道路用! 還真有才! 連消防局那種可以拆掉,倒車的作法!你去試試看自己蓋房子會不會給你過!你的目的只在於合理化樂揚的作為,強逼王家賣地,當然不必管後面會怎樣!可是政府呢? 建管處呢? 消防局呢? 你整天替王家著想?可替這些為無良樂揚建設揹黑鍋的官員們想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然怎麼說"文林苑整塊地基其他三面消防車根本難以進出,要嘛得開上人行道,"A:1)規定四米消防通道,文林苑十五層高樓雲梯車進出需六米道路,故不合法。您抓的基金會郭元益人行道未順平而突起,且需先拆路招才行。就算勉強過了郭元益前之3.3米,需倒車才可出去,後方美材行跟更北面無法通過。請問文林苑南面如何 "消防車根本難以進出”,路寬是多少?A:2) 文林苑南面完全不臨路「路寬0米」請問文林苑東面如何 "消防車根本難以進出”,路寬是多少?A:3)文林菀東面不臨路,臨捷運線形公園。消防車打救是需於捷運下另一邊之兩米死巷進行(自小客駕駛技術差一點的話,會磨到照後鏡或車身輪胎擦到路燈桿的2米路)。「路寬0米」。請問文林苑北面如何 "消防車根本難以進出”,路寬是多少?A:4) 文林怨北面為其本身設計之地下停車出入,臨未開通之後街六米計劃道路。文林怨僅開通臨基地的部份,路長有3.餘米。 後街前後之計劃道路未開通,皆僅可容自小客或小型消防車單向由後街21巷進入搭救,且救災後需原地倒車21巷接堤防旁道路進出。「路寬6米」。但6米道路之路長只有3.餘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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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子小珍珠 wrote: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284155715028024&set=a.217283798381883.44367.196520353791561&type=1&theater欸,電腦笨手從來沒貼過圖,不知能不能成功?...(恕刪) 幫你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