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來說說王家和公共利益之間的關係。
王家原本走804國有地未付半毛錢,
此乃侵犯國家(全民)利益,不符合公共利益。
王家若一起都更,
國家取得建商買804的錢,
38戶和王家取得該分的房子和車位,
符合公共利益。
王家若原地重建不參加都更,
王家必須付錢買路通行,或是買下804,
符合公共利益。
所以,建議王家一起都更,
不然把錢吐出來就是公共利益,
有人說王家貪心跟建商要五億補償是合理,
我也認為政府把804賣王家五億很合理。
國家要是收到5億可以補助窮學生的營養午餐,
與其讓王家貪,不如讓國家(全民)貪,
十分符合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