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拒都更 又見樂揚強劃 ?1樓店面換3戶樓上住家,聽大家意見


紀 wrote:
稍微研究一下 澄清一.依照這裡的土地分區,現在看到的店面只能留一半下來,剩下的要怎麼辦呢?誰要去誰要留?打架嗎?還是抽籤決定呢?..(恕刪)


面寬就是那麼大
三米的面寬為何會縮水?
有些就用獎勵條例,一樓作開放空間
建商可以多蓋,多賺錢
店面的?換幾戶有啥用

lulalla wrote:
比較合理的方式,應該...(恕刪)


這樣不面大馬路
建商肯放嗎?
昨天電視提到少了王家那塊,建案就沒有面大馬路
少賺很大?真的嗎?

chuangwilliam wrote:
這樣不面大馬路
建商肯放嗎?
昨天電視提到少了王家那塊,建案就沒有面大馬路
少賺很大?真的嗎?

電視鬼扯而已,面八德路的那麼寬,不止他一間啊!
怎麼可能變成沒面大馬路?

不知道是不是要達成特定面寬,
才能符合一定的容積獎勵之類。
比如住三之二要蓋滿就有這樣的規定....
報告版主,因為各自有各自的專業領域,相關議題,請您研究一下建蔽率與容積率,再來討論.不然會差很大
簡單說以前蓋房子一塊土地都蓋超過70%,加上違建就快100%了,不管再市容上與消防安全上都很有疑慮,所以政府才會有實施建蔽率與容積率的管控,讓新蓋的房子能夠更好看,更安全.
chuangwilliam wrote:
有些就用獎勵條例,一樓作開放空間
建商可以多蓋,多賺錢
店面的?換幾戶有啥用

開放空間留那一面應該都一樣,
正常人絕對是一樓店面留越大越划算,
建商不可能會故意把一樓面大馬路的店面取消吧!
地主拿到店面,上面的房子就可以少分給地主,建商一樣賺。

不知道是不是該建地屬住三,
有最小側院限制,原來樓黏樓的狀況不能蓋,
側面一定要各留2米,
最後導致一間店面的寬度不見了。

xexex2346 wrote:
你這個說法有待商榷,...(恕刪)


市政府已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這是什麼世界,市政府幫建商上訴,真是XXX
記者也該打屁股,寫不寫清楚,只有在報紙寫說分三戶,試問三戶共有多少面積呢?還是分太多,寫出來就沒有爆點了?不知道

自己亂算的,用地主的土地持分去換算可以分的面積 若是地主7成 建商3成的話,概算約可以分107坪左右.若可以知道真實建商要分他多少坪,或許看事情的角度會有些不一樣吧!
寧古塔將軍 wrote:
是你瞎了嗎?
沒瞎的話請告訴我
你用哪隻眼睛看到我有說「事實上是他自己抽的籤」?
請提供證據讓大家參考

事實上誰抽的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該地主是否原本心存觀望
等到抽完了籤,發現自己沒中,然後才堅持說我不玩

這樣瞭嗎?

還有
該地主是否真是如此,我局外人,我不知道
我只是認為不能排除這樣的可能性
但閣下最好是堅定的知道他不是如此
或者你最好真的知道甚麼內幕
再跳出來教訓人
否則
哪天如果有新的甚麼消息出來
我怕有人會被打臉

當然是你瞎。

你所謂的重點可笑至極:
【重要的是,該地主是否原本心存觀望
等到抽完了籤,發現自己沒中,然後才堅持說我不玩】

他要是同意加入都更的話會不去抽籤?
事實上他就是沒簽同意書嘛,【同意書】在哪裡!!?
誰管他因為什麼理由而不簽,沒簽就等於不同意,
這才是唯一的重點,OK?

建商是開公司的,最好是不知道沒有同意書會出問題。
既然還沒簽同意書,屋主覺得價碼談不攏不陪你玩了,
當然是屋主合法應得的權利,和他人品如何根本無干。

正式簽約前,一切溝通都只是屁。
這麼簡單的道理,
已經出社會然後頭腦沒洞的人都應該很清楚才是。
回覆樓上的 很多真相我們不知道 很難做判斷  

重點在土地使用分區僅只 第三種住宅區而已,坪效超弱的,而現在那間店面坪數僅有23坪室內才16坪而已.

就我發現的資料 最簡單的疑慮就是因為建蔽率的關係,讓現有的一樓店面有一半要不見了,不然就是尺寸縮小一
半,若所有一樓店面的屋主(不管面八德路或者是後面的)都堅持要店面,試問建商要如何是好,當然抽籤會是比較公平的做法.

他要是同意加入都更的話會不去抽籤? 

這個我猜想的劇本應該原本以為可以順利拿到一樓,所以有條件的加入,

只不過後來可能沒有很順利,無法如願,可能的原因如下
1.因為坪數太小了,分不到什麼.
2.或者是建商規劃的店面太大了,無法換到.
3.不然就是有太多人說也要分一樓店面,擺不平.為求公平起見,抽籤決定

因此看苗頭不對,就說老子不玩了.你們自己玩吧.

事情沒有講清楚,很容易有不同的解讀,誰對,誰錯.尚未定論.
這個都更案我也是地主之一,該屋主原店面323號被309號選中(309號後有地下室車道)抽籤時被309號抽走,代抽時又抽到樓上,事情就有變化了,而後方小巷一樓無店面的使用效益,屋主都挑樓上了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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