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zando wrote:你如果不是大法官那你...(恕刪) 不是你我。大家都關心公共議題,打打嘴砲試圖弄清事實與真相到底是什麼,是一回事,誤以為自己是大法官,強制要求不同意見者認同他的憲法解釋觀點,是另一回事,大家當然有各自表述憲法的言論自由,不過那對大法官對都更條例違不違憲的認定一點影響也沒有。既然大法官目前還不確定要不要審理這起釋憲案,大家就靜觀其變吧,不過有件事情是很明確的…就算都更條例最後真的被釋憲為違憲,對於文林苑都更案的影響也微乎其微就是…
gladiator wrote:有人發現問題在哪了嗎...(恕刪) SO?我不太確定你想表達什麼。我開始關心文林苑一案,是從王家被強拆之後,從PTT GOSSIPING、HOME-SALE、Urban_Plan開始看,然後看到有人說mobile01上有討論,就申請了個mobile01帳號看文章,那時候了解還不深入並沒有參與mobile01討論,之後轉到台灣都更受害者聯盟繼續關心文林苑都更案,現在則是同時看受害者聯盟、文林苑36戶正義專頁以及mobile01…不知道這樣哪裡有問題呢?
非常感謝開板大PO出的這篇文章,讓我們大家更明確的了解到王家的狀況真的就是一開始價錢僑不攏,然後王家不爽都~~結果建商就硬咬著法律硬吃王家,結果演變到現在吃像非常難看的下場。事實上同樣的論點套在建商身上,一樣讓人不解......而且如果真建商當初真的有尬子當下就拿出了王家所開出的種種要求來(兩億或一樓店面),我相信也沒有今天這些種種問題吧~~甚至還會絕得王家無理取鬧呢~~但是建商有拿出王家期望的等價的條件的東西嗎??好像沒有唷~~~所以啦總不能買不起就硬搶吧...呃...會讓自己吃像難看的合法的搶~~我倒是很好奇板大是誰,為何會有如此動力收集如此多的留言和貼文只是為了證明一位RAZZLE是誰......動機實在是令人匪夷不解呀~~~
gladiator wrote:有人發現問題在哪了嗎?各位分身還是該說司馬昭們? 這位板友~您好棒呀!!!!!~~~解答了我這些時間的疑惑~~拍手拍手~~~!!!原來是這樣呀~~~原來是司馬先生呀~~~唉呀呀~~心態可議唷~~不應該~不應該~~~
idcglmo wrote:非常感謝開板大PO出...(恕刪) 1.樂揚跑文林苑都更案獲利約1億多,王家如果開出天價,等於是樂揚要賠本蓋文林苑,樂揚建設又不是慈濟。2.王家沒有參與協調會,當然就是由人代抽分配,樂揚沒有義務「自動」幫王家留下一樓店面啊。3.我不太清楚開版大的動機,不過我個人純粹就是雞婆而已。4.上次協調會,樂揚副總提出的協調方案是王家的分配戶中可以分配到最靠近王家原本土地的兩戶位置,這種方案已經是最靠近原地重建的方案了。
idcglmo wrote:非常感謝開板大PO出...(恕刪) 要是真的比較誰的吃相難看,相信多數人會告訴你王家的吃相才是難看的都更實施者不一定是建商,總不能因為是建商就不允許他賺取法律應允的利益吧王家這釘子戶的角色也很有可能是有意炒作哄抬價格的黑道大哥,總不能因為是王家政府就不依法拆遷吧?王家之所以會被拆,是經過了合法的程序和足夠長的協調時間的,但王家在這段時間內都沒有依照法律程序去保障自己的權益,又怎麼有臉來要求法律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來保障王家的特權呢?
gladiator wrote:有人發現問題在哪了嗎...(恕刪) 你應該把在房地產版發言的全部查一遍看看,會發現大部份人都只在這個板發言!原因是夠活躍的房地產討論區只有 mobil01 而已!..... 不是為了房地產板,誰會來 mobil01 這種會亂砍信兼小白一堆的爛網站!而對房地產外行的小白,你可以發現他在別的板發信就多了 ....
現行的法規,和都市更新有關的,中央層級的叫做「都市更新條例」在地方自治層級,臺北市有自己的「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現行的法規,並沒有「都更法」、「都更條例」。「都更條例」也從來就不是「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的簡稱。我建議,大家引用法條討論的時候,法規名稱最好把他寫清楚。完整寫出「都市更新條例第幾條」或是「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幾條」才不會造成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