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樓主的發文我認為房子好不好、價格合不合理還是其次最大的問題在於1、一間要你拿出幾百萬的房子,自己居然沒看過,也沒被徵詢過,換作是任何人都無法接受。2、這間房子的資金來源有樓主母親、哥哥和樓主,假設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那另二人是「借」錢給登記人呢?還是「贈與」呢?還是「合資」呢?這會成為日後紛爭的來源。吵都吵不完。若是登記3人共有,那更是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