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房仲可否自治~請勿在電線桿上黏貼廣告(北市民生東路)附圖


黑翅鴨 wrote:
你不讓他們貼難道叫他...(恕刪)


這麼說來,

你不讓他們販毒
難道叫他們改行去搶?
將心比心好嗎?
再說他們不販毒
很多警察都會沒業績

================

錯就是錯還要把事情合理化的人最要不得,

銷售手法這麼多種,沒貼小蜜蜂我就不相信房子賣不出去

一定要浪費資源+妨礙市容就對了
haha.

bis0815 wrote:
樓主看不過的話他在前...(恕刪)
忍忍忍


即便他是當事者,你也沒有權利公開他的照片~~

建議你將他人之車牌遮蔽,免得被告...

andyj wrote:
建議你將他人之車牌遮蔽,免得被告......(恕刪)


告什麼?哪一條?
手(相)機拍照舉發 ,有潛在的危險

如果當場被對方發現, 不爽就會和你起衝突

沒必要為了看不慣 ,而讓自己身陷危險

等你的行車記錄器裝好, 惡行將無法遁形

噴射海賊 wrote:
今天下班親眼目睹一路...(恕刪)



如果聽得懂人話
就不叫仲介了
哈哈~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