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kuo2001.tw wrote:
強就是強在人家是釘子...(恕刪)
最牛釘子戶??

Yaleclubs wrote:
我搞不懂,為什麼一定要賣?
一間店面,不能去租人嗎?躺著收租金不是很好?
另外三間房子,每間各五十坪,五十坪扣掉公設能有多大?為何不兩間規劃成一間,住一百坪,外加兩個車位,這樣以後就不用再換大房子了,再把另一間房子和一個車位租給人,收個二三萬的租金應不為過吧?
以後沒有小孩嗎? 這些留下的祖產留給小孩,小孩不就少奮鬥三十年了?
自己的薪水再去投資,沒有房貸,年賺150萬的人,應該可以存不少吧?把這些"閒"錢去投資,投資虧本了,也不會對不起歷代列祖列宗!...(恕刪)


,因她的想法和觀念和我非常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