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_hung wrote:因小弟家中是本案最大地主(120/650坪) WOW~ 分的比例需要看地區而定,地價越貴的,地主往往可以拿回越多,反之一樣的道理至於沒有任何獎勵???以規劃650P的基地,剛好過600P的都更門檻(以北市來說的話)感覺中間有嘿嘿嘿~合建地主說好,建商說好~基本上就申請建照就可以蓋了要申請獎勵,落落長的申請程序以及人力對方是小建商嗎???只想趕快建???趕快分???
建商的確是小建商,正文建設(完全沒聽過)但的確口頭明說”本案沒有任何獎勵”另本案不是”陳姓宗親案”-新潤建設再請教”建造執照中核定之建物產權面積”這句話與”總銷售面積”、”總樓地板面積”是否有不同之處,請各位大大解惑。謝謝
ken_hung wrote:建商的確是小建商,正文建設(完全沒聽過)但的確口頭明說”本案沒有任何獎勵” 我比較好奇~或許可以問問建商,為啥不願意申請獎勵環境美化,更新時程...等等多少都會不少的獎勵我覺得時間與人力成本比較小的建商比較撐不住基地面積也超過可申請的門檻,有些基地想申請還沒到門檻 且住三之一 容積300%,比多數的住三好一些,至少臨的路還不會太小條只是申請那東西真的是很花時間,不過對地主,比較有保障一點
ken_hung wrote:建商的確是小建商,正文建設(完全沒聽過)但的確口頭明說”本案沒有任何獎勵”另本案不是”陳姓宗親案”-新潤建設再請教”建造執照中核定之建物產權面積”這句話與”總銷售面積”、”總樓地板面積”是否有不同之處,請各位大大解惑。謝謝...(恕刪) 總樓地板面積是建築執造中依基準容積得來。總銷售面積有加計公設、雨批、陽台等。一般概算是總樓地板*1.5=總銷售面積
ken_hung wrote:另本案小建商已再確定不會是都更及沒有任何容積獎勵,關於這點是否應在條件中加?來保障地主的權益,請大大不吝指教。...(恕刪) 當然,如果建商跟你說沒有獎勵而把應分配給你的坪數訂死,然後去申請了容積獎勵,大大應分回的土地持份不就被稀釋了嗎?所以一定要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