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大台南的都更案』 比 『大台北的都更案 (文林苑事件)』 有比較好嗎

有沒有可能改成這樣呢?不過地坪要夠大…

建商都走完法律途徑了,都合法了,為什麼不能去拆
王家不過就是為了兩億不同意,結果現在鬧大又不肯承認是為了錢
不然那些學生會為了上億地主多爭一億嗎?
台南那個是違法亂搞先怎麼可以相提並論

版主你也幫幫忙!
看事情不要只看結果,這件事情不是因為建商、台南市政府仁慈。
是因為建商搞烏龍,程序不符合法規。
在這件事情上台南市政府跟台北市政府都一樣依據法規同意或不同意。
不沒有因為拆不了釘子戶,就代表台南的都更政策可以抵抗法律。
也不是因為綠色就有差異。
lelotw wrote:
我發覺建商真的很狠,拆成這樣騎樓不連貫,一樓店面根本做不成生意,要租出去絕不可能,屋主沒其它財源的話,只能坐吃山空了 ...(恕刪)

個人也不懂為何這叫雙贏?
搞成這樣建商房子不好賣~釘子戶換來更糟糕的居住質~未來住戶房價鐵定也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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