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慨]一切的一切, 就是為了那2.4億而已 ...

小弟倒是覺得其實兩邊都是很見不得人




bar0402 wrote:
建商怎搞都是對的, 王家多要錢就是錯的..(恕刪)


的確是錯的, 這是走權變, 也就是說王家可以談的東西是有比例的.
如果多給王家, 對其他三十六戶是不公平.

如果王家一開始就賣給建商, 當然就可以獅子大開口
像最近台北市有一個建案那樣.

不過鄉民們弄錯也不是一天二天的事情了啦~~~

如果這件都更是換成今天來談的話

建商會對那個地點沒什麼興趣了

不過當時的環境導致他們去做了

我只想他們內部應該很後悔去做了

而且....

我的看法還是一樣

有爭議就是訴諸法律解決

不過三審都輸了 真的沒話好講



這是國王的簽名檔
這個案子看到後來 覺得 王家理虧居多.
因為建商一開始在整合要是缺王家 大可不要都更.
因為又不是非都不可 個人覺得王家應該有家屬去談.
才讓建商認為王家有想要 合建都更 的方向.
只是後來改為要賣 出價二億 讓建商覺得不合理
最後建照都下來了 只好硬著做下去.
至於王家反而 合建不走硬要賣 最後才會撕破臉.

這塊地一開始要是整合不成 建商又何必硬要都呢?
好像都沒人想到這個點,我家也有建商談 但是一開始建商也說
有人不參加那就別都了 因為都更一定要全體同意才可行.
jack1970 wrote:
這個案子看到後來 覺...(恕刪)


小弟認為~

如果建商黑~

會走到這地步

王家也不會白到哪去

只是民粹可不是這樣認為

jack1970 wrote:
這個案子看到後來 覺...(恕刪)


王家始終沒答應, 這是事情的最關鍵...
我們可以認定王家是有"意願"的..

因為我也不相信王家始終都不知道, 王家不是住在鄉下的老先生老太太..
自己都是混這行的... 最好什麼都不知道...

但價格談不定, 基本上交易就不該進行, 這應該是常識, 可是都更法卻讓建商突破這"常識"...

建商就是一個字: 貪..
因為就是那2.4億, 建商就走上用圈地多數決方式硬搞那個搞不定的王家土地..

當然, 如果建商跟我前面講的一樣, 是住鄉下比較不懂的老人也就算了..
問題是, 絕對不是, 建商比王家更可怕更會鑽洞, 所以建商若很無辜樣子說: 咱家也是乖乖守法來的啊!
那就跟王家堅持自己啥都不知道一樣, 扯蛋! 從建商圈地的程序及手法來看..
他們很有計畫去收拾王家.. 而且幾乎已經肯定一定可以成功, 否則不可能開始賣預售屋...
建商不是一般百姓, 這種豪宅交易違約起來, 整間公司恐怕都賠不起! 沒有那種"思慮不週""不知道"
的可能... 他們早算定有既有法令基本成立...(不管有沒問題), 後有市府的奧援..(樂揚跟市府關係
不淺哪!!!) 若再搭上司法助陣... (法官最後也極力為樂揚開脫) 那案子是十拿九穩的...

沒想到王家面對三合一陣線, 如預期般敗陣下來, 卻改以悲情姿態訴諸公眾...
這是建商沒事先算到的...

不過別以為支持王家的人都是搞民粹或一鼓腦神經發作, 又不全是學生一頭熱, 王家也不可能像樂揚
一樣, 有財力養網軍及粉絲團, 法界人士也不少, 甚至包括市府自己人及立委..
問題不在建商到市府合不合法..
絕對合法, 否則市府不敢拆... 老蔣時代, 警總要槍斃人最少最少也要個手令..
否則誰敢負這責任? 幾十年後最好市府敢沒依法亂動人家房子...

問題是: 沒有當事人同意, 公權力竟然可以去強行支配民眾財產, 這是很嚴重的民主開倒車...
支持王家的人, 大部分看到的問題就在此! 王家跟建商誰比較白, 誰比較黑, 不是很大的問題...

建商的打手粉絲團, 則一再著眼於王家說謊及建商合法, 前者從來不是問題, 因為王家並沒同意..
說謊對整個交易進行沒有影響 要這樣一直扯王家說謊, 只是想讓王家的被同情度減低而已...
後者是不折不扣的廢話說一萬次你不煩啊! 市府雖然以對抗中央為樂...
但還不敢不依法亂拆別人房子, 可是問題是這件事被抗議, 不在違不違法, 而在於法的適用性...
文林苑這種財產歸私的狀況, 嚴格來說根本談不上公共利益, 怎可以像徵收土地一樣強制處分百姓財產?

法沒有你想像那麼偉大, 訂出來就一定得執行... 希特勒一樣訂法屠殺猶太人..
你成為幫凶一樣被追究的, 不會因為你說我是"照命行事""依法行政"而沒事...
看看以色列是怎清算那些納粹殘黨的就知道...

在任何民主人權國家, 政府公權力去強制處分人民財產, 是很嚴重的事...
沒有非行不可的理由, 沒有公益價值, 斷不可能被許可的....
文林苑就是沒有上述兩樣特質, 還可以強行上陣的鳥樣!




dove wrote:
小弟認為~如果建商黑...(恕刪)


黑不黑從來不是此事重點..

支持王家的人, 除了心態上同情沒有同意就被拆房的狀況下..

更大的部分是: 都更法這種玩法是不對的....

不然近百名立委申請釋憲是何道理?

立委們也看出這樣玩的後果是什麼... 有什麼不對...

奇怪, 一票支持王家不被拆立場的人, 都是法界知名人士, 甚至包括市府自己的律師..
你要說人家都是政黨取向或是民粹, 還真是想說啥就說啥, 青菜講講!!!

怎麼看原po心中認為的都更都是要百分百同意才能做

連權利變換這些都可以不用談

反正一定要百分百同意才可以

不過這樣也好 原po我就支持你 都更最好是都可以不要有XD


==
不過有得到在原地點附近價值相等或更高的財產

這點不知道在釋憲上面是否會如原po一樣被認定還是有侵犯之餘

這點我就很好奇想看看了
這是國王的簽名檔
"地上改良物拆除所生之損害,核屬財產權之損害,依客觀情形及一般社會觀念,並非不得以金錢加以補償,尚無將發生難以回覆之損害情事"

上面是王家申請暫停強拆 被法官打回的內容
法律上 房子不過就是地上改良物 罷了
透天就了不起的觀念,法官是沒有的


個人覺得版主寫的很好!無奸不成商,尤其建商,想買房的不知道有沒有這種感覺,能賣貴就賣貴,而前幾年的金融風暴,卻哇哇叫,建商每個建案都賺錢耶!政府就是這樣,想出一堆替建商解套方法,而人民賣地給建商卻不能賣多貴就多貴,我不懂都更法,我個人覺得建商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欺負百姓,政府聯合建商一起,郝巿長敢得罪建商嗎?王家對郝巿長來說算什麼東西啊!講真的,如果我是王家,除非比巿價多出2、3倍,不然我也不賣,住大樓很多不必要的問題,更何況如果房價漲,王家也肯定會漲,又是自住,為何要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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