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大家疑問
這件案子是自辦都更 原地主為起造人 身分等同於建設公司
有人問到 設計監造
台灣建築法規 要蓋房子要有 起 承 監 三方
也就是 起造人>>>業主(也就是更新會成員~也就是原地主)
承造人>>>營造廠 也就是代工蓋房子的
監造人>>> 建築師 不管建設公司蓋或者自己蓋 一定要由建築師規劃設計~並且擔任法定監造人
這件案子的資金是由原地主(業主)拿土地向銀行辦理融資
也因為無建設公司~居民也非建築專業 所以由中華建築經理人擔任業主方監造
整個簡單敘述大概就這樣
最重要的是~~到時候剩下的空屋賣掉~扣除營造支出~銀行利息~中華建築經理人監造費用~
如果有剩~原地主依比例分配~
如果不夠~原地主依比例分攤
大概就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