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mmy456s wrote:意思是"師大商圈"等於是"八大行業"啦!!這個市政府真的是無腦,做事完全沒有想法與計劃,市長為啥匆忙對師大夜市下手?但後來發現事情大條,完全無法善後,推出一堆記點、專案等等措施。後來又發現其它社區也群起效尤,情勢一發不可收拾,才會又推出"列管不罰"的措施。又把師大夜市除外,師大夜市的房東們會善罷干休嗎?真不知道市長的施政決策如何做出?還是有戲可看!!...(恕刪) 會吵的有糖吃,還好我的店不在師大附近。
a29441655 wrote:好奇問一下那是否以後台北市都不能在住宅區開便利超商了是這樣的意思嗎~~~ 台北市,大馬路第一排的房子大多屬商業區,這些房子的後面,也就是巷子裡面的,大多是屬住宅區。住宅區也是可以開店,但不是什麼店都能開,有規定的。
7/25公告實施的裁罰新制,會將所有的違規分為ABC三大類:A類依法規完全不能進駐,例如住三不能進駐飲酒店、汽車保養、修車業、特種零售、殮葬服務等,B類新設立的店家,屬於不符合副條件允許使用,C類是指不符合該分區副條件,但只列管不罰.a29441655 wrote:好奇問一下那是否以後...(恕刪)
有些事情不該一概而論,有些過時不合時宜的法律確實也該修正!台北市也不是每條大馬路都屬商業區,反而屬商業區的並不多,依照原規定全北市大多數的商家可能都屬違法!確實會對經濟造成莫大的傷害,真正實施起來會發現以後的生活會變的非常不方便,況且並非每個行業都會真正危害或打擾別人!所以也不該全部都好像是壞人似的!很多人也只是為了賺錢養家,並非真的十惡不赦!反而那些官方人員應該更努力去改善現況該修的法要仔細的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