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搞錯這個新法案了吧。這不是說你在台北工作搬到桃園住就可以有補助,而是因為有些人住台北也只想找台北的工作,但當他在台北找不到喜歡的就窩著當失業人口,所以才會打算補助資格符合而且被媒合到外地(如:桃園)的工作且就業成功就補助交通費或租屋費。講白點就是叫那些死媽寶、啃老族不要賴在家裡,快滾去外地工作啦。標題應該改成"給你$5, 000,快去桃園工作"
ENZO崴 wrote:火車上休息?上下班時間火車上大家都擠成沙丁魚努力的找到一個小小的立足之地來對抗火車加速減速的G力從桃園站到台北四十五分鐘有位子坐比在路上撿到錢還難這樣叫休息那我以前工作一天站八小時也是休息八小時了...(恕刪) 看台鐵時刻表,台北到桃園區間車35分,最快的自強號24分,好像沒有45分的火車?
小羊~ wrote:花45分鐘沒有被擠成...(恕刪) 擠火車或公車還是有好處啦...旁邊是正妹跟你一起擠我看那些男生還希望45分鐘能延長..這政策很難推行吧..沒有補助有人說話抱怨.有補助還是有人嫌少要求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