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哪一個天才說這是豪宅稅的?
他這一次調的叫房屋評定現值
平均調1.6倍
這影響到未來買房的人的契稅以及持有稅
跟你是不是豪宅沒什鳥關係自住稅率就是1.2%
這影響就是以後2014/07後拿到使用執照的房子沒人要
老屋準備漲翻
都更沒人要做
以後買的起的人不一定養的起
另外一個調的叫路段率
也就是不分新舊全部加稅
說白一點這政策叫做
窮人乖乖搬家台北不給你住除非你是老台北人
難怪最近奇岩重畫區蓋房子超級快,有些還在夜間施工,原來都趕在7月1日前交屋。
是80 坪以上才適用這個1.2% 的稅率吧

而且建商應該要感激張金鶚,給台北市以外的房市創造一個大利多

反正台北的房價已經漲無可漲了,這個法條一出來,台北鄰近的房市又多挹注了活水

林三淡房價又要起飛了,張教授用心良苦啊
四葉酢漿草 wrote:
是80 坪以上才適用...(恕刪)


自住都是1.2%沒錯! 跟80 坪以上才適用無關吧! 非自住才有差,請看

小優尼斯 wrote:
他這一次調的叫房屋評定現值
平均調1.6倍
這影響到未來買房的人的契稅以及持有稅
跟你是不是豪宅沒什鳥關係自住稅率就是1.2%
這影響就是以後2014/07後拿到使用執照的房子沒人要
老屋準備漲翻
都更沒人要做
以後買的起的人不一定養的起
另外一個調的叫路段率
也就是不分新舊全部加稅
說白一點這政策叫做
窮人乖乖搬家台北不給你住除非你是老台北人(恕刪)


+1沒錯



目前調升的有
1.房屋核定單價 (構造別、用途別、房屋總層數、其他加減項綜合計算,北市調高1.6倍以上,認定高級住宅者更高)
2.地段率 (北市最高400%,新北市最高240%)
3.適用稅率 (北市調整非自用累進稅率最高3.6,新北市非自用採固定稅率1.5以上)

以後可能就是
1.買得起,但是不一定養得起(新房子除了要負擔管理費還有高額房屋稅、地價稅)
2.繼續住老屋(折舊率高的舊大樓、老公寓)
但繼續住老屋,這樣不是違反都更美意??降低都更意願??




0936010 wrote:
小優尼斯 wrote...(恕刪)


只針對103年後7月後的新屋使用新計算單價完全不公平。
這是變相懲罰新屋的持有者,越是長期持有影響越大,根本是懲罰新屋自住客的規定。且一般小型住宅房屋稅暴漲的情況反而比高級住宅影響更大!

實際上雖不若報導上的數字可怕,但的確會發生你的新屋與隔壁棟鄰居在相同坪數、相同條件並扣除折舊情況下仍差個2、3倍房屋稅的普遍情況。(例如別人繳3000多你要繳10000多)

台北市政府說新屋只占0.6%,因此並非全面調漲,影響不大。那這0.6%,7000多戶的自住客是犯了什麼錯要「享受」比別人高幾倍的稅?

103年1月通過7月實施,幾乎在102年年間購買預售屋的人連選擇的餘地都沒有,必須接受一交屋就要比別人多幾倍的稅,是冤大頭中的冤大頭!

0936010 wrote:
根據新聞報導,"台北...(恕刪)


還好啦
小錢還好啦
我是付不起啦

sscan wrote:
只針對103年後7月後的新屋使用新計算單價完全不公平。...(恕刪)


政策實施, 本來就要劃定實施適用的時間點

要嘛一體適用 (大家都慘), 要嘛某一時間點後適用 (影響較小)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如此一來將豪宅預售市場將出現無法預期之寒冬,103年7月以前的新成屋將十分搶手?
phS00313 wrote:
sscan wrot...(恕刪)


這並不是劃定實施時間的問題,而是是劃定實施對象。

今天不反對從什麼時間點開始增加房屋稅,但問題是,現在只針對特定對象實施,且並無任何差別的合理理由。這顯然就不公平,為什麼相同的條件103年7月後的新屋持有稅就要是別人的幾倍?唯一能說明的是在懲罰這些特定對象。

就像假設今天要調漲個人所得稅稅率,從5%-45%改成10%-60%,民國110年開始實施,但劃定民國80年後出生的人適用,民國80年之前出生的人照舊。這樣合理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