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對方是依你提供的圖面進行設計,如果屆時成屋的樑柱、水電佈線甚麼的不一樣,或是其他的問題導致原本的設計不能用,需要變更增加費用~
或是因為甚麼意外,建商對該屋內某些設計違反建築法規導致設計無法落實。
這些因為不是設計公司可以掌控的問題導致的衍生費用或者無法施工,都需要由你概括承受,所以要跟你簽切結,
所以最好的方式是,等你驗屋完成交屋後,設計公司進場核對屋況無誤,所有文件備齊再跟設計公司簽約,自然就沒問題。
不要太信任建設公司按圖施工,我所住的重劃區,四五個建案,都有住戶跟建設公司因為驗屋時發現跟當初建商給的圖面有落差而鬧得不可開交。
有預設冷氣排水配電原本是在後陽台的,結果交屋時都做在前陽台;還有大門圖面是可以全開180度的,結果交屋發現有面牆做得太近變成只能開90度的~
要舉例真的太多了~
重點1 屋主意向(很多大大似乎不理樓主意向,定性是設計師無事搞事)
重點2 未交屋,房子管理和鑰匙在建商手上,建商會同意屋主裝修?(真會同意,也會跟設計師一樣要跟樓主簽切結書吧)
重點3 若樓主只是想在交屋前,設計先跑,那份切結書是可以不簽,只需表明待交屋,審批程序完成再施工即可。另外前面有大大提到尚未完工,設計先跑會有尺吋不合的問題,那是多慮了。9月要交屋,連牆壁的修飾層都早己完成,不會有尺吋的問題。就算有,尺吋是設計師的責任,房子未完成設計師要自己負責考量完工後的變化,當是設計師要負責。畢竟設計師是專業,樓主業主,花錢請專業,因修飾層的尺吋變化當然是賺人家錢的專業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