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 關於裝修送審, 設計公司要求屋主簽署切結書.

你現在根本無法去申請裝修許可證,設計跑在前頭是正常的,完全無需簽那張莫名其妙的切結書。
簡單說,你不知道到時驗收成屋時是不是跟你現在提供的圖面一致。

現在對方是依你提供的圖面進行設計,如果屆時成屋的樑柱、水電佈線甚麼的不一樣,或是其他的問題導致原本的設計不能用,需要變更增加費用~

或是因為甚麼意外,建商對該屋內某些設計違反建築法規導致設計無法落實。

這些因為不是設計公司可以掌控的問題導致的衍生費用或者無法施工,都需要由你概括承受,所以要跟你簽切結,


所以最好的方式是,等你驗屋完成交屋後,設計公司進場核對屋況無誤,所有文件備齊再跟設計公司簽約,自然就沒問題。

不要太信任建設公司按圖施工,我所住的重劃區,四五個建案,都有住戶跟建設公司因為驗屋時發現跟當初建商給的圖面有落差而鬧得不可開交。

有預設冷氣排水配電原本是在後陽台的,結果交屋時都做在前陽台;還有大門圖面是可以全開180度的,結果交屋發現有面牆做得太近變成只能開90度的~

要舉例真的太多了~
Ken77211 wrote:
請問這是正常程序嗎? 文中提到 “其後續相關損失或違反裝修相關法規條款故修改設 計造成之額外費用及違反裝修相關法規條款故修改設計造成之時程延宕應由甲方承擔完全負責” 這部分我不是很理解.


是想先收訂金嗎?

Ken77211 wrote:
公司表示台北市規定裝修都要經過裝修送審的流程,因為接下來要準備開始進行設計,所以建議可以先開始走裝修送審初審的流程.


感覺是想省時間, 先送審搶時間
是不知道這樣提前送審是可以節省多少時間
但是有疑慮的話, 還是等交屋, 屋況也確認OK了, 再開始送審跑流程
而且照切結書內容來看, 是還沒交屋就要進場裝修了?? 建商會同意??
Ken77211 wrote:
案件是預售屋, 預計...(恕刪)


9月才交屋,申請裝修許可很快(大約2週),不需要提前做
這還蠻正常的我們自己也是提早裝潢

上面的條約只是怕說裝潢依照法條來說 要申請裝修許可

如果不申請裝修許可 被人檢舉 額外付出的費用就是由屋主承擔



另外提早裝修建商那邊通常也會要求簽切結書

也是關於灑水頭管線變更或者警報器遷移的議題進行免責聲明
前面幾位大大,請了解樓主需求。從切結書內容看,就是樓主急於交屋前施工,設計師才會以切結書自保。
重點1 屋主意向(很多大大似乎不理樓主意向,定性是設計師無事搞事)
重點2 未交屋,房子管理和鑰匙在建商手上,建商會同意屋主裝修?(真會同意,也會跟設計師一樣要跟樓主簽切結書吧)
重點3 若樓主只是想在交屋前,設計先跑,那份切結書是可以不簽,只需表明待交屋,審批程序完成再施工即可。另外前面有大大提到尚未完工,設計先跑會有尺吋不合的問題,那是多慮了。9月要交屋,連牆壁的修飾層都早己完成,不會有尺吋的問題。就算有,尺吋是設計師的責任,房子未完成設計師要自己負責考量完工後的變化,當是設計師要負責。畢竟設計師是專業,樓主業主,花錢請專業,因修飾層的尺吋變化當然是賺人家錢的專業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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