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再次檢視 此次王家都更案

Erichuangtw1980 wrote:
謝謝 Rleeply...(恕刪)


我去看了您提供的FB,
文林苑三十六戶的居住正義
https://www.facebook.com/SHIHLIN8888

發現以下照片:
https://fbcdn-sphotos-a.akamaihd.net/hphotos-ak-ash3/560658_214841601959436_196520353791561_351793_1769202974_n.jpg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難怪王家沒有告建商偽造文書
難怪王家五兄弟,只有其他四人提起訴願與行政訴訟。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裁 定
100年度裁字第1582號
上 訴 人 王廣樹
王清泉
王治平
王國雄

以下資料引用王家女兒-王瑞霙的FB(中國科技大學兼任講師,中原大學室內設計科系畢,碩士)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377428098947212&set=a.276984722324884.67874.100000400745808&type=1&theater

士林王家是件時間軸
該圖關於民國97年(2008)記載如下:
2008/01/04 王家不知情,未參與會議
2008/10/23 王家不知情,未參與會議

再參以下資料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706/33507132
文中:
「95年6月,建設公司老闆來找我們合建,我跟我大哥都說「不要」,沒想到1年半後,收到建商掛號信說,這裡多數人同意合建,現在要權利變換,以後房子也幫我們抽好了。」


根據新事實,王家應改稱除王家駿知道外,其他王家人都不知情,較為合適。

再看以下資料:
http://pnn.pts.org.tw/main/?p=28993
文中:
樂揚建設負責人段幼龍,曾在95年6月,都更案還沒開始實施前,親自拜訪王家洽詢參與都更意願,當時,王家直接表明沒有參加意願。在那之後,王家一直以為自己與都更案已無瓜葛,卻在96年2月9日時,接獲「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公聽會」通知書,要求他們出席公聽會,對權利變換結果表示意見。換言之,士林文林苑都更案在王家沒有同意,更沒有參與的情況下,已走過2次公聽會階段,之後才通知王家,對權利變換結果表示意見。

綜上,96年2月9日是2007年吧,證據顯示2007年知情,何以可說2008年不知情???


Erichuangtw1980 wrote:
蓋了就是違建, 法律沒有規定建商蓋的違建不能拆吧。


以上…

這話沒錯!

但是,只要一旦成為建商,進行都更……那「一群」為「無建築線」而「關心」的人士就會理所當然的視「圈地線」為建築線,政府還會「依法行政」為您鏟除「障礙物」,所有人不再因為「無」建築線而有所「困擾」,因為建築線自然:浮「線」。^^

「建商」一切都沒有違法,何來違建?「建商」沒有違建,何必「拆」「建商」呢?

完全合法。

況且,「建商」一切都是為了公貢「利」益。

註:公,乃公部門;貢,乃貢獻。
pensees wrote:
看到這兒,雙眼的淚水,已經要不自禁的掉下來了………老淚縱橫!(恕刪)


Boohooo, cry me a river.

rleeplay wrote:
我去看了您提供的FB...(恕刪)


不錯不錯
自己的權益 要自己爭取

台北市政府不鳥、媒體不報導
學生不支理、教授懶得理

但自己的權益 本就該自己爭取
法律 只會保障懂得法律的人

社會 的關注 也只會關注 懂得操弄的人
沒有聲音,幻想政府應該依法執政
社會是永遠不會關注的
跑去看一下同意戶的講法
看到一張照片 還寫著 ( 王家駿,還在討論,怎麼可能聽不懂)

不知道王家 要不要主張 這樣片是假的 ,去告誹謗罪?
或是主張王家駿不是王家人?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214841601959436&set=a.212846285492301.43547.196520353791561&type=1&theater
幫忙放一下照片吧! 還是王家有異議呢? 說 那個不是我,又沒有拍到正面.

dirtypoint wrote:
跑去看一下同意戶的講法
看到一張照片 還寫著 ( 王家駿,還在討論,怎麼可能聽不懂)

不知道王家 要不要主張 這樣片是假的 ,去告誹謗罪?
或是主張王家駿不是王家人?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214841601959436&set=a.212846285492301.43547.196520353791561&type=1&theater


補FB說法:
https://www.facebook.com/SHIHLIN8888

針對目前爭議很大的文林苑事件我們是住在這裡一輩子的同意都更住戶,我們真的看不下去。王家說 :民國95年7月之後,一直到98年6月16日事業計畫核定。這兩年間,王家連一次公聽會、審議都沒參加。並且宣稱王家沒有參與,也沒有收到民國95年自辦事業概要公聽會的通知,以下是所有法定程序會議的內容,所有會議都要無住戶異議,市政府才能夠合法發給建商建築執照結果很明顯的,如圖所示,王家有收到通知並且出席會議,會議中討論樓層選擇權等事宜文林苑所劃入的都更範圍,由於房屋年久,是政府既定規劃,公辦都市更新的區域範圍,由於王家的土地屬於畸零地,並且也已超過38年屋齡。據我們大家所知,王家的土地並不能排除在外。不管是安全因素還是社區再造,用意都是要給大家一個全新的住家。因此,不管王家同意與否,身為鄰居的我們都知道補助條件的高低,才是這件事情的重點。住戶李小姐回憶說 : 王家不只一次談到一坪換三坪太少等等的比較條件,住戶蕭先生也談到 : 民國95年到96年間,文林苑都更召開說明會的同時,王家有到場參與,事後房子就突然裝潢。當時鄰居之間也很納悶,不是要準備都更計畫了嗎??為何要改建??老人家還覺得很不能理解。王家也曾對認識住戶表達 : 可以考慮參加。我們當時的解讀是,王家對於這個都更計畫其實抱有很大的期待。這點我們現場可以作證。周末開講節目中王耀德call in進來說 : 民國96年權利變換說明會的那天,王家沒有人有去那場公聽會,結果事實是王家不僅要求5億元,另外協調過程中還要求樓層的選擇權、車位選擇權,拆遷費、裝潢及裝修費…不勝枚舉,這些強力爭取的資源,像是一個什麼都不要的無辜住戶嗎?。這對其他所有的住戶大家的討論出來的共識都是很大的傷害。也會影響其他住戶的權益,其他住戶也會想,為什麼敢要糖的小孩有糖吃??那我們這麼多住戶為什麼早在三年前都一一搬到外面,並且選擇相信政府和建商會使我們得到新的家??請大家幫助我們,王家目前所訴求的並沒有法源依據,我們很有耐心的等待,卻一次次失望,台北市政府加油,請為了都市更新權益,加油。文林苑原住同意戶聲明


看到以上聲明讓我很難不想起
SORA-TATA大大的文

SORA-TATA wrote:
最近覺得可能觀看王家的角度要呈現完全相反才能看透王家

他們早就確定,且"十分想要"都更,而且更想要趁機大撈一筆!!
他們早就知道他們的地是袋地,只要他們的地跟建商取得的地相鄰就非都更不可!!!
地籍圖上看來如果不取得王家接鄰的地(非王家的地),都更無法有完整的街廓,但取得王家接鄰的地就一定要跟王家談條件。
建商被強迫中獎,跟他們利益交換,否則都更會卡住或根本無法都更。
好在他們故意表明曖昧不明的態度,不否認也不承認,藉此跟建商談判。
無奈的是人總是貪心的,總是希望要求更多,人的心對物質是不容易滿足的,建商怎麼也無法用七八千萬的實際對價利益來滿足王家貪求兩億的胃口。但你有兩億你會買王家兩棟二層老舊透天還是買兩戶帝寶?何況就算建商肯給兩億,一段時間後王家也會追到三億,談生意不是這樣嗎?

也因此才有所謂的一坪換三坪還不滿意,王家要求店面未果,老母親氣到昏倒之類的。
而媒體依據王家說法報導沒接到開會通知,不知道會被強制都更,才新裝修好房子等之類的行為,完全只是片面之詞,不值採信。

我父母本身就是從事地政相關的行業,只跟我說王家太貪了,典型的釘子戶,甚至更差勁!煽動一群無知的人!

講難聽點就是他們想利用法律來創造他們的最大利益,接著沒到他們的期望後改利用媒體跟一群鄉民學生,
但他們忘了利用媒體是會發生反撲,而且他們無法控制媒體,接著慢慢就被媒體反撲了........


再參FB
都市更新,城市連心
http://www.facebook.com/city2heart

士林文林案王家95.11.13簽執聯,比之95.12前那張還要早,由王廣樹之妻所簽收的!所以"不知情"這件事,真的不足採信!
http://a8.sphotos.ak.fbcdn.net/hphotos-ak-ash3/p480x480/530108_331547090233419_314639351924193_868996_1608439877_n.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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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真的不知情」,或許猶可憫憐之處。
但,
若是「假裝不知情」呢?
真的要搬周杰倫出來了....沒有拍到正面不算拉...那不是我....你們這些狗仔...侵犯人權...侵犯憲法....
紀 wrote:
幫忙放一下照片吧! ...(恕刪)

jonny2008 wrote:
看你回覆就知道你是個...(恕刪)


這位版大回覆的很仔細,也很用心,是我看到現在從公天下角度去分析事情。所謂的公天下的理念在這篇回文中透露的一清二楚。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但是在公的利益裡,人的利益是被小幅度的犧牲的,文中所提的(耕者有其田),這在當時是一個很好的政策,很多的佃農從地主手中得到了土地,對佃農而言是好的政策,他們終於有自己的一塊田地,對地主而言,他們的財產被硬生生的剝奪。如果當時地主也群起而反抗,試想這樣的政策會有什麼變化(當時的局勢跟現在有很大的不同)?佃農之後的心情如何??地主之後的心情如何??

姑且不談以前,以現在而言,外國所謂的人權,是有限度的人權,只要跟公共政策相抵觸的,對不起,你的人權是不會有起多大的作用。像文中舉例自家花園及後院的草未除,一經舉報,警察過來看與事實相符就是給你一張罰單。因為這邊的政府認為這是你自己應該要注重的,要維持整個社區的潔淨及景觀是你的責任。而且我現在在國外,在我看來,我並不覺得他們的人權有好到哪裡!以集會遊行來說,你可以和平的遊行及訴求你的要求,但遊行的人如果有脫序行為,例如攻擊警察行為,他們就是一陣亂棍給你,即使你喊警察打人我倒不覺得他們會接受這樣的理由,而且圍觀民眾也不理會你。因為你犯法了!他們在法律上沒有所謂的模糊地帶,我們的人權、人本教育都是只有學到外國的一半,但在執法部分,卻由於我們的社會觀感下、鄉愿之下而產生了質變!原本良好的立意變成了惡法,有人會說官商勾結或是利益輸送!對,我們不可否認,的確有這樣的事情存在,但是也由於有法,社會的秩序才得以維護。社會的滾輪得以前進。

這次王家的事件,不是當事者都很難去說這其中的利益為何?但是在抗議的那些舉著人權大旗的人們,你們是不是也在侵犯著其他人的人權??????

越來越感覺整事件是王家態度不一,但確定有參與都更說明會。因此,可能的猜測是王家中有幾位扮白臉、幾位扮黑臉,想透過兩手策略(曖昧)去跟建商談判,藉此提高身價(利益)。

很清楚,照片顯示是白臉(王家駿)有加入,有去聽說明會。回過頭來說,現在「事後」的說法當然可以說某些黑臉不知道、也沒意願加入。當然,「那幾位」王家人或許的確也是如此態度。

問題來了,王家可不是一個人,每個人算盤都不太一樣。只要不符合其中某一人的意思,最終誰說了算?於是王家態度不一地撐下去,結果導致法律訴訟失敗。也因此現在只剩下王家當初的黑臉派(沒出席說明會的王家人)還敢以堅決態度站出來面對媒體、號召群眾反撲。想一下,現在幾位敢拿麥克風出來呼籲的王家人是誰?有王家駿嗎?

不管怎樣,「王家」知情,只是不知道王家內部有沒有最終的共識(態度)。可惜法律的主張有時效性,時間一拖法律上自然站不住腳,輸了官司後,現在只好搞唯一的希望---民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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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真實故事好了。今天搭捷運,遇見大約7位外國人在文湖線上看著外面風景,我猜他們是要去動物園參觀吧。一位約50多歲的男性對著跟著他的幾位10多歲小女生笑著說:

「你們看,這條MRT沿路至少還有視野可以看,不像剛剛坐的MRT是地下化,看不到什麼東西…。不過,兩邊建築好舊、空間好擠….快看!那個是101…」。講這幾句話時剛好是經過「南京東路站」到「大安站」中間。


兩邊建築好舊、空間好擠…
兩邊建築好舊、空間好擠…
兩邊建築好舊、空間好擠…
兩邊建築好舊、空間好擠…


這幾句話不斷在我耳邊響起。聽了那番話後我想到王家的抗爭,感覺有點…不是辛酸,是無奈。

相對於這外國人對於北市建築不經意的看法,王家事件中我們選擇的是…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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