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再次檢視 此次王家都更案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怎麼沒人討論大眾捷運...
怎麼沒人討論
大眾捷運法有沒有違憲?

王家的地
要蓋100樓
也是他們的自由
憑什麼限制王家
(恕刪)

照你的說法...
怎麼沒人討論農地法?(有嗎?)
怎麼沒人討論
農地法有沒有違憲?

我的農地,
要全部種房子不種農作物...
也是我的自由..
憑什麼政府限制我?

lowyield wrote :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怎麼沒人討論大眾捷運...
怎麼沒人討論
大眾捷運法有沒有違憲?

王家的地
要蓋100樓
也是他們的自由
憑什麼限制王家
(恕刪)

照你的說法...
怎麼沒人討論農地法?(有嗎?)
怎麼沒人討論
農地法有沒有違憲?

我的農地,
要全部種房子不種農作物...
也是我的自由..
憑什麼政府限制我?
...(恕刪)


對啊
憑什麼?

而且捷運是公司耶
建商也是公司

大推此篇,謝謝版大認真回覆

真的是要知法,不只是守法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對啊
憑什麼?

而且捷運是公司耶
建商也是公司
(恕刪)

對啊
憑什麼都是政府的法規?

王家也是私人的耶
我的農地也是私人的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property/20120419/34170372/applesearch/

恩 都是依法辦事 最後都被商人依法搞掉自身土地

pensees wrote:
以上……

是不是有人腦筋已經迷糊了呢?

自己的農地,當然是私有的,不是?

你還來啊?要不要看清楚再回文?

上面他寫的意思就是你家的農地是你私有的,但是因為受限於農地,所以受限於農地法...
你不知道之前的蘇嘉全農舍事件嗎?

你才腦筋迷糊了吧,照你的說法,農地法詳細記載了你土地的使用方式,就算是你私有的土地也不准你蓋大樓,請問是不是侵害了憲法賦予你的人權?政府憑什麼限制老百姓的私有土地用途?

你已經胡扯到不知道再扯什麼了嗎?
就算你土地是私有的,政府依照法律規定你要怎麼用你就得照辦,不然就準備拆除或吃官司,不就是這個道理?

都更法亦然,你的土地是私有的,你的房子也是私有的,但是只要你的房子符合都更條件,被納入也是正常的。
不想被納入又沒有循法律途徑去解除,在法律判決確定之後,就是得乖乖把房子拆掉,這就是法律,法律的運行就是如此,請問你到現在還在胡扯啥?
peterTG wrote:
你還來啊?要不要看清...(恕刪)

這p法官帳號專門在此主題發言的
都發成"進階會員"了

自我感覺正確的人真好~
都不用反省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這p大法官帳號專門在...(恕刪)

等他變成資深會員,那肯定是更無法無天的...
台灣法治教育徹底失敗由此可見,先不說台灣本身守法的本來就不多,像這種公然蔑視法律甚至是倡導惡法非法的論調可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說真的,台灣要不要考慮把公民與道德以及大學的法治學程全都移除...
反正法律對某些思考前衛的人來說形同虛設,法律都還沒經過程序廢止或停用就已經對他們沒用了,簡直比聖鬥士還強...
王家人一再說文林苑現址是透天,所以沒有管委會,是建商故意做假蓋上管委會的章製造送達證據,但是在公視採訪時,王家人秀出的送達證書上的收件人地址是:
"台北市西園路二段261巷34弄11號",

這是送達證書上的地址,看討論串有人提到也是王廣樣地籍謄本上留存的所有權人地址,而如果沒記錯的話,王廣樹及王清泉等人現在似乎是住在萬華地區,看來做假的並不是上開送達證書,而是有人故意張冠李戴,而記者們不知是故意還是無意地配合演出,亦不細究送達證書上的地址正確性,就配合王家人渲染成王家人沒收到通知以製造事端。

難怪這家子到現在不敢告建商偽造文書。

http://pnn.pts.org.tw/main/?p=28993

看來無法無天的確有其人,而且還會含血噴人。

peterTG wrote:
等他變成資深會員,那...(恕刪)


剛剛搜尋「某人」在本主題的所有的發言,「某人」竟然可以使用「胡扯」二字高達91次,使用「胡扯」二字到如此出神入化的程度,真的‧不讓人‧不佩服‧都不行。所以建議本主題應先給予「某人」「胡扯哥」之哥字輩的敬稱。

天啊,91次耶,這要何等功力啊!!!

再過一陣子,等他變成資深會員,次數搞不好都可累積到「大神」等級了.....


PS:「某人」啊~我可沒指名誰是「胡扯哥」,要對號入座的來當「胡扯哥」的話,也請便,反正這也是一種榮耀的敬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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