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把不同意見的人稱為打...(恕刪)


你也說過王家想加入都更和聯盟逼王家簽切結書這種謊話!
肥貓宅男 wrote:
你也說過王家想加入都更和聯盟逼王家簽切結書這種謊話!...(恕刪)



為何你們對於多贏的方案和學生一樣那麼反對?

王家想加入都更媒體的報導,

也有官員見到部分王家成員的同意書,


我說都更受害者聯盟建議王家簽切結書,

到你筆下變成“逼”, 那麼是誰在說謊。。。。。



Erichuangtw1980 wrote:
為何你們對於多贏的方...(恕刪)


誰反對?

你現在還想造謠? 分化?

你說王家想談,是誰想跟你談?

談也沒關係,是誰跟你達成協議,內容是什麼?


你這種手法還真夠黑! 一方面以"談"的說法道德上攻擊王家,

一方面又整日造謠為樂揚謀奪王家土地鋪路,不會太過份?


我接你樂揚一通電話也叫"談"! 但實際上什麼內容都沒決定,

這樣的"談"有意義嗎?


你告訴大家,樂揚現在跟王家"談"出什麼了?

這才有意義啊! 不然你樂揚整天打電話騷擾王家,也是談!

你指的是這種談嗎?
Erichuangtw1980 wrote:
把不同意見的人稱為打...(恕刪)

把不同意見的聲音都視為謊言,你也沒高明多少。
更何況你許多論點除了幫建商美言外,根本禁不起檢視,不知道自HIGH些甚麼?

Rakki wrote:
很多人以為都更法是寫...(恕刪)


你錯了!

畸零地的保護,不可以用強制手段進行,

因為台灣從建築法到中央的都更條例,各縣市政府處理畸零地辦法,

都沒有硬性規定畸零地必須要強制合併使用!


問題只有在台北市自己決定的:都更自治條例!


只是,這種強迫將土地納入都更的法律,是違憲且違背都市更新條例的意旨:

不得增加對人民自由權利增加法律所無的限制!


真有興趣請看一下台北高等法院行政法院判決-訴字第883號

這就是為什麼當初仁愛路都更案市府敗訴之由,


市府敗訴的原因,不是因為建商派所說的:趙家有進行反對,

而是法院認定:台北市的都更單元及私設條例標準是有問題的!

請從第13頁看到22頁!
網路上抓得到的pdf檔會告訴你!
ZZZ ing wrote:
市府敗訴的原因,不是因為建商派所說的:趙家有進行反對,

而是法院認定:台北市的都更單元及私設條例標準是有問題的!

請從第13頁看到22頁! 網路上抓得到的pdf檔會告訴你!...(恕刪)


你說的判決書的編號是100年度訴字第883號?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說的判決書的編號是...(恕刪)


是啊?

看過以後才知道你的謊言包!

什麼趙家有說No,王家沒有,大扯蛋!

沒關係,你堅持看過也無所謂,

請教一下,法院認為台北市政府敗訴的原因何在?請教一下,法院認為台北市政府敗訴的原因何在?

看過不該說不知道吧?


以後會多多向閣下請益的!
ZZZ ing wrote:
是啊?看過以後才知道...
市府敗訴的原因,不是因為建商派所說的:趙家有進行反對,
而是法院認定:台北市的都更單元及私設條例標準是有問題的!(恕刪)

ZZZ ing wrote:
請教一下,法院認為台北市政府敗訴的原因何在?...(恕刪)


你自己問:法院認為台北市政府敗訴的原因何在?

你自己給答案是:而是法院認定:台北市的都更單元及私設條例標準是有問題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法官說條例有問題,所以法官照自己的意思判? ”

能不能把判決書上“台北市的都更單元及私設條例標準是有問題的” 原文貼出來看看呢?

法院是判市府違法還是法規有問題?


另外, 趙醫生的屋子條件,和文林苑的被排除的郭元益大樓,條件幾乎一樣,鄰路有建築線,新大樓,

在文林苑王家訴訟說郭元益排除不合法,法院判郭元益排除合法,你們抗議,

在趙醫生的都更案例,趙醫生被加入都更,法院判趙醫生家排除才對,你們贊成???


趙醫生都更案通過前提退出法院判OK你們支持,

郭元益在都更案通過前提退出,法院判OK王家和你們反對,

王家都更,都更案通過後提退出法院判敗訴,你們不支持。

所以只要王家的說法不同,你們就反對?



Erichuangtw1980 wrote:
所以只要王家的說法不同,你們就反對?

你真的以為大家支持王家?幾乎所有人都是反都更法。

就像文林苑一案,要說它合法,實際上違法的事情一堆。這樣都可以用都更法硬凹到王家的土地+獎勵容積。若是沒有大家的注意,還有甚麼事情是不可能的?

我也可以反問你,照你發言的內容,因為你只引用建商或房仲發出的資料,連拿一隻尺到現場量一量都不作。
所以政府說的都是不足採信的,只有建商說的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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