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真的一堆人連懶人包都不看

王家早就聲明不要錢

是政府對於都更計畫的異議、只能藉由「價錢」來提出

王家為了上訴、不得已才「開價」

拜託一下、去看懶人包再來發言好嗎?

都更計畫後來都判定王家可以不用拆

是建商自己獨斷預售

你們這些口口聲聲稱王家是釘子戶的人

連釘子戶的定義都不懂

景觀?發展?

別說出來笑死人了

去看過東京沒?去看過倫敦沒?去看過紐約沒?

所謂的都更、不是把老舊房子拆掉蓋新房子這麼單純

不懂、多多去學習再來發言

起碼也要看懶人包



簡單講,基本上0.23億的人口也會影響到13億人口認為應該屬於他們的權益時,13億人口就可以拆了0.23藝人的家。
是這個意思嗎?
-- Using Numb3rs, we can solve the biggest mysteries we know
好想圈郝瓜瓜家的地喔 =____=
這是鬼島啊~甚麼事都會發生啊

pug888kimo wrote:
講一堆,,,,還是回...(恕刪)


都不是

重點不是錢 好嗎



講了一堆 結果還是一堆人繞著錢打轉
堅持日系才是王道

swdawebber wrote:
建商發現嘴邊這塊肥肉很補,不吃不爽快。...(恕刪)


個人覺得,這才是主要原因!


roofe wrote:
建商房子都賣完了,當...(恕刪)




掉進陷阱了

真的要盡量多了解一點法律啊

感覺上建商耍了不少小手段

但是你今天開天價要建商知難而退是一大敗筆

說不就是堅持說不

只要有開價意思就是同意都更案只是價格談不攏




這篇文章的討論, 是否能夠在深入一點:

例如:
法官判決的理由?
為何 王家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怪來怪去有用嗎

市長是台北人自己選的
國民黨也是多數人選的

能怎樣??
https://jin.tw

war19820129 wrote:
搞不請楚的人就不要亂發表言論
1文林苑中的王家是私人土地非持分地
2是獨棟透天非公寓大樓
3這完完全全是自己的住宅憑什麼説他是釘子戶
4憑什麼用附近公寓大樓的住戶的決定來處置別人私人獨立透天的房子
5建商先圈地在賣,賣完後才告知你,這根本是土匪阿(憑什麼土地都還沒解決就可以開賣,是誰該負責)
6建商憑什麼把他畫入都更,市府還幫他掩飾説多數住戶同意(這是最可惡的製造假多數決,且母體根本亂湊在一起,住社區公寓的怎麼可以跟住獨立產權的透天混在一起),這根本是找岳飛打張飛嘛!
擺明就是官商勾結欺壓百姓太可惡啦


大大我跟你講~很多人就只會在電腦前講得振振有詞,反正房 & 地都不是他家的,跟他一點關係也沒有,他也不會怕,電視媒體、建商講什麼他就信,才會在這邊講得好像千錯萬錯都是釘子戶的錯,那天輪到他自己被都、被拆的時候,希望他可以大聲地出來跟大家報告一下都更的好處
『 在山的面前,我永遠謙卑;不敢言征服,只願山仁慈 』

JCB88 wrote: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5 條 (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JCB88 wrote:
這樣還不違憲, 還是中華民國政府現在只奉行[財團法]?


我忍不住了

真的要給你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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