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誰處理?
當然是王家自己處理啊
所有事情都裝不知道害得自己進退兩難
法律上的權益永遠都是要自己去捍衛的啦
你不去告你的債務人法院不會自動幫你強制執行
你不去告強姦你的人警察也沒有義務來幫你做筆錄抓人
該誰處理?
當然是建商跟36戶自己處理啊
要拿王家的土地卻又不取得王家的同意害得自己進退兩難
畸零地調解了沒法律上的權益永遠都是要自己去捍衛的啦
建商不取得王家的同意法院不會自動幫建商強制執行合建文林苑
36 戶不去告建商違約法院不會自動幫36戶強制執行合建文林苑

你不去告強姦你的人警察也沒有義務來幫你做筆錄抓人 - 大錯特錯
如果被害者死了呢?
不過這個你認為對的, 那我也不需要跟你辯
因為主題不是這個

重點就是建商取得王家的同意
文林苑自然順利進行
不然就排除王家
文林苑自然也可順利進行
就怕建商不願放過王家
只因王家的容積獎勵太可口了

swordallen wrote:
當然是建商跟36戶自己處理啊
要拿王家的土地卻又不取得王家的同意害得自己進退兩難
...(恕刪)


其實這樣說又回到,不表示意見不代表同意的辯論,

法規定的流程不同意都更要提出退出,

王家沒有在都更案通過前提出退出,所以訴訟敗訴。

就不要再提這個沒有意義對問題了。


swordallen wrote:
當然是建商跟36戶自己處理啊
要拿王家的土地卻又不取得王家的同意害得自己進退兩難
...(恕刪)


其實這樣說又回到,不表示意見不代表同意的辯論,

法規定的流程不同意都更要提出退出,

王家沒有在都更案通過前提出退出,所以訴訟敗訴。

除非將來修法,只要是不表達意見就必須當成退出處理,

否則,就不要再提這個沒有意義對問題了。

swordallen wrote:你不去告強姦你的人警察也沒有義務來幫你做筆錄抓人 - 大錯特錯
如果被害者死了呢?
不過這個你認為對的, 那我也不需要跟你辯
因為主題不是這個
...(恕刪)


所以以後如果又爭議,也不必走法律途徑,

先弄個懶人包號召抗爭,再糾團佔地。

拿不相關的犯罪亂比喻,

照你這種寫法,連王莽篡漢,釣魚台都可以拿來關聯了。
Erichuangtw1980 wrote:
所以以後如果又爭議,...(恕刪)

文林苑的事件能討論這麼久,主要是因為建商玩法,便宜行事。所以才讓王家有可趁之機。
實際上,文林苑的現狀很簡單,就是建商需要和王家協調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價碼,否則文林苑別玩了。

若你還搞不清這一點,那代表這麼久的討論,你根本沒吸收不同的意見。也就是你弄了 一個謊言包,意圖能對抗懶人包,這個手法無濟於事。

kuoyuan1 wrote:
一個謊言包..(恕刪)


之前你們只知道懶人包,等到開版的訊息讓你們知道真相,改變討論的方向,

開版的內容你們都避而不談。

Erichuangtw1980 wrote:
其實這樣說又回到,不...(恕刪)


所以你不去監督市府不合理法規只會用手段逼迫王家 不是為建商還能為誰

肥貓宅男 wrote:所以你不去監督市府不合理法規只會用手段逼迫王家 不是為建商還能為誰...(恕刪)


是非,網友們經過時間的沉澱,已經很清楚了,

煽情失真的描述,不會再有效果,

就靜待王家和建商談到結果,

如果連該誰處理都還搞不清楚,那是不是文林苑事件就此結束?

如果到清晨3點,沒人提出反對意見,那就這麼決定了。

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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