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2億5億陳情書真相(2013/01/12更新)


亞利安星人 wrote:
結果樂揚用甚麼方法解決?

1.付出代價讓王家參加

2.協調同意戶放棄並劃出王家

3.不管王家逕自規畫送審,建拆照拿到先賣預售順便拆一拆同意戶房子,營造釘子戶的印象再申請強拆...(恕刪)




把你的問題和我的問題接續在一起 =》

>王家提代價,但建商不同意,也沒有劃出王家,也沒有協調同意戶畫出王家,

>然後建商送件,經過公聽會,王家知道都更計劃進行中,不提反對,等都更案通過後,才提反對..


重新提出疑點,

1.都更案通過前提反對和都更案通過後提反對,對建商有何差異,對王家有何差異?

2.你認為畫出王家後送件,是畸零地直接畫出方式? 還是依法規把畸零地變成不是畸零地再畫出.




亞利安星人 wrote:
結果樂揚用甚麼方法解決?

1.付出代價讓王家參加

2.協調同意戶放棄並劃出王家

3.不管王家逕自規畫送審,建拆照拿到先賣預售順便拆一拆同意戶房子,營造釘子戶的印象再申請強拆...(恕刪)




把你的問題和我的問題接續在一起 =》

>王家提代價,但建商不同意,也沒有劃出王家,也沒有協調同意戶畫出王家,

>然後建商送件,經過公聽會,王家知道都更計劃進行中,不提反對,等都更案通過後,才提反對..


重新提出疑點,

1.都更案通過前提反對和都更案通過後提反對,對建商有何差異,對王家有何差異?

2.你認為畫出王家後送件,是畸零地直接畫出方式? 還是依法規把畸零地變成不是畸零地再畫出.




亞利安星人 wrote:
所有的證據都顯示樂揚...(恕刪)
Erichuangtw1980 wrote:
目前的討論就是還原當...(恕刪)


E大
建商樂揚的問題大家都講很多了
你完全都不討論啊?
只是一直把問題推開而已....

我也不認為王家不是站在利上考量
但比較之下
建商還是比較需要被檢討
事情也才有辦法解決...
永春案不就是個例子嗎?
森業建設不是就改了設計案了嗎?
現在也正在討論以其他土地和不同意戶交換..

一直跳過建商和同意戶的問題不談
只追著王家不放
對問題的解決一點幫助都沒有....
您再多想想吧...

接上文
這個案子對公共利益一點幫助都沒有(公共利益為0)
也不算是都更案
頂多算是合建
如果今天要重來
那些容積獎勵率應該都要追回來才是
不用再一直回推建商鑽的法律漏洞吧...
Erichuangtw1980 wrote:
目前的討論就是還原當...(恕刪)


剛上網看了一些資料

很奇怪的是,為什麼同意戶被檢方查出同意登整面廣告的出資方竟然是建商
也看到版主在下面的回覆 說叫網友讓同意戶自己上來回覆
接下來就看到版主一直不停的情緒性發洩說聯盟抹黑 不敢面對同意戶之類的
什麼斷章取意之類的...

但網友問的非常合理呀

同意戶如果沒有花錢登廣告, 又不是建商相關人士出的錢
那到底是誰出的錢登的呢? 還是是誰出的錢冒名登的呢?
依同意戶給外界的形象也不可能有錢登報
板主又好像跟同意戶有接觸並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
但為何就是不講清楚?

可否請版主解答? 到底是誰幫同意戶花錢登廣告? 還是誰冒名同意戶的名字登廣告?
這個如果不解釋清楚 恐怕很難籬清同意戶與建商之關係
自刪 自刪 自刪 自刪
自刪自刪 自刪 自刪 自刪

Erichuangtw1980 wrote:
把你的問題和我的問題...(恕刪)


你783的問題還是沒回答耶~

為了避免你迴圈太累,我特別又找個新議題來讓你回答嘍!

建商"依法"把王家劃入,

可是783緊鄰鄰房,建地狹長,

這樣未來改建困難,

建商怎麼偏心一開始就把人家劃出去了呢?



Erichuangtw1980 wrote:
所以如果783 也被...(恕刪)


783地被劃入,至少表示王家畸零地無法獨建,
所以絕不可以排除還有一半可信度!

另一半可信度是: 如果畸零地不能獨建一定得強制劃入.
那麼,就不該存在"你反對就可以劃出"這個事實!
問題是樂揚及台北市府聲明稿,竟然一再強調這個事實?

對照783地與王家土地的處理方式,不就說明其嚴重矛盾了嗎?


另外, 你也不必無限迴圈再說王家不反對,才不能排除..
你邏輯很清楚,看你左躲右閃的功力就知道! 只是不敢面對現實而已!

因為,就算照你說的: 王家必須跟其他土地一起排除方可!
那麼你樂揚建設及市政府照樣坐實下面罪名:

1.樂揚建設強行對住戶運作都更圖利!

2.市政府並未盡責去確認王家的意願!

這兩個罪名,都是非常嚴重的瑕疵,都是讓都更的正當性嚴重受害的作為!

事實上,現在都更被反對,被檢討的,就是這兩大問題! 而不是什麼王家不該當釘子戶!
包括學者專家的批評檢討,監察院的糾正,還有都更法的走向與修正,哪個不是衝著這兩項
嚴重問題而來的?

並不是把王家問題批一批,然後搬出法律說你的行動合法,就表示樂揚建設並沒打算強奪王家謀利!
你一直無限迴圈鬼打牆,完全不願面對事情核心,最後只是讓樂揚建設更坐實罪名罷了!






E大完全不想回答 樂陽的錯誤
也不想提出樂揚該怎麼面對問題

持續鬼打牆的繞圈圈
一直避開面對錯誤

現在只要說
樂揚~~你現在打算要怎樣做?
還是持續龜縮?
還是要靠同意戶在前頭幫你?

我開始很佩服板上這麼多版友
可以這麼認真的跟你討論 繞圈圈的問題了


Erichuangtw1980 wrote:
把你的問題和我的問題...(恕刪)

Erichuangtw1980 wrote:
把你的問題和我的問題...(恕刪)


你除了只會把責任推給王家還能做什麼 沒心討論就別打烏賊戰 只會讓人更瞧不起你
Erichuangtw1980 wrote:
1.都更案通過前提反對和都更案通過後提反對,對建商有何差異,對王家有何差異?

2.你認為畫出王家後送件,是畸零地直接畫出方式? 還是依法規把畸零地變成不是畸零地再畫出.

Ans 1 :
沒有任何差異,建商由始至終都刻意排除王家反對的聲音。
都更通過前,樂揚根本就知道王家反對參與都更,卻決定以多數決硬上。 都更通過後,態度更加強硬而已。

Ans 2 :
這是王家和樂揚要考慮的,和網友們的想法無關。王家同意保留廢地是他的權利,就看樂揚敢不敢送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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