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2億5億陳情書真相(2013/01/12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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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linga wrote:
很奇怪的是,為什麼同意戶被檢方查出同意登整面廣告的出資方竟然是建商
也看到版主在下面的回覆 說叫網友讓同意戶自己上來回覆
接下來就看到版主一直不停的情緒性發洩說聯盟抹黑 不敢面對同意戶之類的...(恕刪)


因為指控,必須要有證據,不是嘴巴說說而已,而且需繼續追查真相,不是放個煙幕,

今天的聯盟,所描述文林苑爭議的經過,還有那一項是真的?

而且聯盟和其支持者,只敢背後放炮,不敢面對同意戶直接問,


而我對於聯盟的質疑,是直接發到聯盟的FB 直接問當事人,

經確認聯盟無法反證,資料才會採用,

而且聯盟最惡劣的是,抹黑當事人後,卻封鎖當事人的FB,不讓其上來說明,

36戶的FB 沒有封鎖聯盟和王家人的FB, 連王耀德先生都可以發文討論,


這2種做法,你應該可以看出差別...


附圖是我對聯盟的質疑,也就是你所謂的“版主一直不停的情緒性發洩說聯盟抹黑”,聯盟也無法回應為何鎖住同意戶和同意戶支持者的FB帳號,讓當事人可以回應:

”奇怪,我在聯盟的FB問當事人聯盟為何用謊言欺騙社會激發抗爭,當事人不回答, 你們抹黑同意戶,確不敢面對同意戶,不敢到同意戶的FB問,不敢叫聯盟開放同意戶的帳號來對質,怎麼”必須證人被迫出無法出席的情況下“你們才敢繼續抹黑,你們沒有膽量面對被你們抹黑的人嗎?“











maxlinga wrote:
JJ輝 wrote:
對照783地與王家土地的處理方式,不就說明其嚴重矛盾了嗎?

因為,就算照你說的: 王家必須跟其他土地一起排除方可!
那麼你樂揚建設及市政府照樣坐實下面罪名:

1.樂揚建設強行對住戶運作都更圖利...
2.市政府並未盡責去確認王家的意願.....(恕刪)




JJ輝:
王家訴訟過,783的問題,法院判決是783有正式表達退出,而且有建築線將來可以改建。
王家自己在訴訟書上說:王家訴訟說公聽會很重要,不該採發信主義,王家沒收到信,無法參加公聽會表示意見。如果知道有同聽會,會表達退出,是因為不知道有同聽會。法院依證據判:有收到信件,有拒收信件,地址沒錯和王家自己提供的起訴狀所地址一致。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最 高 行 政 法 院 裁 定 100年度裁字第1582號)

判決書王家說法原文:
原判決認為都市更新條例所定公聽會之程序參與對於更新單元內之所有權人尚不產生損害或重大影響,認為可比照股東會通知採發信主義,顯然漠視都市更新條例所定公聽會之程序功能,並且過分輕忽土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在都市更新案中之權益與地位。

判決書法官裁定原文:
上訴人王國雄已收受該通知;另上訴人王廣樹、王清泉、王治平等三人則均因可歸責於渠等自己之事由致招領逾期退回,而上訴人王國雄與上訴人王廣樹、王清泉、王治平等3人不僅為鄰居,亦為堂兄弟之親屬關係,渠等4人並一同向被上訴人陳情及共同提起本件訴訟,且上訴人王廣樹等3人於訴願及起訴狀所陳報之住所,亦為參加人前揭送達同地址。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PrintFJUD03_0.aspx?jrecno=100%2C%E8%A3%81%2C1582%2C20110630%2C1&v_court=TPA+%E6%9C%80%E9%AB%98%E8%A1%8C%E6%94%BF%E6%B3%95%E9%99%A2&v_sys=A&jyear=100&jcase=%E8%A3%81&jno=1582&jdate=1000630&jcheck=1



kuoyuan1 wrote:
Erichuangtw1980 wrote:
1.都更案通過前提反對和都更案通過後提反對,對建商有何差異,對王家有何差異?

2.你認為畫出王家後送件,是畸零地直接畫出方式? 還是依法規把畸零地變成不是畸零地再畫出.

Ans 1 :
沒有任何差異,建商由始至終都刻意排除王家反對的聲音。
都更通過前,樂揚根本就知道王家反對參與都更,卻決定以多數決硬上。 都更通過後,態度更加強硬而已。

Ans 2 :
這是王家和樂揚要考慮的,和網友們的想法無關。王家同意保留廢地是他的權利,就看樂揚敢不敢送案而已。...(恕刪)


1. 如果王家在都更案通過前提反對,在公聽會上提退出,也發函到都更處,依照都更處的說法,會退件請建商再協商你認為都更處的說法確不確實?

2. 王家訴訟和公開的媒體發言,公聽會很很重要,被蒙蔽無法參加,你認為呢?

3. 畸零地退出都更,就是要把畸零地變成不是畸零地,其實建商不用都更送件,請建管處說明就可以。

4.王家畸零地要變成不是畸零地的方法,王家一個方式也沒有進行?為什麼?
a.去申請建築線就好,申請建築線網上申請就可,幾百塊的代價?
b.(買地擴大面積+築路),需要鄰居賣地給王家,怎麼要退出都更的人沒有和鄰居親自打過招呼?
c.803地必須買下804地.

5. 王家退出都更,王家801和803之間的802地主,王家有去溝通嗎?

要知道,王家退出都更,劃出去,802 和778 必須一起退出,讓王家土地和778幾802變成一個可改建的單元。
當建商規劃802和778的地主退出,778和802的地主不願,到都更處抗議,或者王家到都更處抗議,依照之前和現在都更處審核爭議的進度,其實都更案就等於停止的機會非常大....你的看法呢?


講了這麼多 還是建商沒錯就對了?

所以你就是死咬住王家

建商的缺點只是小小不足為道

只要討論建商錯

話題完全不延續 自動跳開

然後就一直糾纏在界線 聯盟 王家

只能說 您實在太厲害了

這討論串是您開的

我也沒有權力質疑

只能說公道在人心了

也勸其他版友 不用在耗費心力 跟你討論

至少看20次您所提的圖

Erichuangtw1980 wrote:
Ans 1 :
沒...(恕刪)
Erichuangtw1980 wrote:

”奇怪,我在聯盟的FB問當事人聯盟為何用謊言欺騙社會激發抗爭,當事人不回答, 你們抹黑同意戶,確不敢面對同意戶,不敢到同意戶的FB問,不敢叫聯盟開放同意戶的帳號來對質,怎麼”必須證人被迫出無法出席的情況下“你們才敢繼續抹黑,你們沒有膽量面對被你們抹黑的人嗎?“


反對建商用合法漏洞侵吞他人財產就是抹黑同意戶?

笑話!

同意戶有去跟建商抗議過嗎?建商有作為嗎?

自己都發新聞稿說建商沒告知有不同意戶就先拆房了,

結果跑去市府抗議還想要國賠?

奇怪,同意戶合約跟市府簽的嗎?

現在負責的是工地管理單位,

建商不作為關我們社會大眾甚麼事?

憑甚麼要拿我們的稅金讓同意戶住新房?

我們在這多半在罵建商,

你倒是自動把同意戶代入?

怎麼,現在建商=同意戶了是吧?

其實也沒甚麼,反正都可以代刊廣告了~關係如何明眼人都看得出來。


公共利益0的案子哪算都更?

783那棟表達不願參與就排除,

它的建地未來真能改建嗎?

地圖去看一下吧!

文林苑正好把它變成一塊畸零地!

台灣法官多不食人間煙火,

從實務面上你來告訴我783能蓋什麼好了?


說到不敢對質,

講得自己多理直氣壯的樣子,

好笑,

一個用新帳號完全無法辨識身分的人居然指謫他人沒膽,

一根手指指別人你四根正指著你自己!

我不像你這麼有心,

為了這件事特別建立新的網路身分,

不但到各大論壇申請新帳號留言,

還建blog來聲援建商。


都更受害者聯盟的FB我根本沒去看,

因為最早我是支持市府強拆的,

你大概不知道吧?

說老實話,

我是去年下半季看到同意戶和建商媒體操作太厲害才被釣出來的,

至於那個居住正義粉絲團一堆煽動性的情緒發文我看都不想看,

一群人在那謾罵叫囂,根本不是正常討論好嗎?

況且FB出了名的個資保護差,

誰知道去那留言隔天會不會被建商告或有黑衣人到我家?

別只會要求別人,

那堆天天更新FB粉絲團、在那留言的怎又不敢來這討論?

粉絲團就那些人關在那自嗨,

去那嘴砲還不如在這第三方平台上挖建商瘡疤有趣。


要談膽量,

等你換用跟真人有連結的帳號再來談,

ZZZ網友約你去文林苑場勘很多次了,

你還不是東躲西閃的?

怎麼?

必須你個人隱身幕後的情況下,

你才敢繼續抹黑,

你沒有膽量面對被你抹黑的人嗎?


好啦~為了證明我不是沒膽量,

過年要不要來約個時間到文林苑那邊拍照喝咖啡?

Erichuangtw1980 wrote:
因為指控,必須要有證...(恕刪)


什麼叫有證據?

人家不回應就是你講得對? 還真是"樂揚說法"呢!

我有沒跟你說過,現在王家根本不必去強調啥,越講越錯!

你在網路上唱了幾千篇,最後對文林苑進展有絲毫幫助嗎?

只要樂揚陣營還不肯認清現實,意圖強行奪取王家,你是不可能改變現狀的!


重點在於,王家的錯不代表你對啊![幫不了你]


你能證明樂揚建設確實沒有強奪王家意圖嗎?

你能證明樂揚建設及台北市政府,進行都更時確實善盡告知及確認義務嗎?

你能證明台北市政府,現在堅持文林苑案必須強制納入王家,否則

台北市政府將直接退回都更案?


都不能吧? 那麼你在那裡強調王家不作為又有何用?

這些跟上面三項樂揚的錯誤有何關係? 王家沒說不,所以樂揚就理所當然強行將其納入都更?

這樣不是強盜土匪,那要怎樣才算?


法院並不能幫台北市政府決定都更要怎做! 王家敗訴只表示司法機關不會介入救濟王家罷了!

你還在假裝不懂,故意無視? 台灣的每個都更案,都是靠法院判決書直接指揮進行?

你夠了沒啊?
Erichuangtw1980 wrote:
1. 如果王家在都更案通過前提反對,在公聽會上提退出,也發函到都更處,依照都更處的說法,會退件請建商再協商你認為都更處的說法確不確實?

請參照同事樂揚建設的八德路都更案,褚家可是各單位都寄了兩三封存證信函,結果呢?樂揚反對一樣說可協調,無法排除。等王家鬧大了,又變成可以排除了。
樂揚和都更處的關係耐人尋味?

Erichuangtw1980 wrote:
2. 王家訴訟和公開的媒體發言,公聽會很很重要,被蒙蔽無法參加,你認為呢?

公聽會很重要沒錯,但有規定依法一定要參加公聽會才可以表達反對意見嗎?
依法都更處要詳細調查原住戶意願,這方面又有做嗎?
王家的錯誤不代表建商永遠是對的。

Erichuangtw1980 wrote:
3. 畸零地退出都更,就是要把畸零地變成不是畸零地,其實建商不用都更送件,請建管處說明就可以。

建管處不是都說了,若是樂揚願意排除王家,地基早就打好了。

Erichuangtw1980 wrote:
4.王家畸零地要變成不是畸零地的方法,王家一個方式也沒有進行?為什麼?
a.去申請建築線就好,申請建築線網上申請就可,幾百塊的代價?
b.(買地擴大面積+築路),需要鄰居賣地給王家,怎麼要退出都更的人沒有和鄰居親自打過招呼?
c.803地必須買下804地.

王家想要繼續持有無法建築的畸零地是他的權利,王先生可是公開承諾願意放棄改建權利,切結書也準備好了,樂揚就是不敢簽。

Erichuangtw1980 wrote:
5. 王家退出都更,王家801和803之間的802地主,王家有去溝通嗎?

那是賴先生的事,憑甚麼要為了鄰居20坪的地,被逼賣自己近50坪的地?而且這個鄰居,還是不只一次圖謀自己土地的人。

Erichuangtw1980 wrote:
因為指控,必須要有證據,不是嘴巴說說而已,而且需繼續追查真相,不是放個煙幕,


你這句話最好笑

你的指控很多都是無的放矢, 危樓的鑑定報告大家都在等阿
繼續追真相? 你應該是繼續抹黑王家吧
放煙霧這能力你說第二全台灣沒有人敢說第一.....

真的是太好笑了, 要討論不是這種討論法, 既然你覺得建商都沒錯, 要不你就從美國回來直接在工地指揮開始蓋了, 還討論個屁.....
Arlington wrote:
你這句話最好笑你的指...(恕刪)


為何把王家和都更受害者聯盟自己說過的話踢爆他們自己的謊言po出,叫做抹黑?

可不可以把我說王家是危樓的原文貼出來,

我是問你王家屋子是加強磚造,的請問王家屋子幾年,加強磚造是幾年房屋壽命呢?

你連王家屋子801和803是民國幾年蓋的都不知道,怎麼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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