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ia1086 wrote:
樓主的意思是:
30年前價值100萬的破舊老公寓(假設當時屋齡20年),現在價值2,700萬。
現在買價值2,700萬,屋齡50年的破舊老公寓,在30年後(屋齡80年),會增值到7億2,900萬元,
台北人真幸福...(恕刪)
30年前
一碗陽春麵10元
一間房子100萬
現在
一碗陽春麵30元
一間房子1000萬
物價漲3倍
房子漲10倍
以前漲十倍
並不代表以後也會漲十倍
時間點不同囉
我一點都不覺得台北人幸福
要看你的立場
如果你是包租公或田橋仔 那真的爽爆了
如果你是無祖產無家產無家業無父母親戚資助領死薪水的四無上班族 你只能裝開心
一輩子付了20年貸款買間房子自住 退休前再買一間騙自己是投資當包租公(一間房子出租叫什麼包租公?)
你拼命賣肝賣腎十輩子也贏不過那些原本就有這些資源的包租公田橋仔
其實講到最後
一切都是命
半點不由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