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文林苑翻版張金鶚:第三協商平台、法院代拆


Erichuangtw1980 wrote:
那麼王家在96年都更...(恕刪)


你永遠只會這樣 王家怎麼做都是錯 政府建商怎麼做都是正確 被打臉永遠不嫌累
Erichuangtw1980 wrote:
那麼王家在96年都更案區域劃定通過前,就收到都更開會的信,再2年多都更案才通過,

王家在知道被劃入都更範圍內,也沒有反對,還談價,

這是是一個要被搶奪土地5戶人家的正常反應嗎?


你的邏輯會不會有問題?...(恕刪)


王家表示:

這事無聊。我不想參加。

想玩你們自己玩。反正我也不同意。

幹嘛還跟你們和()在一起。

=====以上邏輯沒啥問題啊。=====

結果是王家吃了大虧。

前面幾個善良建商是放棄了,萬萬沒想到會遇上樂揚。

Rickyll01 wrote:
王家表示:

這事無聊。我不想參加。

想玩你們自己玩。反正我也不同意。

幹嘛還跟你們和()在一起。

=====以上邏輯沒啥問題啊。=====

結果是王家吃了大虧。

前面幾個善良建商是放棄了,萬萬沒想到會遇上樂揚。




如果王家不願都更,是不是在市政府公告都更區域劃定的時候,就應該跟市政府表達反對意見?

handymanSG wrote:
如果王家不願都更,是...(恕刪)


那是現在大家對法條熟了。那時候誰熟都更法?

只有建商熟。

在現在看來,普世價值仍舊認為,我沒意願參與該案子,你也未獲得我同意,私人權益應該不受到影響。

不然爭議會那麼大,還搞到現在。

對了!別又拿公共工程、消防安全、地震胡扯,這也被市府認定是私權建案。

現代時空看那時候的事情,也要想一下當時背景。

就像以前看到貨車司機自言自語,會以為是神經病一樣的廣告手法。

現在還能奏效嗎?

Rickyll01 wrote:

那是現在大家對法條熟了。那時候誰熟都更法?

只有建商熟。

在現在看來,普世價值仍舊認為,我沒意願參與該案子,你也未獲得我同意,私人權益應該不受到影響。

不然爭議會那麼大,還搞到現在。

對了!別又拿公共工程、消防安全、地震胡扯,這也被市府認定是私權建案。

現代時空看那時候的事情,也要想一下當時背景。

就像以前看到貨車司機自言自語,會以為是神經病一樣的廣告手法。

現在還能奏效嗎?


市政府劃定都更區域的時候,跟本沒有建商介入,所以請不要時空錯亂,不要一提到王家就要把建商扯進來,也不要一提到都更法馬上用不懂法律撇得一乾二淨。
我只是很單純的討論一個問題,如果反對都更,是否在都更區域劃定的時候就要,或是就可以反對

handymanSG wrote:
如果王家不願都更,是...(恕刪)


我想R大的想法是對的: 六七年誰知道要"書面""明確"表達我不要?

我可以告訴你,我就不知道! 大部分人也不知道!

這點不要去牽拖王家有建築碩士,坦白說,他們還不具備決策權,也未必清楚狀況

甚至也未必能說服老輩。


不過如果單想討論王家的狀況及心態,

基於王家說法,同意戶說法的總結,我的判斷如下:


王家本身的意見並不統一,有人想賣,但有人不想,尤其是老一輩王家人!

偏偏這些長輩才是王家決策者! 所以樂揚建設不能說服這些人,自然拿不到王家土地,

但是王家年輕一輩應該是願意談,想談,所以才會有同意戶說的: 討價還價的行為,

但重點是,這些人不具決策權,王家土地要怎樣,不是他們講了就算!

而樂揚建設及同意戶,也沒有接受這些人的價格訴求,所以,

最後王家並沒簽下同意書,樂揚建設,還是走向硬幹這條路,

簡單說,就是鑽都更法的漏洞,"故意"被王家卡住都更,然後要求市府"依法"強行拆遷王家!

王家不從,老一輩根本不想賣地,年輕的覺得價格不合,就變成文林苑現在的鳥樣了!


但是在此必須說: 市政府雖然有給樂揚方便,甚至圖利建商之嫌,但是它本身並沒有堅持要強行

"依法"拆遷王家的想法,道理很簡單,市府不是既得利益者,幹嘛沒事去為建商強拆民宅?

所以,去年的文林苑衝突,是樂揚建設私下運作各種勢力,向市府施壓的結果!

郝市長當然該為出動警力強奪民地負責,但是這裡面最存心不良的既得利益者,就是樂揚建設!

市府為了此事,不但付出代價,也已經盡力彌補這個過失,唯差還沒幫王家把房子建回來而已!

但樂揚建設,目前看來,腦子裡還想當強盜! 一年來,樂揚根本未提出任何替代方案,

來解決這個僵局,只想動用網軍及同意戶對市府繼續施壓好好拆而已!



基本上,王家意見不統一,甚至也有打算與樂揚談價打算,當然是值得檢討的對象,

但是,如果據此將其解讀成: 王家要加入都更,或直接抹黑成王家故意操作,

那就與事實不符了! 年輕的跟你價格談不攏,不幹就叫操作?

老一輩根本不想賣地,只是不知道該怎正式拒絕就叫操作? 就叫心態可議? 這樣批評就過火點!

而且就算如此,這也不構成你樂揚強奪王家土地的合理性! 王家不欠你!

政府現在也認定文林苑沒有絕對必要性! 你樂揚還想憑什麼奪取王家土地?



以一般眼光來看建商,你今天做生意,本來就是有虧有賺,運氣好,王家願接受,

你就賺這一票,運氣不好,政府不挺,王家不願,就認賠殺出,這有何奇怪?

樂揚建設失去王家土地,確實會承受重大損失,那又如何? 誰要保證你包賺?

樂揚硬要王家土地支配權來圖利,是沒道理的! 再扯蛋什麼卡都更更是笑話奇譚!

你什麼時候針對卡都更這點進行排解甚至抗爭? 就像你樂揚一再指控王家不表達,

事實上你樂揚更是如此,你什麼時候"表達"不想被王家"卡"? 什麼時候表達願意放棄王家土地?

明明沒有的事,幹嘛講得跟真的一樣? 樂揚建設從來沒考慮過放棄王家嘛!



樂揚建設不想照王家出價買下王家,本來就是天經地義,也是樂揚的權利,

但是,那就排除王家,甚至放棄都更案,就對了!

還要堅持王家照原案賣給你圖利,這就錯了! 在私權問題上,何來誰逼誰要接受的理由呢?



handymanSG wrote:
市政府劃定都更區域的...(恕刪)


你又錯了!

現在的都更區域,不是市政府劃定的!

是樂揚建設修改後定案的!


因為台北市都更條例,是允許實施者"自行"劃定都更範圍!

這也構成王家當初指控的: 建商圈地買地,造成強制多數決逼反對戶就範!


另外,不要把事情都往市府推!

雖然市府確實是整個都更案最該負責的人,但是,心態上最可惡,

操作上最惡劣的,卻是樂揚建設! 因為它正是既得利益者!

市府不能強制樂揚去劃定都更範圍,更不可能要求樂揚非把王家納入都更不可!

"依法"可以,不表示"一定"要這樣! 直至王家被拆前,都更處都還在等樂揚建設

修改設計,排除王家! 你以為市府吃飽沒事幹,整天想著拆王家幹啥?

台北市違建都拆不完了,還特別去拆王家? 好處是什麼? 合法? 笑話!


現在更不用說,市府現在認定王家土地為私權問題,豈有可能逼樂揚或王家一定得怎樣?

E大師講了一年的卡都更,哪有此事? 樂揚建設根本不想就此事與都更處協調嘛!

ZZZ ing wrote:
你又錯了!

現在的都更區域,不是市政府劃定的!

是樂揚建設修改後定案的!


我想你是真的搞不清楚

都市更新區域是由政府公告
文林苑的都市更新單元是由當地住戶賴科興向市府提出申請的成立
樂揚是在都市更新單元審核通過后才介入的

ZZZ ing wrote:
我想R大的想法是對的: 六七年誰知道要"書面""明確"表達我不要?

我可以告訴你,我就不知道! 大部分人也不知道!

這點不要去牽拖王家有建築碩士,坦白說,他們還不具備決策權,也未必清楚狀況

甚至也未必能說服老輩。


你不懂很正常,又不是你家要都更
公告都更區域內的業主,要嘛等發財,要不等換屋,再不然就是不願意參與都更
這麼切關己身,並且牽扯金額數目那麼大,又是祖傳寶地,要說地主不清楚,不知道,我覺得是有點說不過去
至於王家有具備專業知識的成員,如果你要說他們在都更區域公告后幾年的時間,都沒有跟有決策權的長輩討論過此事可能的發展,我也覺得不太可能
不過,每個人的想法不同啦

handymanSG wrote:
我想你是真的搞不清楚...(恕刪)


你才搞不清楚!

賴興科何等人也? 他懂得去申請變更都更範圍?

我都不懂他懂? 就算他懂,沒有樂揚在背後操作,那是不可能的事!

連王家這兩個建築碩士恐怕都辦不到!

樂揚建設介入文林苑案,遠比你想像還早得多!

不然誰會搞什麼排除郭家的運作? 以個人能力去申請變更排除? 這玩笑可開大了!

你懂?

這個結論很早大家就討論過,你怎現在還狀況外?



雖然樂揚這樣搞是一切合法,但是也可以說是一手炮製文林苑謀奪王家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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