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zando wrote:照你這方法去做的話,...(恕刪) 買賣本來就是你情我願。既然建商開的價人家不認同,你就不應該強買啊!還打著公益之名,行私利之實!建商不是佛心,一般人也不是佛心,沒必要犧牲自己,成全建商的暴利。
其實文林苑事件,不管是不贊成都更的王家,還是贊成都更的其他戶,和拆屋的北市府都是輸家。在這件事件中唯一得利的大概只有建商吧。不過整件是北市府看起來好像淪為建商的打手,被罵也只是剛好而已。其實都更為了整體的是必要有些犧牲,所以都更才採用多數決,雖然不是很好的辦法,但是至少是可行的辦法,但是在"選擇性圈地"的情況下,已經完全去的都更的意義了。
最好的解決辦法1.退還給所有已買文林苑預售屋的人+ 利息2.再重新申請都更, 前面的804袋地納入, 把王家劃出. 建商做好漂亮design. 老舊屋融合.(倒是王家會不會沒路走?? 還是只剩防火巷出入)這樣就大家都沒話說了吧, 皆大歡喜!!
greatektw wrote:只針對法不入家門這句話討論而已至於本案的困局倒是滿希望能把804地號賣給王家當出入口這樣就沒理由一定要把他納入了吧 我想王家人大概會比較喜歡那塊地直接送給他們再直接原地免費重建,再補償他們一切的損失再送他們車位這樣他們的訴求就達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