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北市府都市更新處表示,都更每一程序都有其意義,建議民眾即使不參加,也都要出席並明確表「不參加」,此外還可以書面方式行文給都更處留底。
參照樂揚八德路都更案,行文給北市府都更處留底不保證一定可以排除。
那要如何可以確定排除呢?就是把事情鬧大。當大家盯著時,市府才會依法辦事。
Rickyll01 wrote:
??????這句話哪...(恕刪)
文林苑王家,
土地合法,建築物是違建,佔用鄰地,
當初如果不加入都更,
先不考慮都更案排除王家畸零地是違法的問題,
不談法院判王家有收到都更資料,地址沒有錯,王家不是不知情無法反對,都更案合法的問題,
如果拆除佔用鄰地的部分,少了三面牆,屋子肯定垮了,
要重建,是畸零地,無法申請建照,
王家該要守廢墟,還是加入都更獲得價值近一億的5房5車位?
參考資料來自:
文林苑都更案說分明(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遠見〉廣告人徐一鳴看文林苑都更案:釘子戶王家不能說的祕密?
Erichuangtw1980 wrote:
march168 wrote:
'march168 wrote:
1、 位置一 郭元益前臨文林路之道路, 及人行道有改變嗎?紅綠燈有移位嗎?
2、 位置二 有如您陳述之改設可移除拒馬嗎? 樹木、花草、 土方有砍伐或移置計畫嗎?
3、 位置2 跟3之間, 捷運公園用地上之土地上有移開 石椅和 大石頭之計畫嗎?
...(恕刪)
你之前不是提到要紅綠燈移位?
難道紅綠燈是因為有文林苑存在才變得對消防有影響?
如果你提到的那些可以移動的樹,人行的5公分斷差,花個幾萬塊就可的改善,如果是問題,就該立即改正,
總不會文林苑在就是問題,文林苑不在,就不是問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