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北市府都市更新處表示,都更每一程序都有其意義,建議民眾即使不參加,也都要出席並明確表「不參加」,此外還可以書面方式行文給都更處留底。

參照樂揚八德路都更案,行文給北市府都更處留底不保證一定可以排除。

那要如何可以確定排除呢?就是把事情鬧大。當大家盯著時,市府才會依法辦事。
march168 wrote:
'march168 wrote:
1、 位置一 郭元益前臨文林路之道路, 及人行道有改變嗎?紅綠燈有移位嗎?
2、 位置二 有如您陳述之改設可移除拒馬嗎? 樹木、花草、 土方有砍伐或移置計畫嗎?
3、 位置2 跟3之間, 捷運公園用地上之土地上有移開 石椅和 大石頭之計畫嗎?
...(恕刪)


你之前不是提到要紅綠燈移位?

難道紅綠燈是因為有文林苑存在才變得對消防有影響?

如果你提到的那些可以移動的樹,人行的5公分斷差,花個幾萬塊就可的改善,如果是問題,就該立即改正,

總不會文林苑在就是問題,文林苑不在,就不是問題。

Erichuangtw1980 wrote:
如果不違法,都更受害者聯盟為甚麼建議王家簽切結書,退出都更無法改建自行負責。...(恕刪)



??????

這句話哪來的,不會是把被拆屋前,協調會上,官方提出的共識吧?

可以拿來套現況嗎??? 拆了再讓人簽切結無法興建???

現況需求應該是恢復原狀,才切結吧!
Rickyll01 wrote:
??????這句話哪...(恕刪)


恢復這個佔用鄰地的現狀嗎?




文林苑王家,

土地合法,建築物是違建,佔用鄰地,

當初如果不加入都更,

先不考慮都更案排除王家畸零地是違法的問題,

不談法院判王家有收到都更資料,地址沒有錯,王家不是不知情無法反對,都更案合法的問題,

如果拆除佔用鄰地的部分,少了三面牆,屋子肯定垮了,

要重建,是畸零地,無法申請建照,

王家該要守廢墟,還是加入都更獲得價值近一億的5房5車位?



參考資料來自:
文林苑都更案說分明(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遠見〉廣告人徐一鳴看文林苑都更案:釘子戶王家不能說的祕密?





Erichuangtw1980 wrote:
恢復這個佔用鄰地的現...(恕刪)


是否能佔用要市府說才算...

肥貓宅男 wrote:
是否能佔用要市府說才...(恕刪)


土地被鄰居佔用,市府說可以就得自認倒霉?市府會這麼惡霸嗎?

Erichuangtw1980 wrote:
march168 wrote:
'march168 wrote:
1、 位置一 郭元益前臨文林路之道路, 及人行道有改變嗎?紅綠燈有移位嗎?
2、 位置二 有如您陳述之改設可移除拒馬嗎? 樹木、花草、 土方有砍伐或移置計畫嗎?
3、 位置2 跟3之間, 捷運公園用地上之土地上有移開 石椅和 大石頭之計畫嗎?
...(恕刪)


你之前不是提到要紅綠燈移位?

難道紅綠燈是因為有文林苑存在才變得對消防有影響?

如果你提到的那些可以移動的樹,人行的5公分斷差,花個幾萬塊就可的改善,如果是問題,就該立即改正,

總不會文林苑在就是問題,文林苑不在,就不是問題。..(恕刪)


謊言大大, 那請你跟我說重覆說一次;一句就好:
M, 我不同意紅綠燈移位置。
E,我不同意紅綠燈移位置。

我沒要移位啊!!從一直問你為何會有消防123,


然後你????


是你的謊言123提出要移, 我問你的?????




你提出又不敢認, 謊言大??????????????


別再留言了, 我不能跟你多對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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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huangtw1980 wrote:
恢復這個佔用鄰地的現...(恕刪)


佔用鄰地,是當事人該做表示的,不是建商,

市府更不該無緣無故為了建商去拆違建!

因為,台北市違建有夠多,多到市府難以主動出擊!


重點是,不管是違建或是佔用國有地,都不是逼王家賣地加入都更的正當理由!

march168 wrote:
謊言大大, 那請你跟...(恕刪)


是你說紅綠燈位置需要改善,怎麼又說不贊成移位?

紅綠燈位置到底有沒有問題?

ZZZ ing wrote:
同樣是林崇傑說的: "建商若願重新申請都更案的變更程序, 可將王家劃出"

你怎吭都不敢吭半句? 避重就輕又顧左右言他! 可恥!

...(恕刪)


你可不可提個方法以怎麼畫出去,劃出去需不需要用到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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