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同意都更的住戶終於有所行動啦,該環給他們一個公道了。

CcCManCcC wrote:
人家房子如果已經在那...(恕刪)

所以王家要堂而皇之的占其他人的便宜囉?
你是沒看過有人進出自家要翻牆的新聞嗎?
他的鄰居要把自家周圍用欄杆圍起來也是合法的,不然遭小偷了誰負責?王家能負責嗎?
王家要通行當然可以,去申請地役權嘛,鄰居又不是欠他家的你說是不是?
少數因該服從多數
為了一個王家 建商要從新設計 還有多數人都等者新房屋建設更新
這種人根本太自私 大家都答應 你卻這樣保持原樣 這社會根本無法進步
老社區永遠不都更
公道 自在人心 也要有多數人響應 這還要給他們公道 政府太無能

CcCManCcC wrote:
人家房子如果已經在那邊
你之後購買他周圍的土地
也不能將房子的通道封死...

大概就是這樣

之前新聞報很多次


所以我買了他周圍的全部土地, 但是還要犧牲部分給他做通道...
是這個意思囉??

那我可以跟他收錢嗎? 如果他不給 我可以告他嗎? 這樣算我的權益被犧牲嗎??

jackyown wrote:
同意!

幫比你有錢一百倍的人聲張金錢上的弱勢?

這些砲手的存款加起來都不知道有沒有王家車位的價格高

我看怎麼沒人去為那些因為外資亂搞然後賠了一屁股的有錢人聲援?


要濫撒同情心也建議用對地方

第一次看到有人會對比你有錢的人虧錢而感到憤憤不平的
看來台灣真的進步了

況且王家是賺是賠還不知道呢..誰能告知我?


你怎麼知道王家有錢
因為房子貴嗎?但房子沒賣掉還是沒錢啊
不能因為人家有錢,被搶了就笑他吧...

若以王家土地50坪來看
分回後土地大概只剩0.幾坪了..
有賺嗎??
台北市貴的是土地
建材算什麼
說真的我覺得你說的那一連串程序,是為了小心不要傷害到那些達官顯貴,或是讓有錢的人賺更多錢! 如果真的讓你去睡路邊,就可以讓那些達官顯貴得利的話,他絕對會讓你去睡路邊的! 當然我們也都會幫你抱不平,幫你發聲'抗議,所以政府不得不補償你一床棉被,但你還是得睡路邊~ 當你還是不滿意的時候,就會有人說你不知足,說你吃像難看... 這就是我們的國家
picnic wrote:
你舉這個例子有點牛頭不答馬嘴, 立法不是"突然"的,是要經過一連串的程序, A了我們這麼多錢的總統都不用睡路邊了, 你覺得政府會叫一個沒有作姦犯科的老百姓睡路邊嗎? 很多人被開罰單都大叫不公平, 覺得為什麼一天這麼多人違規偏偏只罰自己, 難道這樣就要廢掉所有交通法規?
我覺得王家是表面可憐
背地裡會讓李組長眉頭一皺
好多人都脫離了現實 還是被業代影響了思想?

cazando wrote:
所以王家要堂而皇之的占其他人的便宜囉?
你是沒看過有人進出自家要翻牆的新聞嗎?


規定就是這樣定的呀~不是嗎?依法依法依法~~不是很多人常講嗎?

我當記者我反問~

那件商和36戶要堂而皇之的占王家人的便宜囉??

這位朋友說的是,應該請郝市長直接派鎮暴部隊守住門口,再恭請建商趕快改建!若有閒雜人等接近一律用機槍射殺!如果還不行也可請郝總長重出江湖,派他的老部隊出來!
這樣最快不是嗎?要不在宣布戒嚴!這樣行不行啊?
希望下次就是拆你家!為了大家著想!你還是趕快找房子搬家吧!

bladog wrote:
我記得以前讀憲法原理...(恕刪)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但台灣人比較相信"合法"就一定合理.

亦把老百姓教育成,只要我不犯法,我就沒有錯誤可言,

但事實上法律並無法規範人類日益增生的各式犯罪行為.

就像立委老說"惡法亦法",但又老嚷嚷著要修法,

(修著修著不知修哪去,甚至愈修愈大條,修一個不食人間煙火 不知人間疾苦)

真是矛盾,惡法如果亦法,就代表惡法亦是其中一種合法的選擇,

既然合法,又何必修法?

理乃指陳天經地義之事,合理的必然該合法,但合法的卻不一定是合理.

人不求超凡入聖,但總要依憑良心做事.
我只知道王家的房子是透天的,根本不會影響其他人,如果是公寓或是國宅,為了一兩戶而影響全部大樓裡的住戶,那就另外討論,所以如果建商可以這麼搞的話,那我也想成立建設公司,看上哪塊地,直接先圈起來,賣預售屋,再來買通政府,不用管裡面的所有權人是誰? 挖了再說,這樣的手法可以嗎??根本是建商"鴨霸",市政府"無能"~
CoCo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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