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yuan1 wrote:看來你是贊成高雄的修...(恕刪) 蔡大律師要失業了隨便一個網友都比他厲害那群教授也不必教書了讓網友來教就好你看不懂修法協調不成之後就可以各玩各的嗎畸零地一般就是減損價值我就是只願意開低價跟你合作你不要你就等死這叫做好?
高雄建商真的爽歪了...這修法方向真得是建商大勝利...建商只要開低價(市價十萬開六萬)..地主不同意..開協調會雙方沒共識...破局..建商就自己蓋了...地主的地最後開兩萬也沒人要了..不能蓋房子得地誰要....真是真正的居住正義阿...可憐的畸零地地主了...
Idnes wrote:高雄建商真的爽歪了...這修法方向真得是建商大勝利...建商只要開低價(市價十萬開六萬)..地主不同意..開協調會雙方沒共識...破局..建商就自己蓋了...地主的地最後開兩萬也沒人要了..不能蓋房子得地誰要....真是真正的居住正義阿...可憐的畸零地地主了... 如果事前有一公平公開的權利變換機制供畸零地地主選擇...最後協調不成...也只能讓畸零地永遠是畸零地了....
我沒有胸部 wrote:蔡大律師要失業了隨便...(恕刪) 什麼叫等死? 本來就是死的!你的地確實小到蓋不了房子,為什麼可以卡人家鄰地的建設?你告訴我一下? 理由安在?全世界有哪個國家在保證你的土地一定要能建築的道理嗎?反倒是畸零地地主,撇開當初造成畸零地理由,很多是政府徵收後搞出來的!確實該做一定的補救措施(但政府也沒做 )。單論一塊畸零地,為什麼可以胡亂叫價,讓人家可以獨建土地不能使用?
ZZZ ing wrote:什麼叫等死? 本來就是死的!你的地確實小到蓋不了房子,為什麼可以卡人家鄰地的建設?單論一塊畸零地,為什麼可以胡亂叫價,讓人家可以獨建土地不能使用? ...(恕刪) 嗯......這樣一想,王家不也是這樣的畸零地;而且還是袋地。樓上提"王家切結自願排除"那個方法,請問當切結與法律相違背時,依法還是依切結?例如,你隨身帶著切結書不戴安全帽的騎機車,請問警察就不該開罰單嗎?!
ZZZ ing wrote:確實該做一定的補救措施(但政府也沒做 )。 幾位大大不是強調有畸零地調處可以協調不成依法可被排除? 那既然有調處代表政府已有作為希望畸零地不被惡意排除不是嗎? 若然調處不成那就只好讓畸零地永遠是畸零地了....
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如果事前有一公平公開...(恕刪) 因為很多人都不知道,造成畸零地的存在,政府到處徵收土地的原因居多!照理說,畸零地不易利用,確實該進行合併使用,問題是,凡是涉及私產私權的問題,政府想要強制處理,就得要建立完全公平公正的平台,甚至還要惹上一票民怨及麻煩,台灣的政府,目前沒這種公信力及威望,更缺乏這種意志,來處理這種事情! 所以盡量不涉入,是不得已的做法,其實大部份國家也都是如此,強制進行的事情,能免則免。但是搞成像台北市都更這樣,強制併購民間土地,又沒有說服得了人的權利變換機制,那擺明就是圖利建商,就這麼簡單! 你去看看這些估價師是誰找的,住戶對權利變換機制不信任,也完全只能任憑宰割,就知道這制度爛到骨子裡了! 估價師敢違背建商利益嗎? 他還要不要下筆生意上門? 估價師倒向建商一點都不奇怪,他只跟住戶打一次交道,但他的下次生意,有沒有著落,卻是建商才能決定的,一個到處估價都"不合建商利益"的估價師,在這圈圈混得下去嗎? 不可能! 建商們會"口耳相傳"抵制你! 讓你沒得混!能決定有效估價的估價師,只有建商自己,或是極少數自辦都更的發起人,基本上都是建商啦!講白點,要做可以,你要逼畸零地整合應用,都可以接受,可是如果建立不起老百姓的信心,就別幹了,沒什麼辦法!況且,別說台灣,全世界都沒人規定,土地一定要建築的,沒這回事!台灣政府,尤其是台北市政府,這麼"關心畸零地",道理安在? 有點大腦的人該去想想了!看看文林苑案,還有台北市一堆都更受害者,應該猜得到為什麼了!為什麼其他縣市根本不會去運作這種強奪民地的法律? 因為無利可圖,亂買畸零地反傷到建商或財團!台灣的建商,版上的建商派,看到好好拆,就莫名其妙興奮起來,為什麼?舉我們那位E大師吧! 樂揚建設是因為關心王家畸零地問題,才不計一切手段要拿下王家嗎?講的是人生道理,做的是傷天害理,台灣的建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