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cazando wrote:
本案建商並不是在圈地
而是依現行法規,王家不合併都更的話,那個地方就不能都更
要嘛王家得退縮,要嘛其他住戶得讓路
王家如果肯切結退縮的話,我覺得才有談判協調的可能,問題是王家肯嗎?
如果王家不肯退縮或買下鄰地的話,我是看不出來叫95%的人為了5%的人犧牲權益有甚麼公平正義可言
要說建商貪,我覺得本案中的王家更貪,悲情只不過是他們用來偽裝的假象而已


你說的沒錯~~少了王家那塊地就不能都更~~(你因該是指都更的法定面積達不到這點)

但是......

不能都更,還是可以當作一般建案蓋新的大樓呀~~而且是100%住戶同意通過的建案唷~~

所以王家沒礙到任何人~~為何還要他自己犧牲成為5%~

只是少了王家那快地地面積,不能成為都更,用一般"建案"蓋的房子的樓曾就會大大降低,
然後...建商就賺不到那麼多錢啦~~~

所以啦~既然王家不退讓,房子依然可以蓋,位什麼還是硬要王家退讓呢~~

況且土地和房屋本來就是他自己的~~

說不過去嘛~~~


所以你說王家能不悲嗎~~是我我都想哭了~~



只准紅衫軍倒扁 不准老百姓嗆馬
這個馬的 為了面子就職典禮 宣布520台北戒嚴阿
niceplay0304 wrote:
只准紅衫軍倒扁 不准老百姓嗆馬
這個馬的 為了面子就職典禮 宣布520台北戒嚴阿


您離題了~~> <~

這篇可能會被封掉~~~哈

趁還沒被封最後再重申一便~~~~

支持都更,但絕對反對搶奪式都更~~~哈

idcglmo wrote:
您離題了~~>...(恕刪)


在這裡辯不過,當然就是要想辦法把樓給拆了,這些人拆樓可是專家啊!
看了文林苑案發展至今~

感想:
小小的都更條例竟然可以把王家人搞得慘兮兮...
但如果全台北市裡,每個街廓都出現一棟2層樓的40年老透天,
並且屋主都想保有那從小居住的回憶~

台北市的市容會變怎樣?每個新大樓都東凹一塊、西缺一角,
這樣的市容?難以想像...

我想這應該是都更條例發展出強制拆除條款的原意!
不然只好將首都遷往新竹、台中、高雄...

最後回到『老屋保存&城市發展』孰重孰輕?
鄉民們請用長遠的眼光、智慧來考量~
一時唇槍舌戰大家都會嘴砲...
但這國家的未來是你、我共同存在、享有的(算是公眾利益嗎?)

艾倫先生 wrote:
全世界有多少個釘子戶...(恕刪)


其實釘子戶是很少的..

很少的倒不是因為它的存在不合理..

而是: 想徵收的人, 或被徵收的人, 最後都妥協了...
用錢買, 用黑道恐嚇, 甚至可以動用人情施壓...
這些才是常態...

例如小弟說,若你不用天價, 休想跟我買祖產..
表示我不是用金錢可以輕易買通的, 但若你透過我好友..
對我"曉以大義""流淚相求", 若我是重情重義之人..
哪怕我明知答應了, 只是中了建商的詭計, 但看在朋友份上, 賣掉的可能也不是沒有..

問題不在釘子戶是不是常態, 而是你要不要尊重, 並保障他的基本權利?
其實大部份的人都可以妥協的, 但是你要尊重不妥協的人的權利...

就像大家講的笑話..

恐龍妹有人花十億買一晚... 一萬人裡面, 不答應的只怕沒一百個...
難道我們就指責那幾十個: 不識時務? 自抬身價? 不知好歹? 去照照自己的德性?

是非善惡用常識就可以判斷...

為了多數人利益去強拆人家房子, 是絕對不合理, 不合法, 也很不道德的...

cazando wrote:
本案建商並不是在圈地
而是依現行法規,王家不合併都更的話,那個地方就不能都更

36戶同意的那塊地就可以都更了
誰跟你說排除王家就不能都更

chris.hong wrote:
看了文林苑案發展至今...(恕刪)


講得這麼一派輕鬆
等你自己是地主時
人家若用這種理由跟你講時
你聽得下去的才有鬼

建商不管用7400萬或是五間房子來換王家土地
本來就太便宜
有人天生喜歡吃虧嗎?

根據估算 當年王家那塊地至少值1億二千萬
建商莫名其妙要佔你5000萬的便宜
請問要是你是地主
你會佛心來著嗎?

idcglmo wrote:
超過40年的老房子不能補強嗎??


事實上能不能補強不是嘴巴說說就算了...要專業人士來判斷..
1.包括損壞的位置,裂縫的情形,
2.鋼筋混凝土鏽蝕的狀況...
3.二次施工的情形...
4.當然最好有儀器的觀測等等...

有些房子補強費用超過重新蓋的費用..你說能不能補??

師傅當然跟你講不能補...打掉重蓋還比較便宜.....

梁、柱、基礎破壞掉的時候,基本上整個結構應力就重新分配了...

事實上是無法再修補了...除非你對這棟建築物很有感情...像你提的林家花園...

還有不需要拿專業得意洋洋來賣弄...因為我是專門在做這方面的.....

你辯論的對象我了解他再說什麼....我也了解你想說什麼...

你也不需要抓人家的語病來說詞.....這樣也只會顯得你的無知而已..

40年的老房子...唉..不要說40年啦...王家那種房子的外觀...拆了吧......

麻煩不要再找那種地下建築師來畫了...那種只是要賺錢而已...

蓋個殼子給你住...不會給你任何有設計的質感的......

或許...你是10樓所說的學生吧!!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看法.....

事實也是很清楚...能客觀的來看事情的人..真的不多......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cazando wrote:
照你這方法去做的話,只有喜憨兒當建商才可能佛心來著幫人實施都更
一堆責任和風險,利潤10%,你是建商你幹不幹好了
這是有一定的行情的,文林苑的建商給那些住戶的條件其實是合乎一般行情的,所以那個建商並不算是貪心的建商.....(恕刪)

大大您說的或許也沒錯
其他建商也是賺這樣的行情
所以文林苑的建商賺這樣的行情似乎也沒錯

不過在這個低利時代.利潤10%真的很低嗎?還是建商賺習慣大筆的?變成理所當然?
再者土地是都更戶出的.整個都更的費用也是拿都更戶的土地抵押給銀行,再拿貸款來的經費去進行更新.不知都更建商的成本在哪?都更建商利潤10%真的很低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7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