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依法處理,不要學都更受害者聯盟謊言操弄。 依法處理王家和文林苑已成私人產權關係,政府無由介入<-營建署說歸北市府管,北市府公開如此聲明。那你有何異議?不要學都更受害者聯盟謊言操弄。
Erichuangtw1980 wrote:我開的版你們來洗版,...(恕刪) 好吧!那就這樣:以後你不再提文林苑案,我們也不再回應,這樣公平吧?基本上,你不在版上幾天,版上就有幾天安寧!你說問題在誰身上,是誰想洗版的?整個文林苑案發言,你的發言量幾乎是其他所有人的總和,要比洗版,你自己不是第一,那誰敢當第一?我說過,就算是樂揚建設跟王家,現在需要的,也是讓案子冷下來,以使雙方私會私議可以比較容易進行,且台北市政府那關比較容易過得了!現在是誰堅持整天談一樣的謊言跟廢話,只以攻擊抹黑王家為能事?就算我是樂揚的人,我都會選擇沉默,哪怕樂揚確實也有自己的立場!白癡才在整天談文林苑! 但是對我來說,我沒差,文林苑破局與我真的沒關!你呢? 就算說要幫同意戶,你這種"幫"法,是逼市政府把案子重審的倒忙啊!也許這才是你的目的! 因為你是樂揚或是王家的仇敵吧?
恩...我支持王家先自己原地重建回原樣(達成王家的訴求)(如果國賠官司打贏了 國家該賠王家的就賠)然後再讓建管處拆除掉蓋到鄰地上的部分(拆除占用到非王家土地的部分建物)接下來樂揚必須修改設計(滿足學生的訴求,也讓36戶有機會回家)王家必須支付袋地通行費(補償其他地主因為王家的訴求而受的損失)這樣才符合王家當初號召社會輿論關心的初衷要是要拿起公平正義的大旗怎麼能讓王家和樂揚私了呢?要是私了了,那當初因為王家的訴求而關心此事的人以及到現場參加社會運動的學生情何以堪?現在對那些說要讓王家和樂揚私了的說法感到很疑惑到底這種說法把社會的公平正義放到哪邊去了?
Erichuangtw1980 wrote:有因就有果,中華民國的法律,怎麼定義,之前都討論過,結論很清楚,王家和都更受害者聯盟要繼續民粹操弄,其實社會民眾也不會被一直欺騙。 有因就有果,中華民國的法律,怎麼定義,之前都討論過,結論很清楚,建商和同意戶自救會要妄想民粹操弄,其實社會民眾根本不會被欺騙。其實也還滿貼切的。這就是文林苑問題的根源,雙方都為了自身利益滿嘴謊言,死不讓步,結果就抱著一起死。
kuoyuan1 wrote:有因就有果,中華民國...(恕刪) 建商如果有能力搞民粹,都更受害者聯盟這邊肯定有謊言,我是個人發言支持36戶,我的發文你要認為是謊言,那是你的看法,但就不要把我歸在任何一方,其實剛剛有網友提到,建商退場,都更重來的可能性,你們的看法呢?究竟這也是一種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