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釘子戶再不動 3月19日強拆


亮哥+ wrote:
多少達官貴人的福德因...(恕刪)


原來
現場的白色大棚是要給警察休息的喔?

兩年前銷售 ?
我是沒看過現場附近有弄過預售耶?
賣給誰阿 ?

搞不好都是郭家....

亮哥+ wrote:
多少達官貴人的福德因...(恕刪)


等到人民覺醒
這些人都不知道享受到什麼程度去了
報應...我想這些人沒在怕吧!
我攝影...故我在...

chiff wrote:
等到人民覺醒這些人都...(恕刪)


去現場聲援的人已經覺醒了,在這邊的人雖然已經覺醒,不過還賴在床上 ....


還是很多人對土地法規的常識不足

許多人都以為, 有產權的住戶, 任何人任何狀況都不能強迫拆遷或搬走, 這樣才符合人權, 這其實是大錯特錯的!

第一, 有空去研究一下土地法34-1條

第二, 如果拆遷要百分之百尊重民意的話, 就沒有所謂的道路拓寬, 市地重劃...等等, 你以為現在的道路, 從日據時地甚至更早, 就已是道路嗎? 信義計劃區從以往都是公家土地嗎? 如果整個計劃區, 只要有一戶種田的不肯, 就不用搞的話, 現在不會有信義計劃區等重劃區了

嚴格來說, 台灣的法律還算很保障住戶自主權了, 你以為歐美先進國家都沒有釘子戶嗎?


RAULK917 wrote:
還是很多人對土地法規...(恕刪)


王家是道路拓寬?市地重劃?還是財團利益?
再說市地重劃...如果無法讓原著戶參與開發利益...那利益跑哪去呢?
我攝影...故我在...
聽L大...很明顯是內行的人....或是說巷子內的人....
美國是怎麼處理釘子戶的

她說:「我不想搬。我不需要錢。錢並不意味著一切。」(I don’t want to move. I don’t need the money. Money doesn’t do me anything.)


harrison_cheng wrote:
都更本來就要用強制的手段,不然哪有這麼容易成功..(恕刪)


這是什麼話, 人家是透天的. 地是人家的.
怎可以強迫別人一定要加入, 那不和強 "女女女"一樣嗎 ?
這讓我想起了慰安婦

軍隊強抓了少女之後,再說:「為了廣大的軍人同胞權益,妳的權益我就不管了。更何況我已經把妳的初夜權賣給將軍了,怎麼可以說不要。我也要給妳薪水,只是妳不肯要,那是你家的事。軍隊徵召慰安婦也是於法有據,來吧,快把衣服脫了吧!!」
看看新加坡人家的都市
http://bigsishead.pixnet.net/blog/post/29756185

看看我們首善之都天龍國的破公寓


你就知道我們跟人家比個鳥

如果有人要拆我家然後換新的給我~歡迎來拆!死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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