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aaad wrote:
修法不是以後的事情
可能三個月到半年就會提出給立院修
我猜測 應該不會走到釋憲這一步 因為大家都不想釋憲....
而且最後應該還是會保留多數決 頂多就是把比例提高
然後針對第一條 公共利益的部分 做比較實質的規範
大概就是這樣
因為都更法若沒多數決基本上就是廢了
給海蟑螂無限的獅子大開口的機會
到時候想要把老房子拆掉換新房子的人
不知道會怎樣抗議...恕刪)
不只修這些吧!
權力變換,
送達主義,
預售都更,
....一堆呢!
很怕違憲嗎?
違憲很可怕嗎?
如果從頭到尾,都沒想過會不會違憲...那才真的可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