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年...豬頭啊... wrote:你管台北市府怎辦事?...(恕刪) 到時候又有正義魔人會說憲法要政府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連路都沒給別人 有消防問題....違憲!!!!!!!!!!!!!!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應該沒你想的那麼簡單吧......也不知道如果真的是你說的那樣你又會站在哪邊?
saaaad wrote:我幹嘛怕被判違憲阿??? 關我甚麼事情啊賠錢 就國家賠阿 反正這種政府多的是做白爛事情...(恕刪) 賠錢就一定國賠喔?滿手合約,想全要國賠?如果那家建商做到了,以後也不用那麼累搞都更,直接升級成䢖商的法律顧問公司!
killy_chu wrote:賠錢就一定國賠喔?滿...(恕刪) 你到底要講甚麼 又越扯越遠了我管你誰賠阿你如果覺得建商賺太多你極度不爽那你在開個比較適當的話題好嗎....不要這邊扯一點那邊扯一點我真的不知道你要講甚麼...
saaaad wrote:你到底要講甚麼 又越扯越遠了我管你誰賠阿你如果覺得建商賺太多你極度不爽那你在開個比較適當的話題好嗎....不要這邊扯一點那邊扯一點我真的不知道你要講甚麼......(恕刪) 建商賺很多,是指那兩兆嗎?其實比較擔心建商現在財產也信託了,到時情況一失控,雙手一攤無奈,那36戶可真的頭摸著在燒!不過那兩兆如果是真的,那36戶還可以放心一點。
文林苑事件, 社會呈現相當多元的看法, 我想只要不是一股腦單純用民粹來面對這件事的人, 都會對"袋地通行權"這個名詞有了一些認識, 稍微有心去瞭解後, 也會知道這個問題恐怕也是文林苑事件僵持不下的關鍵.簡單來說, 如果文林苑都更案排除了王家, 王家的土地就變成袋地, 依法此建案就必需開設一條路, 跟王家協調支付權利金或是買斷~而此時王家若不參與協調, 建商就只能免費先開一條路出來, 不然設計案是不會過的~ 當然如果我是建商或是都更戶, 我是不可能同意這麼做的~ 我想即使王家同意"租用"此路, 我也是不可能答應的, 因為付租金一輩子, 這種事誰願意, 除非賣斷!~說到此, 這個問題就變成都更案誰對誰錯的灰色地帶.因為你可以說王家想佔便宜, 無償使用道路, 也可以說現狀本來就沒路, 王家住的好好的, 幹嘛沒事多這筆開銷~但唯一事實的就是, 排除了王家, 這條路不能不開~從事後的觀點來看, 如果袋地通行權可以"切結放棄", 也就是說要嘛你就買下, 要嘛就放棄, 這時侯如果都更條例有強制規定你必需二擇一的話, 那我想, 是居住正義還是貪婪釘子戶, 這時侯就很清楚了, 後續也不會搞至如此了~如此最後的結局就會有四個版本:1. 王家參與都更2. 王家買下道路通行權, 其它戶順利都更3. 王家切結放棄行使袋帶通行權, 也不加入都更, 其它戶順利都更. N年後的一場地震發生, 王家自此成為萬年空地4. 王家切結放棄行使袋帶通行權, 也不加入都更, 但建商強行依法納入都更我想不管最後的結果是哪一種, 至少社會輿論的差異會比現在小得多吧
總地坪 581坪總興建面積 4548坪總樓板面積 4113坪地主分配建坪 1750坪不管有人再怎麼替建商宣傳,地主的分配建坪只有1750坪~---------------------------------------------------------------粗抓一下581x3.6(容積率)x1.6(大小公)x0.55(分回比例)=1841坪581x3.6(容積率)x1.6(大小公)x0.5(分回比例)=1673坪也就是說分回比例介在50%~55%容積獎勵全沒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