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請大家想一下.如果你是那些搬出去的住戶.會有何感想


deep impact wrote:
權利變換只是個形式 只對於沒簽合建契約的地主有較大的影響

對於已經簽合建契約的地主並沒有影響

也就是說 合建契約上面的條件跟權利變換的結果 是不會一樣的

地主分回的 遠比權利變化的公開列表要來的多

但是合建契約是我們看不到的


這就是都更被人詬病的地方 有暗盤 不透明 互相猜忌有人從中拿特別的好處.

黑色小老虎 wrote:
這就是都更被人詬病的...(恕刪)


最近文林苑吵的不可開交 我也挺納悶

媒體都報導的好像都更很好簽一樣 只要劃定了就一定成案 你不同意 你家馬上就會被拆

真有那麼簡單?

以台灣人的陋習與貪念來看 都更實屬不易

當年會訂定都市更新條例 不就是為了要讓整合更容易 加速推動都市更新 拔除釘子戶

立法院在表決時也是幾乎無異議通過

現在怎麼會搞成這樣

不過我敢肯定的說 未來修法時 顧忌會更多 只要有人罵 有人抗議 那版本就會不停的改 仍舊一事無成

這一切都是因為 媒體、民調與臉書治國!
我覺得都更案的權利變換過程
應該要修法改成必須透明公開作業
都更案既然是為了增進公眾利益,那就有必要攤在陽光下檢視
(不是不給建商賺、而是建商要賺得經得起檢驗)
如果建商不想透明公開作業,就不要搞都更!
立法院的猴子表演作秀才是最擅長的,
立法品質粗糙的很,
都在排紅白場的行程表居多,
每天拼選舉啦,
正常開會時間少之又少,
而且一堆法案要在短短幾天內處理好,
挑燈夜戰雖然很傷身但還是要趕快連環過,
積壓太高太久搞不好還找不到提案,
但還有黨鞭出來鞭策防止他們打瞌睡,
回家再補眠就好,
反正就只痛苦那幾天當成在趕論文吧,
這樣的立法院水準就在台灣

mig33 wrote:
我覺得都更案的權利變換過程
應該要修法改成必須透明公開作業
都更案既然是為了增進公眾利益,那就有必要攤在陽光下檢視
(不是不給建商賺、而是建商要賺得經得起檢驗)
如果建商不想透明公開作業,就不要搞都更!...(恕刪)


條例精神本就如此..權利變換過程也是公開的..
只是球員兼裁判..真的眉角太多了..
法律也不是如此嗎?

antu_c wrote:
大家都在台面下比誰要的多, 難怪都更沒有一件能攤在陽光下,大家"公平"的來分配..

包含建商與地主..


您說對了,現在的都更亂像源頭就在這裡囉.

oscar0955 wrote:
這種大公司多的是甚麼...(恕刪)



為什麼會計師要算這種東西?
小插花一下

記得這裡的J大有講過
自己房子值多少錢
是可以利用銀行來計算的
如可以貸個八成八百萬
那應該有一千萬的價值
alongo wrote:
條例精神本就如此..權利變換過程也是公開的..
只是球員兼裁判..真的眉角太多了..
法律也不是如此嗎?

我的意思是,權利變換過程包括權利資訊、整個作業過程...等都要"透明"公開
例如建商和住戶談都更案要怎麼分配拿到的比例時,建商有義務公開建造成本資訊
並且日後建造時針對該都更案的財務報表委請會計師查核,公開給所有住戶知道
以免建商把建造成本灌水,然後據此灌水的成本計算使建商拿到更多的坪數
原住戶每戶分配到多少坪數這資料也要公開
以免有人私下和建商勾結(或建商的人頭戶)拿的比其他人更多(不合常理的多)

另外就是原住戶選擇都更案落成後的新位置此一過程
建商不應該在原住戶之前就先挑走,大家(含建商)一起公平透明的選屋(和抽籤)
以上是指都更案
若建商不願意這麼透明公開的話,就走一般合建案的路

mig33 wrote:
我的意思是,權利變換...(恕刪)


你的意思是說合建契約也要公開透明以免有人私下多拿???????

1樓本來就買比較貴 你覺得1樓的要不要多分?

2.3.4樓知道了1樓分了多很多 那2.3.4樓還要簽約嗎?

頂樓加蓋的沒產權也要多分 你覺得1.2.3.4樓的人還會簽約嗎?

建商與地主間的合建契約是兩造私下的合約 不公開則已 一公開後面都不要簽了

我前面有回過文了 權利變換的結果不影響先前已經簽訂的合建契約

也就是說 送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之前 建商與地主早就簽完合建契約了

權利變換只是對不願意參與都更的地主有作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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