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分區 住三 容積率 225% 土地持34坪 權狀 23坪多 室內17坪 租金十萬
算數學了,十萬塊的租金,若以現在的B級路段(不要跟我說那是A級路段,我們所謂的A級路段是忠孝東路四段SOGO附近才稱得上)店面的價值,一般買家比較能夠接受投報率在2.5%以上.也就是說把年收租金120萬除以0.025=4800萬,就是這個店面現有的租金現在能創造的最大價值.若買方期望3%的投報率,店面就只剩下4000萬價值了.
今天參與都更能夠分幾坪呢?依照小弟我的推算若地主分少一點僅有6/4分
地主可以分配的坪數 34*2.25*1.6*1.25*0.6=91.8坪
以那個附近的新成屋價格最保守值每坪70萬來算 70*91.8+車位少說也有6500萬以上
若一坪80萬 80*91.8萬+車位= 7344萬 車位另算
4800 VS 6500萬 您要都更嗎? 還是感情無價呢?
換個選項 若他不找建商自己蓋的話 34坪的土地建蔽率僅有45% 等於 只能蓋15.3坪的店面,剩下的容積往上疊六層七層.
34*2.25*1.6=122.4坪 未來的銷售坪數 營建費用自己出 似乎也不見得划算許多.以上參考看看吧 若有不對請更正.讓小弟長知識.
感謝
寧古塔將軍 wrote:
台北的店面雜亂無章
...(恕刪)
店面雜亂無章 那是他家的事情
你能做的是不要去消費 而不是要把人家的家拆了!
如果這樣 老實說 我也想拆了我鄰居的家
他家權狀只有兩層樓 卻用磚水泥造蓋到四層樓
那比鐵皮屋加蓋只是看起來醜更過分 因為鐵皮加蓋是輕結構
可是那四層樓高的磚造水泥卻只有兩層樓高的地基
怎麼看都好像隨時都會壓過來我們家
你一定會說 怎麼不去報違建 有人老早就去報了 可是那加蓋四層的鄰居很有辦法 他提出異議 要拆不能只拆他一家 要就拆整排 的確 那邊像他那樣用磚水泥加蓋的住戶而且有的加蓋還租給人家收租金
是一整排住戶的共業.
另外租金有沒有繳稅 根本就是兩回事
不然 拜託閣下你別去買菜和報紙 別去買路邊攤 別去私娼寮買春
買任何東西都要求開立5%的發票 誠實繳納你的營業稅(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是消費者 有消費就應該繳5%)
因為農產品和報紙是免稅商品
路邊攤也是逃漏稅 援交的性交易 誰會去報稅啊
並且你發現沒有開立發票的店家 請立刻馬上向國稅局檢舉
你捫心自問你是不是從沒逃漏營業稅過 死都要開發票 怎樣也要繳納5%甚至更高的營業稅?
我還沒看過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 敢跟我說 是的.
只要金錢還在台灣境內周轉 就算是地下金融 也都發揮了貨幣在島內的乘數效果
不應該是用有沒有上稅 來決定那金錢的貢獻.
反正怎麼樣都不應該是拆了別人的家 任意去規劃別人的生命和家產為你所用.
我也說了 今天只要換回那三戶住家每個月的租金收入可以高過苦主舊有店面的租金收入
又或者那三戶住家賣了的錢 可以買回那邊相似地段的店面
請問到底有哪個正常人那麼白癡去反對?
我看到的是 最多換回是那種兩房一廳的小住家 一個月租給人家不知道有沒有2萬?
三間住戶 一個月收到的租金都沒7萬 而且還一年一租
就算很好租給人家 可以收得細水長流
也比不上一個月可以收到10萬塊的店面 租一年空半年 怎樣都比三間住家高!
更何況 好的店面 那月收10萬塊 可是兩年以上的長約勒!
我只是藉這個個案舉例說明 等號的兩邊 該放什麼數字比較 大家應該明白吧!
如果透天和店面的資產價值 在都更以後不但沒有發生增值的效果 還發生減損.
請問現在那些買透天和店面的人 包括建商自己 都是白痴無腦錢太多的人嗎?
到底那些什麼估價師和建商 自己名下有沒有店面啦!
人家拿三間小住家去換他們自己名下的店面
他們最清楚房地產市場價格的人 他們自己會願意跟人家這樣交換嗎?
能不能單純點看待
這就是一筆金錢交易
因為錢最實際也最令人心服口服.
那三戶住家能賣到的錢或者租金收入 到底和能月租10萬塊的店面有沒有等值 甚至還有沒有剩錢?
因為苦主自己也要住 往後買到的新房子每個月還要繳交管理費分攤公水公電勒!
紀 wrote:
請回想一件事情 本案...(恕刪)
我有幾個問題:
1.地主可以分配的坪數 34*2.25*1.6*1.25*0.6=91.8坪<~~~這個公式怎麼來的?
那王家的49坪 最後是分回49*5*0.6=147坪<~~~~這個公式又怎麼來的勒?
2.還有91.8坪拆成三戶 那一戶不就30坪 依照現在這種公設比 室內實際空間只剩21坪
21坪可以做成三房兩廳嗎?
就算是華廈的房子 也會分套房 兩房一廳 三房兩廳 和大坪數豪宅 訴求的客群不一樣
而且兩房一廳的格局最難賣 一個人住太大 一家住又太小 租給人家或許好點
但是怎樣也不可能跟最爛的店面租金比
3.為什麼要幫別人規劃整棟打掉重蓋 人家不能維持現狀嗎?不能有留牆壁自行翻修的選項嗎?
那個什麼建蔽率的規定以後不會變更嗎?台灣又不是地廣人稀的國家 45%的建蔽率是什麼意思?
住大廈的人公設比30%都在跳腳不爽了 這個45%應該可以去革命了吧!
為何只換回七千多萬?
見影片:http://youtu.be/P1Ad36Ch3Hg
hemispherical wrote:
中華民國不是一直高喊"維持現狀"嗎?
...(恕刪)
答案在今日的新聞
「國家信用....國家信用你要不要維持?
」才是重點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