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同意都更的住戶終於有所行動啦,該環給他們一個公道了。


immot wrote:
一個班上有 50 個...(恕刪)


的確是不倫不類
舉例舉的很差...因為根本不是事實
老王他們不是弱勢
一點都不是
linuxrh90 wrote:
延遲同意戶搬回家的時...(恕刪)

兩戶私產根本沒有被侵犯,要維護的利益也是其他住戶的利益
請問王家遭受了甚麼損失?有錢有房有車位,價值遠勝過他們不合併後的袋地價值,是王家貪心想要更多而已
他們如果要申請排除在合併都更的範圍之外,有很多方式可以去達成
問題是他們卻甚麼也不做,這樣也想被排除?只能給他們三個字,憑甚麼?
我有充分的理由懷疑他們其實根本不想被排除在外,不然為何他們口中說不要,手卻一直去拿呢?

cazando wrote:
所以王家要堂而皇之的...是欠他家的你說是不是?(恕刪)


王家要佔其他同意戶們的便宜?? 王家他們是透天房,何來佔其他人的便宜呢?
而且他們家緊鄰馬路邊,出入不用經過別人的地,反而是其他同意戶們去王家的土地前面嗆聲,才奇怪吧!!
CoCo Huang

immot wrote:
一個班上有 50 個...(恕刪)



看不懂你的比喻

是非曲直不是你我說了算
在真相沒出來之前,不是每個人都是柯南還是金田一

大家只要當個旁觀的角色,默默看著事情會如何發展吧
這齣鬧劇還沒有結束喔??

不過這場戲我看建商,王家,市政府大家全都"褲底有鬼"啦!!


cazando wrote:
要是可以視法律如無物,明天王家人可能就被殺手幹掉了,這種事以前又不是沒有發生過
...(恕刪)


單就我說的那個要保留道路出來

碰到有錢人

人家有能力買周邊土地封你路,更有錢買殺手來殺人..
窮人還不是吃虧

你看,兩顆子彈警告才收40萬...40萬而已耶
那100萬可以買條命了.....
CcCManCcC wrote:
相關糾紛很早期就有被報導過幾次
如果覺得不合理的話
那是不是哪天得罪什麼大戶
那個大戶就購買妳們家周邊土地蓋個大圍牆不讓妳們出入來報復
合理嗎?!
這樣子真的有錢人可以玩死一堆窮人..!!
我只能說那條路所有權還是你的,但你不能隨意蓋建築物


所以我可以有恃無恐的要求, 反正我頂多就是原狀繼續住, 你們其他人比較雖
要讓一條路給我走也不能奈我如何...

可以這樣解釋嗎??


支持王家的人,可能不知道王家有一個"建築線"的問題
請大家參考這篇文章
http://blog.udn.com/marvinfann/6298834


另外
我支持另外35戶住民

因為,沒有受過釘子戶的害的人,是無法了解釘子戶所代表的少數暴力

cazando wrote:
一看就知道又是個甚麼...(恕刪)

那你是哪位啊?? 你在說別人不懂時,你是懂了多少? 難道你是裡面圍事的人嗎?
總統讓你當啦,把全部的土地都變成你的,這樣可以了吧!!
無聊~~~~
CoCo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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