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bar0402 wrote:
市府躲得了"官商勾結, 執行惡法"的罪名嗎?


公務員不依法執行 瀆職罪更大

為什麼大家不去罵那些立法同意通過都更法的立法委員阿!?
很多贊成拆釘子戶的人都說是為了公共利益

那獎勵容積的坪數,到底有沒有拿出來供公共使用,

還是都更戶獨享???

好像沒看到與公共利益有關的項目!!!???

bar0402 wrote:
奇怪的是: 王家這麼...(恕刪)

你從頭到尾只會廢話連篇!

拆,是法令賦予的義務,之前的討論就已經點出來了,你又再跳針?

對了,差點忘了,你是有政治意圖的!
看出王家的手腳,你的低劣手法,能算高明嗎?!

執行惡法?誰才真的惡啊?
為了自己的利益,別人順著遊戲規則走他們家就偏要破壞,拿別人的等待新家園的時間,去算計豪奪利益!一個人最寶貴的就是時間!而王家在一開始就知情的情況下,詭異的故意“不作為”,去一拖再拖,厚臉皮浪費他口中好鄰居的時間,還浪費訴訟資源!

惡法?那請問其他36戶是怎樣?
惡法?目無法紀的人,所有的法都是惡法!

沒關係,半調子假正義,總會被它所支持的真惡行所倒打一耙,而還自以為那叫理所當然...
管妹...是誰啊?

黑色小老虎 wrote:
.............(恕刪)


是啊, 王家看起來似乎就是如此..

其實這麼大戶人家, 說他們什麼都不知道, 那是在騙鬼..
我最多能相信的, 是他們可能不認為, 建商可以結合政府硬搞掉自己的土地而已..
畢竟那不符合一般人的經驗法則... 一台殘值不到一萬的十年破舊機車尚且要簽名過戶始生效..
一塊有上億價值的土地可以不必?

但是建商是該對這件事負責的: 為什麼擺明他們要當釘子戶, 你要硬上?
既然不是沒王家不能都更, 就沒有理由非要王家不可!
若我是其他36戶, 我會確定所有人談好再去跟建商談, 少一戶都不行..
不可以硬上就是不可以... 當然這裡建商一定會大搞兩手策略..
告訴你其他35戶都同意了, 你不同意就怎樣怎樣...(建商的奸滑只會比王家黑, 不會更白的..)
哪怕你是跟他第一家談條件的! 所以, 一般百姓面對建商這種惡質舉動...
好像也很難有辦法做啥反制, 王家當釘子戶很可能是他們自身的盤算..
但無論如何, 價格不爽就不賣, 這是他們的權利, 就像恐龍妹硬說她一晚值一千萬..
她不賣你硬推了就是錯, 沒什麼好講的...
大家上網拍賣東西, 你大可姜太公釣魚, 擺個天價來等"叛仔", 為什麼不行?

說真的, 一般人你都不信任, 王家當然更不可信, 建商呢? 相信它們你不如去吃某排洩物!
就像哪個房仲對買賣方不是兩手策略, 個個擊破?

至於說大家被王家利用? 我怎覺得我在利用王家, 事實上抗爭者反倒是利用王家居多...
有政治意圖的不說, 一般百姓, 你可以容許公權力未經你允許, 將你任何財產直接轉給他人圖利?
蓋個捷運或馬路等公共建設或有話說, 這擺明給建商去賺五億的利益勾結, 怎會由公權力主導?
然後告訴你依法行政他們可以這樣蠻幹? 台灣的政治是中國化的嗎? 當土匪國家去了嗎?

公權力最大, 想怎搞就怎樣, 想怎幹就怎幹是嗎? 只要訂一條與我八竿子打不著的法就可以?
講這樣可以的人: 最好記得: 當年希特勒法西斯不但是"依法"取得政權, 更是"依法"
迫害人權呢... 法算什麼? 惡法可以硬幹嗎? 郝市長是告訴大家, 希特勒可以效法的是嗎?!!!



remo2919 wrote:
你從頭到尾只會廢話連...(恕刪)


你從頭到尾就是廢話連篇...還你!!

惡法亦法絕不可取..

任何法律違反人類基本價值就不該被執行..

不然你以為當年同盟國是怎審判納粹集團的?
因為他們"違法"嗎?

郝大市長被人家公幹, 甚至被自己人公幹..(他自己旗下律師總不能說政治立場跟他不同吧?)
就是因為他的"依法行政", 迫害到老百姓基本人權!!!

bar0402 wrote:
你從頭到尾就是廢話連...(恕刪)

算了!惡法?王家已經把你這句惡法給打一巴掌了!


你繼續發你的政治功,繼續惡法吧...
管妹...是誰啊?

kevin-a1 wrote:
這件事真是歹戲拖棚,許多議題都在為抗爭而抗爭的行為下模糊了焦點。但大家已漸漸發現,王家並不是全然被動的受害者,王家自己也有許多問題,只是在這種社會氛圍下刻意被淡化了,房屋侵占鄰地的問題,違建的問題,借鄰地通行的問題,刻意消極曖昧的面對都更問題,獅子大開口的問題等等,所以社會上對他們是「非純然善意釘子戶」的指控也越來越大。

當然,有人會從一些學理或法條的某些角度替王家讚聲,對不是「那麼」支持他們的人貼上冷血、違法、侵權的負面標籤,媒體也樂於營造「受害者」的形象,來博取議題的發酵與衝突的擴大,好像只有這樣才是公理正義的實現,其他的想法就是自私,就是罪惡,但真是這樣嗎?

我不是說支持王家是錯的,只能說是「不全然對」,許多事需要從更高的角度來尋求更好、更圓融的答案,不然到頭來,發現自己所挺的人或事,也只是落入另一種自私、偏執的時候....

雖然那些抬轎的人可能讓你們想停都停不下來,但建議王家人可以開始認真尋找適合的下台階了,讓這件事能畫下一個較好的句點,別等到一團爛帳,支持聲音漸漸冷掉了才....畢竟,相較於其他為多數犧牲或是被惡意出賣的案例,你們並非全然的悲劇,也不是完全沒犯錯。

就像股票一樣,賣的時間點更重要。

恕刪)


今天下午新聞「...協助贊成戶開記者會的周先生表示,這兩年多來,王家某人還一直追著某些搬遷的住戶,讓都更戶感到被騷擾,王家人施壓住戶為何不合作、堅持價格。他質疑,「當初如果要讓建商知難而退,為何不開價10億、20億,那麼剛好只開5億。」而協調過程中,還要求樓層的選擇權、車位選擇權,拆遷費、裝潢及裝修費。」

一句老話,王家人,還是適可而止吧,好的賣點一縱即逝,別錯估形勢了。

自栩「為正義而戰」的旁人,多聽聽不同的聲音吧,當你挺的無辜受害者漸漸露出本來面貌時,你可能會發現你當初那麼激動,到底是為何而戰哪?


remo2919 wrote:
你從頭到尾只會廢話連...(恕刪)


這類的法本來就是惡法呀,大埔事件與此一事件不是雷同?
劉縣長有違法嗎?沒有呀,他不也是依法行政 ? 不知道您當時
是否也支持劉縣長的依法行政? 而最後大家得到的結論,不就是
此為惡法? 不然咧, 您覺得大埔的徵收,推平農地, 跟這有什麼分別?



kevin-a1 wrote:
今天下午新聞「......(恕刪)


我從不支持王家, 或是說我支持他僅限於他們反對被強制拆遷這部份..
其他他們跟建商的角力, 那我不必太操心, 因為好處不會歸我..

至於說王家黑所以建商跟市府很對的人, 如果連王家這種"黑"你都不敢恭維..
那實際上拿到好處, 跟實際上把人家房子硬拆掉的人.. 還可以說很無辜那就奇了!!!

拿那些拆遷戶的說法來指控是不很公正的, 很簡單, 他們是當事既得利益者...
而且以現實來說, 建商要給他們甜頭摸頭, 機會是很大的...至少比王家好"橋"得多...
如果那是我, 可能站在麥克風前說王家的人就是我了, 錢都拿了, 或是約都簽了..
我不相信有人可能會站在建商的反邊去說話...
kevin-a1 wrote:














今天下午新聞「...協助贊成戶開記者會的周先生表示,這兩年多來,王家某人還一直追著某些搬遷的住戶,讓都更戶感到被騷擾,王家人施壓住戶為何不合作、堅持價格。他質疑,「當初如果要讓建商知難而退,為何不開價10億、20億,那麼剛好只開5億。」而協調過程中,還要求樓層的選擇權、車位選擇權,拆遷費、裝潢及裝修費。」

一句老話,王家人,還是適可而止吧,好的賣點一縱即逝,別錯估形勢了。

自栩「為正義而戰」的旁人,多聽聽不同的聲音吧,當你挺的無辜受害者漸漸露出本來面貌時,你可能會發現你當初那麼激動,到底是為何而戰哪?

...(恕刪)


建商大可以排除王家,為何不排除?若要講貪,建商搶了第二沒人能搶第一。

建商硬把王家納入建案,導致建案遲遲無法開工,又過早拆除其他戶的房屋,更過早把預售屋賣光,建商從頭至尾都有選擇,為何就是不做,就是王家納入利益太龐大,說穿了誰最貪?導致事情難以收拾,住戶根本沒搞清楚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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