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us200115 wrote:
您似乎在自行解釋都更...(恕刪)
呵!
王家不提出正式反對聲明,你可以說說為什麼嗎?
雖然獨立產權,但他們家因為是袋地,所以依法令必需劃入,這一點王家建築系的應該知道的一清二楚,所以不提出正式聲明來綁死自己,又只是口頭的說不要!
問題是不劃入,將來王家的地無法有效利用甚至無法增值,而且別人都更蓋好了,肯定要好幾代都不會在變動,到時王家就會拿著法令要劃入的規定來告建商,那誰要來賠?
也就是袋地劃入是有法源依據,這變成建商不劃入反而是先違反規定,而且後患無窮!這變成不是像有腦殘的說要王家拿出同意書才能怎樣怎樣...
所以有人說王家這麼惡劣(還覺得這種惡劣是應該的)就不要動他,但很明顯不劃入,法律也給王家將來動建商的一把刀...

但袋地可以不劃入,再強調~可以不劃入!
但就是地主要以正式的書面提出,書面不是隨便說說,是個確定“你就是不要”的東西(所以王家才不提出)!
有這個東西,才能向建商要求袋地通行權,建商也才能有依據跟其他同意戶說,要減少大家能得到的坪數面積,去劃出道路給袋地!
建商如果不以劃入為原則,但實際上也不能把袋地給真的圍起來,還要劃道路給袋地,請問你要是同意戶,沒看到袋地提出明確不要的法律聲明,你會怎麼說?你要心甘情願的把你的面積分出來作袋地通行?
所以王家現在不就是運用“不作為”讓自己成為像大樓住戶那樣不可分離,再來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