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amourhsu wrote:
我只想點出他這樣爭不...(恕刪)

就算不利又如何? 王家願意變袋地 被圍住 那也是他選擇的 甚至變空地也是他家的事

你那麼關心王家吃虧嗎?

現在回歸基本面 既然大家都說建商和市政府都是依法行政 不管這個法是好法、惡法 至少是

法 但是當一條法律有侵犯到人們基本人權:生命權和財產權時。 這不是憲法賦與我們的基本保護嗎?

當營建署都有不同聲音出來的時候且事關重大的拆除民宅 台北市政府應該要做的第一事是不是應該

要先去聲請釋憲? 至少等大法官做出解釋了,能做的行政救濟都做了 這樣的爭議會不會少一點?

台北市政府是行政單位 法不是它們立的 但是解決市民的問題就是他的責任了! 如果釋憲的結果

仍然是都更法沒問題 那時人們真要怪的不會是北市府 而是大法官、立法委員、和選出這種立委的

自已。

最後我認為這個事件的本質就是 1.法立的不完善:即然王家是獨立產權 就算是所謂的袋地 應該是

要求都更時獨立產權的地不管是否有建築線 地主同意時都要強制劃入 而地主不同意時就不能勉強

誰規定房子一定要蓋的四四方方完整 中間不能有塊空地呢? 甚至有個別人的房屋呢?

2.建商有問題 一開始就擺明吃定王家了 而其他百分之九十的住戶現在無家可歸 是要怪建商還是怪

王家? 事情因誰而起的很清楚吧? 人都是自私的 今天又不是為公眾利益去拆王家 都是為了私人

利益 怎麼能因為人多就更重要呢? 那為了全台灣百分之八十的人 可以要求王董和郭董拿錢出來分嗎?

3.最後就是台北市政府的問題了 王家有問題 但王家的問題一定是放在最後面的 因為不管是原因

主動被動、資源 王家都是最後被檢討的對象

人都是自私的 今天看到一堆人在批評王家自私、不誠實....bala bala 一堆的 請問就算今天王家

真的一開始有意參加都更 也開價錢了 請問他們簽同意書了嗎? 既然沒簽他們的一切作為不過就

是商業行為! 那還有什麼問題嗎? 你以為一堆支持王家的人是支持他們錢拿的太少了嗎? 太可笑了...

看不清事實 wrote:
就算不利又如何? ..那為了全台灣百分之八十的人 可以要求王董和郭董拿錢出來分嗎?.(恕刪)

還在用這梗啊!!

已經拿了
所得稅級距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看不清事實 wrote:
就算不利又如何? 王家願意變袋地 被圍住 那也是他選擇的 甚至變空地也是他家的事
(恕刪)


不要激動,王家要繼續住在那塊地上,而且他沒別的地方去住,所以按現在的走向他不可能1)搬走,2)讓他變空地。

站在繼續居住的角度,他真的會甘願讓別人圍住他家,讓他不能進出?不可能嘛,所以不要說這種氣話。

看不清事實 wrote:
你那麼關心王家吃虧嗎?
(恕刪)


王家或許不吃虧,但是他家隔壁的地主可能吃虧,必須讓出一塊地給他進出。這樣他被都更的範圍就比較少,可以換回來的權益就被剝奪了。

看不清事實 wrote:
現在回歸基本面(恕刪)


王家的基本面是他要住在那塊地上,所以現在是回歸基本面,就生活機能來做討論。反正法條要修的在討論,該釋憲的好像也提出了;就等結果下來就好,你說是吧?

怒濤爆裂 wrote:
還在用這梗啊!!已經...(恕刪)

是沒錯啦 不過不是拿到我的口袋啊

今天王家的錢是被拿到建商的口袋這才是我不爽的地方

如果建商也有分我一半的話 老實說我也贊成拆王家 哈..

44th wrote:
不要激動,王家要繼續...(恕刪)


這件事是王家該煩惱的事..

就像我有台二十年的機車, 不想拿去報廢..
政府就可以說那台機車是別人的財產?

什麼時候台灣政府"這麼好心"啊? 看我不會照顧機車, 專程交給專家幫我報廢呢?!!!

台灣的官僚體系一向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會想去"關心"王家"可憐的袋地", 就是因為建商的利益很大... 不然沒別的理由!
台灣的袋地何其多也, 你什麼時候看過政府或法院"如此關愛的眼神"?

當然, 王家到現在為止也是機關算盡, 實在稱不上什麼好人..
但重點是: 政府怎可以沒經過他同意,把"財產轉移給建商"?

就算這叫合法, 我也認定這叫"合法的強盜"! 要不得!!!

黑, 爛, 無恥... 這就是台灣的多數官僚基本現狀, 路人皆知...

bar0402 wrote:
這件事是王家該煩惱的...(恕刪)


袋地是不少,可是有多少是在跑都更程序?沒動作自然沒人管,不是嗎?

bar0402 wrote:
黑, 爛, 無恥... 這就是台灣的多數官僚基本現狀, 路人皆知...
...(恕刪)


台灣官僚不算太爛,公家單位服務態度也不算太差了吧,你去外國待待看,歐美也一樣,政府會鳥你才怪。

台灣很爽了,人民隨著媒體,什麼都能亂罵,亂扣帽子,顛倒黑白,一天到晚打著聲援弱勢的旗子,其實很多東西自己根本沒搞清楚,罵爽的而已。這樣的人民水準,也敢妄想要個完美政府,夠格嗎?

44th wrote:
袋地是不少,可是有多...(恕刪)


重點就是沒必要政府管...

沒好處政府哪會管? 建商哪會管?

就這麼簡單..

法院會關心王家以後沒得進出, "好心"把土地送給建商?
這種法官全台灣沒幾個會相信... 除了白癡以外...
Rickyll01 wrote:
你可以先了解整個案子的流程,還有現行法律的執行面。
如果只是感覺,那你可能也會陷入"不是單純就事論事,只是隨著(感覺)跟一些(他人言論)起舞"
...(恕刪)



不好意思,我就是了解的差不多了,才會覺得王家站不太住腳。

這件事的結果直接告訴你:

1.都更條例沒有違憲。

2.王家已錯失機會,不可能要回他們的地,也沒資格跟建商再討更多好處,過往釘子戶的醜態被逐漸揭露,支持者將悄悄慢慢退散。最後王家人的聲音越來越小,悲憤地罵著離開,看著工程的進行,裝模作樣地說不公不義,絕不會接受那5棟房子及5個車位,直到鋒頭過去後才....

3.市政府依法行政沒有錯誤,而且態度將越來越強硬。沒有人需要被懲處,只會被要求未來處理類似案件要更謹慎。

4.一堆固執且兩光的人面對這樣的結果,還是會繼續罵官商勾結,官僚殺人,看不到自己的盲點。

就這麼簡單。不信?拭目以待吧。
bar0402 wrote:
重點就是沒必要政府管...(恕刪)

太好了!
那希望你去找你所投票的立委,請他提案修法,叫袋地的地主們~好自為之,誰都不要去管他們!

哈哈哈!沒想到居然有人盲目到這麼可笑...

對了,“不管他們”的意思,是袋地通行權也沒囉!不要自己好處佔盡,又要別人無私奉獻...
管妹...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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