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lly_chu wrote:
可是7/1以後就要實...(恕刪)
大哥
實價登錄所登錄的是房價 這在權利變換裡面就有公開列表啦
你家跟建商所簽訂的合建契約是不需要登錄的吧!
這樣很好理解吧
mig33 wrote:
我的意思是,權利變換過程包括權利資訊、整個作業過程...等都要"透明"公開
例如建商和住戶談都更案要怎麼分配拿到的比例時,建商有義務公開建造成本資訊
並且日後建造時針對該都更案的財務報表委請會計師查核,公開給所有住戶知道
以免建商把建造成本灌水,然後據此灌水的成本計算使建商拿到更多的坪數
原住戶每戶分配到多少坪數這資料也要公開
以免有人私下和建商勾結(或建商的人頭戶)拿的比其他人更多(不合常理的多)
另外就是原住戶選擇都更案落成後的新位置此一過程
建商不應該在原住戶之前就先挑走,大家(含建商)一起公平透明的選屋(和抽籤)
以上是指都更案
若建商不願意這麼透明公開的話,就走一般合建案的路
...(恕刪)
deep impact wrote:
本來都更就是假都更之名 行合建之實 因為可以拿都更獎勵
你所謂的公開透明豈不是要讓所有鄰居以及所有可以上網的人知道你家分了多少錢 分了多少房子
如果你願意公佈個人資產 那我不反對
如果你覺得是要公開這都更劃定範圍內的房價資訊 那到處都查的到
deep impact wrote:
我還是不能理解你所謂的「不透明」是哪邊不透明
deep impact wrote:
我講了 如果你願意讓所有人知道你跟建商簽了什麼條件 拿了多少錢 分回多少坪房子
我不反對
但是 你不反對不代表其他人願意公佈個人財產
deep impact wrote:
然後統計所有的數字 你就會有確實的營建成本
大哥 那是民營機構 難道會有任何一家公司告訴你他的原料進價是多少錢嗎
deep impact wrote:
如果你能找到有80%同意公開自己個人資料與財產的 我佩服你!
deep impact wrote:
也就是說 合建契約上面的條件跟權利變換的結果 是不會一樣的
地主分回的 遠比權利變化的公開列表要來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