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對非自用住宅課重稅.


政府開始腦殘了

通常投資客買進後加以整理...
3個月內又會賣出

週轉很快的...哪付的到什麼房屋稅呀...
倒楣的是一般民眾吧

應該針對取消貸款寬限期 以及 週轉率課稅下手(例如買進內一年內又出售課重稅)
基隆二高交流道旁 一堆一坪只要5-8萬左右的房子
自行開車去台北內湖 東區 大約只要30分鐘左右

北縣一堆30年左右的中古屋 價位也不高
生活機能也夠 外縣市就更不用說了 低價的房產更是一堆

如果自己沒有多餘的錢 又要去擠高檔的地段 還要新大樓
然後才在怪投資客 怪政府 怪東怪西 這樣對嗎!!

要學會尊重市場機制 隨便干預市場機制 這不見得是好事!
自住的不會在短期內買了再賣,所以限定幾個月內(如六個月或一年)買賣就算非自住呀,跟基金一樣,不知道幾天內買賣,他就認定你是炒短的,要加收手續費呀
bis0815 wrote:
如何判定非自用住宅?...(恕刪)
老自犬 wrote:
但是除大台北地區外,...(恕刪)


+1
政府只想到大台北地區的高房價, 也都不想想其他地區的房價狀況, 這樣其他地區的房價會不會就更慘了~

bis0815 wrote:
如何判定非自用住宅?...(恕刪)


通常有兩種方式

一是購買兩年後才脫手的算是自用~
另一種就是看戶籍有沒有設在裡面~

不過我覺得大陸的方式比較好~就是買第二戶以後的稅都很高~而且兩年內脫手的稅更高
我覺得按市價課稅很合理啊, 財產交易所得賺錢繳稅賠錢可以抵稅, 買八百萬賣一千萬, 賺了兩百萬, 就應該根據這個金額去課稅才是真公平

前幾年科技業推員工分紅費用化, 也是一堆人出來叫叫叫吧...可是你領到價值一百多的股票, 卻按10塊面額去課稅, 其實還不是有人買單(慷股東之慨)

不過就是選舉到了
放點消息而已
現在的政府官員們
房子沒二、三棟,土地沒幾筆的還真是少到一隻手的手指頭數的出來了
我猜兩天內吳敦義就會出來說誤會一場
其實對資本利得課稅是天經地義的,房屋所得、股票所得都是。
這些投資活動對gdp沒什麼幫助,尤其是房地產。
投資客與上班族一年同賺400萬,繳出的稅金是天壤之別;
後果造就投機風氣愈盛,貧富差異愈大;有錢人只想搞投機不想工作、創業,
國家稅收也沒增加,這樣台灣的經濟、就業會有多好?

台灣的投資環境對投機客太友善了,每次談個資本利得就大跌,政府後續也沒種執行。
沒錢就往營業稅等加,商人再轉嫁全民,明明國民所得沒增加,物價卻升高產生通膨。
面對有錢人沒什麼guts,面對全民健康卻又是…
交易應該要有交易稅
漲價歸公~~~~
依市價課稅~~~
而不是現在放任著投資客亂搞
反正..
不到一年就賣出.會課得到什麼稅??
遇到不爽.就PO到網路上.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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