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也要都市更新....新說法....聽聽建商怎麼想的....(2014/10/03更新在225樓)

怪象:市價兩千多萬,建商估價只有八九六萬

機車行老闆彭龍三:我是用肉身在擋推土機

彭龍三用他指縫間有著油污的手,翻著手上一大本一大本的都更資料。第十年了,從民國八十九年,位在捷運永春站旁的機車行及二樓住家,被政府劃定為都更區後,彭龍三生活從此大亂。

彭龍三是住在這裡的第三代,當年阿公從新竹走了三天三夜落腳到台北當佃農,靠著耕者有其田翻身,分到土地。到了父親這一輩除了種田,又開了機車行迄今,一家人吃穿都靠這間店面。

新設計,都更建商分五一%,地主住戶分四九%,他原本二十二坪的店面,都更後只分到十五.六坪,與補償金一八○萬。很難再開店,一家居住空間也變小。他更氣的是,目前市價兩千多萬的店面,在建商五年前的估價裡只有八百九十六萬。他不平,向政府索取估價報告,卻不行。

負責該案實施的森業營造建設開發部經理李政道說,這個案子是九四年送的計劃,當然是以當時的估價。目前森業和彭龍三正在相互提告中。

彭龍三感慨地說,住戶陸續都遷走了,加上漫長的抗爭,老社區已經瓦解了。他的生意也大受影響。「我知道,這個案子拖最久,推土機要推,我們一定是第一個,我是用肉身在抵擋推土機,」他說:「但我要保住我的家。」
怪象:綠地消失,豪宅聳立

作家古蒙仁:此生已註定無望

三月底天母聖道兒童之家的標售,被譽為天母新地王的誕生,作家古蒙仁憤怒地在報上喊出「此生已註定無望」。三十年前,古蒙仁從大直一直找到天母,看上天母到處都是綠地,矮矮的台銀美軍顧問團宿舍,低密度開發的特質。許多天母人都跟他一樣。

但這十年,天母的天空快速被遮蔽了,先是《中央日報》被標走,蓋了三十層的大樓;士林紙業也蓋起來;天母公園旁的台銀宿舍全被買走,現在都在蓋一棟又一棟三十多層樓的豪宅:「我不知道為什麼都市計劃沒有限制高度,現在走在天母會覺得自己好像走在曼哈頓,到處都是摩天大樓。」

蒙仁只有一間房子。對他而言,房價上漲毫無意義,他不可能賣掉,因為賣掉之後,就再也買不起了。「對土地問題,政府一點因應對策都沒有,我真的很痛恨政府沒有一點社會正義,沒有一點作為。」

每個人都該有一首屬於自己的心曲。曾幾何時,台灣中產階級的心曲,因為土地,正慢慢地變調為一首首無奈、憤怒與絕望的歌。

連前中研院長李遠哲,上週末都在建商好友的慶功酒會上說,「現在台北的房價高得連中研院士都買不起。」影響所及,連中研院想請海外學人回國擔任院士,他們都因買不起房子而拒絕。

三月二十六日,二十一年前帶領群眾夜宿忠孝東路無殼蝸牛運動的李幸長,再度與群眾走上街頭。

「政府只會徵詢企業大老、建商公會的建言,從未聽聽大多數想有個住所安身立命百姓的心聲,更未曾對中下勞工、弱勢族群的房事有過關愛的眼神,因此我們只好自救,集結公民社會的力量,讓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吳敦義正視我們這些『庶民』的苦痛,」無殼蝸牛聯盟聲明:「年底要用選票表達憤怒。」

吳敦義卻回應,房價是市場供需決定,台北精華區房價,「我沒有能力也不該打壓。房地產是火車頭工業,現在好不容易有點火苗,要是打下去,全民經濟會『down』下來。」

地價、房價狂飆,真的是一句「供給與需求」就能解釋的嗎?為什麼從老醫生,機車行老闆,到作家,這些原本不是弱勢的人,都這麼憤怒?
文章看到此... 似乎 趕快出脫...
免得 被這些駭人的建商打亂了原本的生活...

以您覺得合理的價格轉賣...
換取現有 有車位 加 35坪 的新成屋...

這樣不是很好嗎... 不然等待總是叫人難耐...
無法被取代的X6...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無論政府、建商或住戶,心中都各有算盤,各有立場,
沒有絕對的對錯,
……
所以....還是那句話.....
『都更...通常雷聲大,雨點小,大費周章搞了好幾年,能成的沒幾件,而老舊公寓...就繼續做它的都更夢........直到成為不適住的危樓為止』

如果新成屋有35坪外加一車位.不管都更是否成功.建商願意收購舊屋因有土地十坪持分.舊屋就賣3000萬(35*80+200).以後日子就很好過了.用利息租100年都沒問題.不過我相信建商無此膽量逐一收購.
合建最重要的就是你持有的土地要分割出來給人呀,你十坪的地如果四,六分,你蓋完只持有6坪,會有四坪是給建商賣掉的,不然別的房子的土地那裡來的,這就是建商所謂的建築成本.
財務報表是 一定不會有的,誰會讓你知道他賺你多少錢呀.
所以最好的作法是自建...不用白白給建商賺飽飽
所以不管是都市更新, 又或者是合建,
重點都擺在比率的分配喔????

以 建40 : 住60 來說

不論地點, 一律都是這種"行情價"嗎?
即使是一坪20萬的地, 還是一坪100萬的地,
都是用這種比例來計算????
也就是只看比例????不管價格????

這是建築業的行規嗎????

Pentagon wrote:
即使是一坪20萬的地, 還是一坪100萬的地,
都是用這種比例來計算????
也就是只看比例????不管價格????

這是建築業的行規嗎????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因為你的地比較值錢~所以只要用更少的地~

就可以換一樣大或更大的建坪~因為建築成本不管道哪都一樣的意思嗎?

這樣也是很合理拉~我也想聽聽高手的意見~
Pentagon wrote:
權利變換 VS 協議合建

當時就覺得奇怪, 他們一直推薦協議合建.



都更所需的時間不一樣呀

權利變換是當遇到不願意配合的住戶時,建商可以找鑑價公司評估不配合的住戶房屋現值,然後將現值價金提存在法院強制進行,這等於是強拔釘子戶的方法,但這必須要談到一定比例的住戶同意後,剩下的才能用權利變換處理。但是如果同意的住戶太少的話,就連強制權利轉換的機會都沒了

這樣的程序要走得比較久,如果全部都同意的話就用協議合建了,建商處理當然希望的是越快越好,所以會推薦協議合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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