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才不敢拆頂樓的違建呢 ~~~我家附近的頂加被檢舉了好幾次,結果最後也都不了了之~~~現在正要選舉,哪個官員肯真正作事啊?別說頂加的違建了,連在巷子裡明目張膽搭建的招牌違建都不敢拆了1999 有用....馬都會游泳了... (馬還真的很會游泳... 那為什麼 1999 沒用呢!? 龍不會游嗎 )
kevinxyz1125 wrote:若依新聞說的,只要是頂加就是違建,就要判拆除,那都更公司就先把都更區域的頂加全告了,接著剩一樓會反對,那都更應該就會好推多了 哈!這邏輯還真妙阿!如果你家是頂加, 被都更公司報拆後, 就會簽下同意書了?
基本上,頂樓違建本來就不對但是像我家樓上加蓋到洗水塔都有困難(頂樓因不想共同分攤洗水塔費用,自行加裝水塔)所以現在鄰居提議要拆除重建換我老爸堅決反對我家剛好是邊間4樓公寓但有1樓及2樓產權當時因為老爸希望有停車位所以1樓內縮讓車子有地方可停老爸不希望佔用巷道我家的停車位是有產權的我看,如果要老爸同意改建真的有的談了老爸每2-3年就會整理一下屋內及屋外的狀況但遇到惡鄰脾氣再好的人找到機會也會反擊
現實狀況來說,到底頂樓跟一樓都更時分的多多少?這種事是住戶協調的,大家照一定的行情有個公定價來談,比較容易成功吧?不是住頂樓跟一樓的人當然希望平均分,而住頂樓跟一樓的行情本來就比較高,幾十年來都是如此..其他安全問題跟法律問題都只是目的跟手段..如果有個舊公寓四樓加五樓加蓋,跟三樓同樣價錢,會選哪個?若三樓比較便宜,是不是買三樓,然後想辦法檢舉四樓的人?若看中四+五樓的物件,我也會警告屋主不合法,壓低價格,但買下來後會有公德心地自己拆掉嗎?每個言論背後的目的,有時候比言論本身更有趣..就像沒房想買房的努力喊空,有房的則喊多或保持沉默一樣..不過,頂加如果硬隔好幾間租人..是有點過頭啦...
頂樓跟一樓本來就是大家的,至於會比較貴那是因為賣的人賣比較貴吧至於違建,本來就不合法但政府不會主動去抓(太多抓都抓不完,看一下估狗的空照圖你就知道)所以都是採被動有人舉報就拆的方式不屬於自己的遲早要還能用到已經算賺到看看之前新店XX圳的違建居民抗議事件自己把房子建在公有地上政府只是不抓抓了就說不給人生存那奉公守法的人不就是!@#?
有很多事情政府也有責任..歷史共業吧..以前法令沒有執行也不明確..所以推動都更是對的方向,可以解決很多問題..但是要熬過陣痛期..且是否圖利財團?很難釐清啊..@@..一切依法辦理是沒錯啦..但是真的能夠這樣做嗎?不顧情跟理是不是就從此天下太平?值得討論..有些弱勢的人,真的只講法律來走..可能來不及養了...題外話,這幾年看來,總統讓學法律的人來當也不見得比較好..也許要找懂管理的企業家或其他背景的人會更好..?繼續無奈中..
河童牛 wrote:我雙手贊成拆頂加~~我家最上層都佔為已有!也不讓我們樓下的上樓~~~真的很無奈 嗯..我家也是公寓的頂樓樓頂沒有頂加, 甚至也沒有雨棚... (所以和這個主題好像沒什麼關係..)不過樓頂主要也是我們在使用, 種菜, 曬衣服, 儲物等預計也許之後會再放個露天桌椅..弄漂亮一點...也沒有禁止樓下上來用(不過沒有其他人在用...可能懶得爬上來吧)但是..住頂樓的心聲就是...如果樓下要上來一起使用...享受樓頂是全棟共同使用空間的權利那麼..當我要做樓頂防水工程.. 這筆費用也要大家共同分攤總不能要享受權利時...說這是大家的要付錢維護時...就說是我的吧...畢竟公寓不是大樓, 沒有管委會... 權利義務沒有規範那麼清楚